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生活具有意義
定下目標
「少年應有大志」,一句老話這樣勸告。定下崇高的目標可使我們的一生獲得有意義的指引,不致隨波逐流、盲目亂闖或萎靡不振。人類是指向目標的生物。定下目標可以幫助進步和強化目的。精神病醫生域陀·法蘭克在《人找尋生活意義》一書中寫及,甚至在納粹集中營裡,目標亦極之重要:「在營中若要試圖恢復個人的內在力量,首先要成功地指示他一些前途目標。」
他敘述營中有兩位男子決定自殺——他們有些什麼東西值得為之而活下去呢?可是,其中一人意識到他所愛的孩子正在等待著他,另一人則有一系列的科學書籍尚未讀完,結果兩人都選擇活下去,法蘭克寫道:「我敢說,世上沒有什麼比知道人生意義更能夠有效地幫助人活下去,甚至在最艱苦的情況下也是如此。」
倘若在「最艱苦情況下」也是這樣,那末在日常生活中定下目標和努力達到目標豈不是更有幫助!
努力工作
可是,僅是目標本身並沒有多大意義。目標唯獨實行出來才有真正意義。一個農夫也許以收穫某些作物為目標,但若要達到目標,他必須撒種和從事一切有關生產的工作才能獲得作物。他不能像傳道書11:4所描述的農夫一般:「看風的必不撒種,望雲的必不收割。」
工作的成就反映出工作者的質素和能力,表明他是個怎樣的人。工作成功為他帶來成就感。「長壽而沒有成就感是十分乏味的,」漢斯·賽爾博士說。
甚至小孩也能從工作得益。美國麻省大學社會學家愛麗斯·羅絲教授敦促父母們使兒女在家中工作,說:「感到受人需要和有用與感到為人所愛一般重要,可是,我們對教養兒童的意見只是強調愛和兒童所需的遊戲,但卻忽略了孩子所能做的工作。」
留意屬靈的事物
目標和意義是以屬靈而非屬肉體的事物為基礎的。法蘭克寫及在集中營裡抵抗酷刑的力量是來自屬靈力量的:「人的內在價值標準的意識繫於較高的屬靈事物,甚至集中營的生活也不能使之動搖。」為什麼有些在物質上富裕的成功主管人在中年轉業呢?心理學家利偉遜聲稱他們開始發生疑問:「人生只是這樣子嗎?我為此作出一切犧牲是值得的嗎?我的下半生也要這樣因循下去嗎?」
留意個人的靈性需要和使之獲得滿足會為人帶來快樂和人生意義。(馬太福音5:3)使徒保羅寫道:「體貼肉體的就是死,體貼聖靈的乃是生命及[與上帝]和好。」(羅馬書8:6)要研讀聖經以認識耶和華上帝與耶穌基督,因為「認識你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約翰福音17:3。
保持正確態度
「照著你們的信」,耶穌告訴兩個請求恢復視力的瞎子說:「給你們成全了吧。」由於他們所懷的積極態度和信心,他們果然如願以償。(馬太福音9:29)你是否懷著信心和勇氣向目標邁進,毫不懷疑或猶豫不決呢?消極的思想會導致消極的結果;積極的思想則獲致積極的結果。疑心會拖累我們,使我們失去一些本來可以憑著勇於嘗試便能獲得的東西。要思念美好的事。(腓立比書4:8)何以這樣行如此重要呢?因為箴言23:7表明一項原則:「他心怎樣思量,他為人就是怎樣。」
為別人服務
我們在幫助別人時自覺有用,表明我們對人施與,正如耶穌說:「施比受更為[快樂]。」(使徒行傳20:35)有用的人生就是有意義的人生,在別人或自己看來都是這樣。為人服務這件事本身可以成為目標,並使人生具有意義。
即使我們在龐大的宇宙中十分微小,在時間之流中只存在片刻,事奉上帝卻大大有助於使我們感覺人生具有意義。
為義受苦
「受苦的時刻若自覺具有意義,例如犧牲的意義,在若干方面便會不覺其苦」,法蘭克寫道。「只要深信受苦具有意義,人甚至會樂於受苦。」有什麼能比為義受苦更有意義呢?
「為義受逼迫的人[快樂]了,」耶穌說。使徒們經歷過這種喜樂:「公會[猶太教的最高法庭]的人叫使徒來,把他們打了,又吩咐他們不可奉耶穌的名講道,就把他們釋放了。他們離開公會,心裡歡喜,因被算是配為這名受辱。」(馬太福音5:10-12;使徒行傳5:40,41)他們不是為了行惡受苦,而是為了行善而受苦,這「在上帝看是可喜愛的。」——彼得前書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