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 22:27 聖經新世界譯本(精讀本) 27 「不管是公牛、公綿羊羔還是山羊,出生後都要跟著母畜七天+,從第八天開始才可以作為上帝認可的祭牲,用火獻給耶和華。 利未記 22:27 聖經新世界譯本 27 「不管是公牛、公綿羊羔還是山羊,生下來以後,都要跟著母畜七天+,第八天以後才是蒙悅納的祭牲,可以獻給耶和華做火祭。 利未記 22:27 和合本 27 「才生的公牛,或是綿羊或是山羊,七天當跟著母;從第八天以後,可以當供物蒙悅納,作為耶和華的火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