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墮胎根據聖經而推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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墮胎
定義:又叫人工流產,意思是把脫離母體之後通常無法生存的胚胎或胎兒強行抽出母體。人類遺傳的缺陷或意外也可能造成流產,但這不是人工流產。為了避免生下不想要的孩子就蓄意墮胎,這樣做等於故意奪去人命。
人的生命既然是造物主賜的,我們對墮胎該有什麼看法?
使徒行傳17:28:「我們活著、行動、存在,都有賴於他[上帝]」。
詩篇36:9:「你[耶和華上帝]是生命的源頭」。
羅馬書14:12:「我們各人都要為自己的事向上帝交賬。」
即使孩子還在胚胎發育早期,上帝也珍視他的生命嗎?
詩篇139:13-16:「我在母親腹中,你[耶和華]就一直覆庇我。……我還是胚胎的時候,你的眼睛就看見我了。……我百體受造的日子都已經記在你的冊上了。」
上帝的律法有沒有表明,上帝會向傷害胎兒的人追究責任?
出埃及記21:22,23:「假如有人彼此爭鬥,傷了懷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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