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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山寶訓》——怒氣不息可以致命守望台1978年 | 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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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山寶訓》——怒氣不息可以致命
在說明他來到,並非要廢掉,反之要成全上帝的律法之後,耶穌將延續不息的憤怒與殺人相提並論。他開始這樣說:「你們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說,『不可殺人』,又說,『凡殺人的,難免受審判。』」——馬太福音5:21。
「你們聽見有吩咐……的話」這句片語可以指在受感示的希伯來文聖經及猶太傳統教訓中所說的事。(馬太福音5:21,27,33,38,43;約翰福音12:34)描述殺人為死罪的律法的確是「古人」,即是,耶穌日子之前世代的人,所熟識的。事實上,這樣的一條律法可以追溯到挪亞的時代。——創世記9:5,6;出埃及記20:13;21:12,利未記24:17。
「難免受審判」意即受設於巴勒斯坦境內各地的其中一個公會(希臘文,辛尼迪亞,「次要最高法院」)所判決。(馬太福音10:17;申命記16:18)猶太傳統說在擁有120名或以上成年男子的城市這些公會中的審判官人數為23名。a罪名成立的殺人者遭受死刑處分。但是,在耶穌的日子,猶太的公會則要從羅馬官方授權施行死刑。——約翰福音18:31。
耶穌指出上帝可以視某人應受死刑的懲罰,即使這人沒有實際殺人。正如身為上帝所直接差來的一位,耶穌權威性地發言說:「凡向弟兄[不停]動怒的,難免受審判。」——馬太福音5:22上半部。
「凡向弟兄動怒的」,據耶穌說,在上帝面前有如一個犯殺人罪的人那樣有罪。這是因為一個人容許怒氣抑壓在自己的心懷其實是對自己同胞的憎恨,而「凡恨他弟兄的,就是殺人的。」(約翰一書3:15)即使個別的人也許間中會有理由變得憤怒或憤慨不平,對自己弟兄或同胞所懷怒氣不息對兩者說來均可以是致命的。——馬可福音3:5;以弗所書4:26;雅各書1:19,20。
「無論誰以極惡的輕蔑說話罵弟兄的」,耶穌繼續說,「必該當受最高法院的審判。」(馬太福音5:22中部,《新世》)「極惡的輕蔑說話」譯自希臘字拉加,而這源自希伯來文,意即「無頭腦」,「蠢才」,「傻瓜」。對於一個不僅在他內心培育致命的憎恨與憤怒,更還藉可鄙的言語將其發泄的人,上帝有何想法呢?
據耶穌說,這樣的人的罪責可與一個被猶太「最高法院」判罪處死的人所犯的相比。那是在耶路撒冷主要的最高法院,由「祭司長[那些監督聖殿中祭司職務的]和長老文士」所構成。(馬可福音15:1)這個立法機構,根據擁有七十一名審判官,唯獨處理不尋常的重大案件或複雜案件,並聆聽來自較低公會的上訴。b
然後耶穌再進一步,說:「無論誰說,『你這卑鄙蠢人!』的必會去到充滿烈火的磯漢那。」(馬太福音5:22下半部,《新世》)被譯作「你這卑鄙蠢人」的希臘字是魔利。一個發音相似的希伯來名詞(魔勒)意思是「反叛的」,「背叛的」。既然拉加表示智力上愚笨的意思,魔利則指一個人在道德上卑劣,背棄上帝的變節者和叛徒。在他所著的《希伯來人與猶太法典之運用》一書中,約翰禮福特指出:「『拉加』表示確實『低能,及態度與生活的輕浮。』但『蠢人』則對靈性和永生的情況的嚴厲評判,並將一個人判決遭受某種毀滅。」
那些會將自己同胞如此公開指摘的人「必會去到充滿烈火的磯漢那」。耶穌在這裡是指鄰近耶路撒冷的欣嫩子谷(希伯來文,基欣嫩),它成為一個垃圾堆,那裡不斷燒著火以焚化被投入其中的廢物和屍體。根據由力道爾和史葛合編的《希臘文大辭典》說,在那山谷中「將罪大惡極的犯人之屍體焚燒」。假若磯漢那的火沒有將那些屍體徹底焚化,則在那裡繁殖的蛆蟲便會完成這件工作。——以賽亞書66:24;馬可福音9:47,48。
耶穌運用磯漢那作為對永遠毀滅的一個適當象徵。由於一個人若會論斷自己同胞為該到磯漢那的「卑鄙蠢人」,他便會希望那人受到永久的毀滅,從上帝的觀點看來,這個口說如此論斷話語的人為自己帶來那嚴厲的判決。——參閱申命記19:17-19。
[腳注]
a 約西佛斯說公會僅得七名審判官,然而,每名審判官則有兩名利未人作助手。——《猶太古史》,第四冊,第八章,第十四段。
b 《新約神學辭典》論及在耶路撒冷的主要最高法院說:「機構的主要人物,該機構在會議廳舉行審判的……由大祭司擔任。他是猶太人民的領袖;只有他可以在最高法院主持。在他的周圍是眾祭司長,祭司的特殊階級,信奉撒都該教派的人憑藉他們的職位,聖殿的祭司長在最高法院有一席地位和參與決定之權並組成一個有力的派系。誠然長老團的全部成員原本均被稱為長老。可是,逐漸地,這名稱要在一個更嚴格的意義上才可獲致,以致唯獨耶路撒冷城中有權勢的平民家庭之領導人物才被稱為長老。無例外地,這些貴族身分的人也是撒都該教派信徒。在雅麗珊杜拉女王的時代(公元前76-67年)法利賽人設法加入了最高法院。自那時起文士在最高法院越來越有權勢。在羅馬統治期間祭司長仍然居高位,但事實上若無法利賽文士的同意則無法作決定或執行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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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歷史獲得支持守望台1978年 | 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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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歷史獲得支持
從敘利亞北部古艾巴拉城考古地點發掘出來的20,000塊泥版繼續提供更多支持聖經歷史的資料。耶路撒冷艾伯禮考古學研究學院的大衛·諾爾·費德曼博士說,泥版基本上是商業文件,其中有一塊提及所多瑪、蛾摩拉、押瑪、洗扁、瑣珥各城及其諸王。這些城市的排名與聖經創世記14:2所載的次序相同。費德曼也聲稱:「艾巴拉的泥版提及該五個城市中一城之王的名字。這些並非普通人家的名字。反之這些是很特殊罕見的名字。因此這若非意味到兩者是相同的人物便是相隔一兩個世代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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