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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加福音 2:23和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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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正如主的律法上所記:「凡頭生的男子必稱聖歸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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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亮世人的真光耶穌的一生:影片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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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被帶到聖殿呈獻給耶和華(gnj 1 43:56-4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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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加福音第2章注釋聖經新世界譯本(精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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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和華的法典 在《希伯來語經卷》裡,「耶和華的法典」以及「耶和華的法律」出現了很多次,原文通常由兩個部分組成,一個是意思為「法典」或「法律」的希伯來語詞,另一個是代表上帝名字的四個希伯來字母。(例如:出13:9;王下10:31;代上16:40;22:12;代下17:9;31:3;尼9:3;詩1:2;119:1;賽5:24;耶8:8;摩2:4)《希臘語經卷》引述《希伯來語經卷》的經文時,往往都會用「因為……寫著」一類的話作為開頭。(可1:2;徒7:42;15:15;羅1:17;10:15;另見路1:6的注釋以及附錄C3的簡介和路2:23)
所有頭生的男孩 路加福音2:22-24不僅提到馬利亞在使自己潔淨時獻上祭物(另見路2:22;2:24的注釋),還提到法典關於頭生子的一個規定。耶穌是頭生子,要成聖歸上帝所有。根據法典的要求,耶穌的父母必須付5舍客勒銀子把他贖回。(出13:1,2及腳注;民18:15,16)這個贖價要在孩子「年齡滿一個月」之後付出。所以,約瑟可以在馬利亞使自己潔淨、獻上祭物的同時付出這筆錢,當時是耶穌出生40天後。
成聖 見詞語解釋。
耶和華 本節經文引用的內容來自出埃及記13:2,12,在希伯來語原文裡,經文出現了代表上帝名字的四個希伯來輔音字母(相當於英語的YHWH)。(另見附錄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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