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的婚禮?
來自世界各地的新聞報導顯示婚禮以許多種不同形式舉行。例如德國的兩個賣藝者在市鎮廣場上空的高架鞦韆上成婚。一對跳傘員則以降落傘空投而下,然後由牧師就在他們著陸之處替他們成婚。
雖然這些想出風頭的例子較為罕見,卻有愈來愈多想結婚的男女決定以別出心裁的方式表達自己的獨特個性。這些「個人主義者」留意到許多傳統的婚禮極為隆重和昂貴,為了向親友炫耀而大事鋪張,同時牽涉到許多繁文縟節。這種鋪張無疑時常使人忽視了婚禮的真正意義,同時樂趣也大大打了一個折扣。
為了反抗這種趨勢,所謂的「新婚禮」在過去十年內應運而生。在這種婚禮中,結合的男女時常不理會社會習俗和較守舊的長輩的意見。他們可能在山邊、海濱或洞穴裡而非在教堂或法官的辦公室裡舉行婚禮。在舉行「新婚禮」時,男女可能朗誦一首詩而非宣讀傳統的婚誓(模仿最近一部電影中的婚禮)。在加州洛杉磯附近舉行的一個新婚禮中,夫婦讀出以下的一段話來:
「我作我的事,你作你的事。我在世上不是要滿足你的期望,你在世上也不是要滿足我的期望。你是你,我是我,若萍水相逢,豈不妙哉。」
在你看來,無疑兩種極端都不相宜。很可能你會同意我們無需再受繁文縟節所約束。但你大概也會相信婚禮不應該完全自行其是而不理會別人的感覺和這件事的嚴肅性。
那末什麼才是介乎兩種極端之間的庸中之道呢?在計劃婚禮時,耶和華的基督徒見證人考慮到實際的需要而舉行簡單、尊嚴的婚禮。由於這緣故,觀禮者參加完在王國聚會所中舉行的婚禮之後常對所見所聞獲得深刻印象。
注意力集中於聖經之上
雖然耶和華見證人的王國聚會所主要是小組舉行研究聖經的聚會的處所,有時也有婚禮在其中舉行。a這是適當的,因為聖經表明婚姻是上帝創立的制度之一。——創世記2:24。
當婚禮在王國聚會所舉行時,會有一位講者很適當地作一個聖經演講,解釋婚姻的意義以及夫妻雙方的權利與責任。在富於造就的演講結束之後,按照當地法律的規定,男女雙方可能作一個婚誓。
在薩爾瓦多和其他若干國家裡,婚禮不能在宗教場所舉行。反之婚禮必須由一位民政法官主持及政府機關,例如市長辦公室,中舉行。可是在這些國家裡,耶和華見證人時常會在官署舉行的婚禮之後在王國聚會所中舉行一個聖經演講。這雖然並非必需,卻是一個好辦法。結婚是個快樂的日子,在這個時刻將婚姻創始者的明智忠告謹記在心無疑十分適當。——詩篇119:1。
婚誓
有時當地的法律規定新郎新娘必須在別人面前作一項公開聲明或誓言;耶和華見證人服從法律的這項規定。但甚至在法律沒有作這項規定的地方,新婚的夫婦也循例作一個婚姻誓言。
以上所提及的「新婚禮」表明甚至在婚誓方面今日也有「自行其是」的趨勢。有時夫婦自己撰寫誓言,有時則由教士代筆。例如在一間教堂裡,教士為兩個女同性戀者「主婚」時吩咐他們宣誓「只要彼此仍然相愛」便互相廝守。另一個教士為一對裸體男女主婚時則採用「只要你們喜歡」一詞。
這種趨勢對上帝所創立的婚姻制度毫不尊重。與此截然不同地,耶和華見證人採用1969年九月十五日《守望台》雜誌所推薦的以下誓言:
新郎:「我——娶你——為妻,並願按照上帝在聖經中為基督徒丈夫所訂的律法,當我倆在上帝的婚姻安排之下一同生活於地上之際盡力愛護你。」
新娘:「我——以你——為夫,並願按照上帝在聖經中為基督徒妻子所訂的律法,當我倆在上帝的婚姻安排之下一同生活於地上之際愛護尊敬你。」
但在王國聚會所裡舉行的婚禮僅是至此為止嗎?
