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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可福音 6:11和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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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何處的人不接待你們,不聽你們,你們離開那裡的時候,就把腳上的塵土跺下去,對他們作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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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可福音第6章注釋聖經新世界譯本(精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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抖落腳上的泥土 門徒做出這個舉動是要表示,當那個地方受上帝懲罰時,他們不承擔任何責任。馬太福音10:14和路加福音9:5也有類似的說法。馬可和路加還補充了一句話,即「表明他們已經受到警告」(又譯「指證他們的不是」)。保羅和巴拿巴在皮西迪亞的安提阿就按照這個指示做了。(徒13:51)保羅在哥林多也做出類似的舉動,他「抖抖衣服」,接著解釋說:「你們如果滅亡,就要自己承擔血債,我是清白的。」(徒18:6)這些舉動對門徒來說可能並不陌生。那時候,恪守宗教信仰的猶太人覺得外族人地區的塵土都是不潔的,所以當他們從這些地區回到猶太人的地區前,會先抖落腳上的塵土。不過,耶穌給門徒這些指示時,想要表達的顯然是不同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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