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的光當照在人前」
耶穌基督的門徒在這個世界裡應當像明光一樣照耀,向同胞指出導至永遠幸福生活的途徑。上帝的兒子在他所作的登山寶訓中說:「你們是世上的光。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隱藏的。人點燈,不放在斗底下。是放在燈台上,就照亮一家的人。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馬太福音5:14-16。
基督的門徒應當在行為上堪作模範;這應當使他們與一些不熟悉聖經信息的人截然不同。他們的仁慈、耐心、堅忍、愛心和其他美德應當使他們在一個殘酷不仁、沒有愛心的世界裡有如明光照耀一般。可是,別人若要知道他們行為如此良好的理由,基督徒就必須將自己的信仰宣佈出來。由於這緣故,許多耶和華見證人每週撥出時間上門探訪鄰舍,將上帝的道中予人安慰的信息帶給別人。除此之外,他們盡量利用機會將自己的聖經知識與他們在日常事務上所遇到的人分享。
不顧反對
上帝的僕人將光照在人前並非時時都是易事。他們時常成為受人譏笑和仇視的對象。他們所宣布的信息——上帝的王國行將毀滅目前邪惡的制度而帶來上帝的新規制——並不受世人所歡迎。許多人寧願過一種不相信耶和華上帝和他的愛子的生活;他們並不想聽見聖經的信息。他們加以反對,甚至可能使上帝百姓的活動受到政府所禁制。除此之外,基督徒在生活上所作的改善可能使他們受人辱罵。使徒彼得指出這點說:「他們[俗世的人]在這些事上,見你們不與他們同奔那放蕩無度的路,就以為怪,毀謗你們。」——彼得前書4:4。
近年來的歷史透露,耶和華見證人的確有這樣的經歷。可慶幸地,以整個團體而言,這並沒有制止他們繼續服從耶穌的訓示『將光照在人前』。他們體會到現今絕不是基督徒可以恐懼地將光藏起來的時候,彷彿把光「放在斗底下」一般。無論環境如何,耶和華手下獻了身的僕人都必須以言論和行為使真理的光散佈出去。
當然,這並不是說上帝的僕人在從事基督徒的活動時會魯莽地將不利的環境視若無睹。耶穌吩咐門徒要在一個敵對的世界中明智地行事為人。他對使徒們說:「我差你們去,如同羊進入狼群,所以你們要靈巧像蛇,馴良像鴿子。你們要防備人。」(馬太福音10:16,17)因此,當艱難的時候,我們在找尋誠懇地尋求上帝的人之際應當謹慎小心。
為什麼要關心這件事?
為什麼我們對於使光照在人前這件事如此關注呢?聖經表明造物主定下了一個報應的日子要審判全人類。(使徒行傳17:31)我們若希望這個審判的日子為我們帶來幸福,我們就必須在上帝面前有一個蒙嘉許的地位。我們怎樣才能獲得一個蒙嘉許的地位呢?我們需要具有真正的信心;這樣的信心會促使我們竭盡所能幫助別人成為基督的真正門徒,並且努力不懈地繼續如此行。
請留意使徒保羅怎樣將審判一事與傳道的重要性連貫起來,並且表明我們所作的傳道必須以可嘉的行為去支持。他寫道:「我們眾人都必須在基督的審判台前顯露出來,使各人按著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惡,受到報應。我們既然知道主是可畏的,就勸勉眾人。」——哥林多後書5:10,11,《新譯》。
保羅承認耶和華上帝賜給他愛子的極大權柄。耶穌基督現在擁有「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馬太福音28:18)上帝的兒子論到自己所持有的審判權力說:「父不審判什麼人,乃將審判的事全交給子。」(約翰福音5:22)耶穌基督所作的判決會是完美和無可更改的。他絕不會被動人的外表或花言巧語所騙倒。反之,聖經的預言論及他說:「他……行審判不憑眼見,定是非也不憑耳聞;卻要以公義審判貧窮人,以正直判斷世上的謙卑人。」(以賽亞書11:3,4)我們的確有充分理由要對這樣一位有權作出最後判決的法官懷有健全的敬畏。我們不但希望個人的行事方式表明我們對他作為法官的資格懷具信心,同時也應當渴望幫助別人採取必需的行徑以求從他獲得有利的判決。
因此,顯然萬國萬族的人都需要知道他們必須怎樣行才能在迅速臨近的報應日子得益。使徒保羅很適切地強調這件事說:「『凡求告主[耶和華]名的,就必得救。然而人未曾信他,怎能求他呢?未能聽見他,怎能信他呢?沒有傳道的,怎能聽見呢?」——羅馬書10:13,14。
由於體會到宣揚「好消息」的重要性,許多耶和華見證人參加輔助先驅工作,在一個月內至少用60小時向人傳播聖經的真理。這為他們帶來了許多祝福。例如大約在三年前,孟加拉共和國的達卡只有一個見證人。後來另一個見證人與妻子簽了工作合約到該城居住。這對夫婦開始很熱心地將聖經的信息與別人分享,不久王國宣揚者的數目便增至八人。在這個數目中,有兩位經常作輔助先驅。他們的努力活動導致什麼結果呢?大約一年前,他們與感興趣的人主持超過二十個聖經研究,其中有許多經常參加聚會。
我們若真的相信報應的日子已迫近眉睫,我們豈不應當熱切地告訴人這件大事必然會發生而藉此將自己的信念反映出來嗎?你既知道你會站在上帝所任命的法官面前,這對你的一生有什麼影響呢?你是否決心在思想和言行方面均足以感動你同胞的良心呢?你經常撥出時間將上帝的道的真理與別人分享嗎?你的心推使你在其他時候也對別人談及真理嗎?你若努力在思想和言行方面與上帝的愛子相似,你便的確在生活上與他的這項勸勉一致了:『你們的光當照在人前。』
「你們的生活必須像光明的兒女。光明結出了一切豐盛的果實,就是良善、公義、和真理。」——以弗所書5:8,9,《現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