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 7:18 聖經新世界譯本(精讀本) 18 如果第三天還吃交誼祭的祭肉,獻祭的人就不會得到上帝的認可,他獻的祭也對他沒有益處,倒成了可憎的東西。吃的人要擔負罪責+。 利未記 7:18 聖經新世界譯本 18 第三天還吃交誼祭的祭肉,獻祭的人就不蒙悅納+,所獻的祭也沒有意義+,倒成了骯髒的東西。吃的人*要擔當罪過+。 利未記 7:18 和合本 18 第三天若吃了平安祭的肉,這祭必不蒙悅納,人所獻的也不算為祭,反為可憎嫌的,吃這祭肉的,就必擔當他的罪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