當青年找著為之而生存的東西時
據估計,從十五至二十四歲間的學生死亡的第二個最大原因就是自殺。尤以大學生為然,其自殺率高出同齡的非大學生百分之五十。為什麼有這麼多青年在人生剛開始的時候便決定自己生無可戀呢?
有一個少女說人生沒有意義。一個哈佛大學生說沒有任何人生理想值得他相信。有一個十四歲的少年因搶劫一間雜貨店而被捕,他說:「我對家庭生厭,對學校厭惡,對人生厭倦。」
在很多例子中,父母是難辭其咎的,因為他們只知追求物質的財富和事業的成功而不體會到他們須要教兒女認識一種真正有價值的人生理想——使人生具有意義的東西。有一個少女說:「我深深感到我在長大期間所認識的人生理想有所欠缺。社會價值的門類;對財勢的追求——這一切在尋求真正重要的東西和一種莊嚴的人生方面均證明毫無價值。」
反過來說,有些父母卻教他們的兒女認識一個美好的人生理想。這些青年尋得真正值得為之而生存的東西。其中一個是中美洲的一位青年。他得到往奧大利攻讀音樂的獎學金;這可以使他在音樂界獲得一席地位。他另有一個機會到德國攻讀光學,並且有一份高薪的職業等待著他。但是他將兩者都推卻了,因為他不相信它們會使人生具有意義。由於他受到父母的教養認識上帝的道的完善標準,與及聖經所提出在地上有一個和平的新事物制度的希望,他毅然選擇以耶和華見證人的身分為上帝服務。他說,『沒有任何工作可以像傳道工作一樣使他感到滿足、安寧和得到活下去的理由。』它引導人獻出自己的精力去幫助別人。
他有充分的理由這樣說。這樣行的裨益深深影響到一個人現今的生活和他的前途。上帝保證許多青年所希望見到的情形——和平、公平和廉潔忠實的統治者——會在普世實現。(以賽亞書2:4;32:1)這使年輕人對前途有一個真確的希望,俾他可以為之而努力,為之而計劃。
他同時可以體會到聖經所主張的道德標準在現在是很合實際的。例如它教人要愛鄰人。這豈不是在人與人之間養成和好關係的一個明智方法嗎?如果人人都實行這種愛,世上還會有戰爭嗎?還會有謀殺、強姦和偷盜嗎?這豈不是呼籲愛心而非戰爭的青年可以相信的東西麼?這乃是聖經中一條基本的誡命。——馬太福音22:39。
聖經亦吩咐人:「不要彼此說謊。」(歌羅西書3:9)這豈不是使人與人之間能夠彼此信任,和平相處的一個明智的命令嗎?這些聖經命令對我們的日常生活是很合實際的;它們使人生具有意義。它們給予人一個道德標準去指引他。
這點可以從一個青年的遭遇獲得證實。他曾一度是紐約市少年幫的一分子。那時他終日在街頭遊蕩及與警察作對。他只是見一日過一日而從沒有為前途作打算,也沒有任何生存的目的。他的生活方式深受鄰里間那種人吃人的態度所影響。
他沒有真正的朋友他可與之傾談,也沒有人指點他何者為善,何者為惡。他像其他所有少年一樣需要愛,但是愛並不存在於他的世界裡。但後來他接觸到耶和華見證人;他參加他們的一個大會,看見一種與他以前所過有如天淵之別的生活方式。他發覺他們熱誠親切、充滿愛心。他們關心他,樂意教他學習正當的原則,但他以前所遇到的人卻沒有一個肯這樣行。
藉著他們與他主持的聖經研究,他學到上帝的道所含有的美好原則。這些原則給予他一個使人生有意義的生活理想。同時由於上帝定意為地球帶來的新事物制度,他初次獲得一個人生的目標。現在這個年青人正幫助他人得到為之而生存的東西。
另一個青年曾因就讀的大學中同學和教師均懷著極端唯物的觀點而深感不安。學生們對將來並不懷有任何真正的希望,他們都採取『今朝有酒今朝醉』的態度,因為明日他們就可能死去了。這點與及考試的作弊使他相信他與耶和華見證人研究聖經所學到的知識比大學有價值得多。他於是中途退學,而他在研究聖經方面進步至他決定獻出全部時間幫助他人認識上帝的旨意的地步。聖經給予他一個可以相信的人生理想,並使他的生活變成有意義。
還有一個十七歲的「嬉皮士」的經驗。由於與耶和華見證人交往,她開始認識上帝的道中切合實際的原則與及上帝為地球帶來一個新事物制度的旨意。這改變了她的一生。她說:「我看出整個『嬉皮士』世界和吸毒的勾當只是撒但用來毀滅我們年青人的一個陷阱而已。」現在她已不再漫無目的,毫無希望地漂浮了;反之她已得到一個為之而生存的目標。
由此可見有些年青人已尋得為之而生存和使他們的生活變成有意義的東西,他們已找到一種可以相信的生活理想。現在他們已找著指引他們的原則,愛他們的朋友和一個光明的前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