喜樂莊嚴而親切
一位記者評論說:「美國人的婚禮反映出我們最關心的兩件事:愛情與金錢。婚禮兼具強烈的羅曼蒂克與沽名釣譽的意味。」在其他國家也常有這種情形存在。可是在所有國家中,真正的基督徒均將注意力集中於婚禮與聖經有關的屬靈方面。這樣行幫助他們保持節制與平衡,「使他們通情達理的態度為人所知。」——腓立比書4:5,《新世》。
這是否意味到在王國聚會所舉行的婚禮都千篇一律或十分嚴肅簡樸呢?絕不然。反之這些婚禮是莊嚴但卻喜樂的場合,正如聖經時代的婚禮一般。(詩篇45:13-15;以賽亞書62:5;啟示錄19:7,8)時常參加的人會穿上特別的衣著,禮堂中擺設鮮花及奏出王國歌集中以聖經為根據的優美音樂。這一切均有助於使婚禮成為一個喜慶的場合。
婚禮也按照個人的喜好而各有不同。在聖經時代新婦披戴各種飾物及穿著喜慶的袍服。(以賽亞書49:18;61:10;啟示錄21:2)在王國聚會所舉行的婚禮也可以在這些事各有不同。例如新娘可以穿特別的結婚禮服,也可以穿一件在未來的喜慶場合可以再穿的衣服。
至於參與婚禮的人,這也可以各有不同。在黎巴嫩新娘新郎通常各自選一位密友作同伴。(馬太福音25:1;約翰福音3:29)這個喜慶場合被選作密伴的人通常是新郎新娘的屬靈弟兄姐妹;他們也是希望永遠事奉耶和華的人。在其他地方,也許慣常將父母包括在參與婚禮的人之列。但是如果法律沒有作任何規定,則夫婦可以按照個人的喜好安排婚禮的這部分。
同樣地,其他的事項新婚夫婦也可按照自己的喜歡作適當安排。例如他們是否交換婚戒,是否以某種特別方式進入禮堂,婚禮結束之後是否在另一個地方以茶點招待賓客等,這一切他們均可以自行決定。他們知道當地的習俗如何,但卻無需墨守一切傳統。b更重要的是有一個喜樂、莊嚴的婚禮,使所有赴會的人都感覺愉快及在靈性上獲得造就。
誰可以借用聚會所?
當然,耶和華見證人在家裡或政府規定的地方舉行婚禮並無任何不對之處。但是他們若想在王國聚會所舉行婚禮,就應該與負責照料這些事項的小組委員會的三位傳道員商量。
這些傳道員需要確知打算結婚的人按照聖經來說的確有資格結婚,並且在小組裡地位良好。再者,他們會探知這對男女打算舉行怎樣的儀式。委員會知道人的喜好各有不同,他們不願強迫任何人附和他們的喜好。但是他們要確知所作的安排不會使任何人跌倒或破壞小組的和平團結。——哥林多前書1:10;14:33。
鑑於聖經的明確訓示——「只與主內的人結婚」——耶和華見證人絕不鼓勵基督徒與尚未受浸事奉耶和華的人結婚。(哥林多前書7:39)一個人若不聽從聖經的忠告,他或她便可能遭遇許多難題和憂傷,正如其他人的經驗所證明一般。(尼希米記13:25-27)但是這樣的婚禮可以在王國聚會所舉行嗎?
這件事會由三位監督所組成的委員會決定。也許一個事例牽涉到一個新近成為基督徒的人,他或她在未認識上帝的道的真理之前已訂了婚,而現在決定與對方結婚。另一個事例的環境可能大為不同。因此每個事例必須個別加以考慮。既然這些傳道員知道有關的事實和可能在當地引起的反應,他們能夠決定什麼會對所有人最為有利。
有時有些仍與見證人研讀聖經的男女也在王國聚會所成婚。例如丹麥的一對男女想在新娘住處附近的王國聚會所中有一個婚禮演講,然後他們會返回男方的祖家西班牙居住。負責照料聚會所的傳道員允准他們的請求。他們見到這對男女在成為基督徒方面有真正進步,並且相信這對男女和他們的親友會從婚禮演講所含的聖經忠告得益。
因此,你若有機會參加在王國聚會所舉行的婚禮,你會發現這是愉快、莊嚴、喜樂及對靈性有造益的場合。婚禮可能含有若干反映當地習俗的特色。其他方面的安排則反映出新人的喜好。但是你會聽到一個以上帝的道為根據的有益演講。
[腳注]
a 當然,婚禮及其籌備工作會在小組通常的聚會以外的時間進行。
b 關於對婚姻習俗所作的詳細評論,請參閱守望台1969年八月一日刊472至475頁。關於婚宴的資料則載於《守望台》1969年十一月十五日刊694至697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