腳注 c 聖經指出,耶路撒冷陷落之後70年,被擄的猶太人在公元前537年回鄉定居。(耶利米書25:11,12;但以理書9:1-3)關於「列國的既定時期」的計算方法,詳見耶和華見證人出版的《根據聖經而推理》(2003年版)208-210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