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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到永生的愛守望台1965年 | 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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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喜歡的朋友呢?而且我對他們的愛是否真正地關懷到他們永恆的福利,抑或它只不過是因為我與他們的交誼令我感到滿足而表現出來的喜愛之情呢?我的愛有多真摯呢?你整個生命的價值都可以由你的回答而衡量出來。——哥林多前書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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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踐愛的新命令守望台1965年 | 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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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踐愛的新命令
我賜給你們一條新誡命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約翰福音13:34。
1.按照使徒保羅的辯論,上帝在為人類預備贖價這件事上表現了那一種愛?
上帝給予人類的最大恩賜所根據的乃是基於原則的愛而非僅是喜愛而已。這正是使徒保羅在羅馬書5:7-10所辯證的;他說:「為義人死是少有的;為仁人死,或者有敢作的。唯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上帝的愛[阿格配]就在曾向我們顯明了。……因為我們作仇敵[非朋友]的時候,且藉著上帝兒子的死得與上帝和好,既已和好就更要因他的生得救了。」所以耶和華上帝在將他的愛子賜給不完美而有罪的人類這件事上所表達的並不是喜愛。人類具有什麼品質是可以得著上帝喜愛的呢?然而他卻為了他們的福利和需要對他們表現出愛,一種受原則支配和無私的關懷。他賜給了他們所最需要的東西,就藉著他愛子的贖價犧牲使他們有了一個能憑之與他(生命的泉源)和好的根據。
2,3.(甲)為什麼我們需要有這種受原則支配的愛才能執行馬太福音24:14的命令?耶和華見證人怎樣表現了這種愛?(乙)耶穌與現代的博愛主義者怎樣不同?
2 今日我們作為上帝兒子的基督徒跟從者也需要具有這種愛。若沒有這種愛則耶穌所說的在這個事物制度終結之前「這王國的好消息要傳遍為人所居的大地,目的在對萬民作一個見證」的預言便永不會實現。他曾警告那些傳揚好消息的人說:「人要把你們陷在患難裡,也要殺害你們,你們又要為我的名被萬民恨惡。」——馬太福音24:9,14。
3 今日在194個國家地區和海島上,耶和華見證人正在傳揚王國的好消息,他們這樣做乃是出於一種無私的愛。除此以外還有什麼能夠繼續地推使他們用他們的時間和精力在自己所住的都市、城鎮和鄉村裡到別人的家中傳道,雖然在許多人的家裡他們會遇到拒絕或辱罵呢?他們並不像現代的博愛主義者一般用金錢、糧食或討好人們肉體需求的工作等作為禮物來贏得人們的喜愛。固然基督耶穌也曾兩次行奇跡使食物增加許多倍,讓遠道而來聽他講道的人得以飽腹。可是他並沒有經常地這樣做而且亦表明了他不要他的門徒中有任何「吃教的基督徒。」他曾對一群這樣的人說:「你們找我並不是因見了神跡,乃是因吃餅得飽。不要為那必壞的食物勞力,要為那存到永生的食物勞力,就是人子要賜給你們的。」隨後他又講出一些令許多人「震驚」的強烈真理,結果「他門徒中多有退去的,不再和他同行。」他們愛那必壞的食物,卻不愛那「存到永生的」真理。——約翰福音6:25-27,60,66。
4,5.當耶穌將一條愛的新命令賜給門徒的時候,什麼事實表明了他並不是指一種普通的鄰人之愛而言?
4 其他的門徒則一直追隨他到他傳道的生涯結束的時候。在他與他們同在一起的最後一個晚上,他說:「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約翰福音18:34)這條命令怎麼可以說是一條「新命令」呢?
5 上帝在十五世紀之前通過摩西賜給以色列人的律法中便已經規定:「要愛人如己。」(利未記19:18)雖然這個國家的歷史表明了他們在遵行這條律法方面已全然失敗,可是在那許多世紀中,這條律法卻一直保留在他們的法典裡。所以僅是愛鄰人顯然並不是一條新的命令。有一次當一位猶太律法的專家請他指出在律法中那一條是最大的誡命時,耶穌引證了這條律法來回答他說:「『你必須以你的整個心靈,整個性命,整個頭腦和全副力量愛耶和華你的上帝,』其次就是,『你必須愛你的鄰人像愛你自己一樣。』」(馬可福音12:29-31,譯自《新世》)雖然上帝與以色列所訂的這個律法的約在耶穌的死亡和訂立了新約之後便得著應驗而被撤消,可是這兩條大誡命的原則卻繼續傳留給了新建立的基督教會。(羅馬書12:1,2;13:8-10;雅各書2:8)為了了解耶穌的新命令含有什麼意義,我們最好首先看一看以前的這兩條誡命究竟要求我們作什麼。
頭腦、心靈、性命和力量
6.以我們整個頭腦來愛上帝要求我們做什麼?
6 我們必須以整個頭腦、心靈、性命和全副力量來愛耶和華這句話包含了何等廣博的意思!(馬可福音12:30;馬太福音22:37)頭腦乃是智力所在之處,而我們若要以整個頭腦來愛上帝便自然需要運用我們的全部智力來學習關於我們的創造主以及他的旨意和原則,然後再憑著理智將這項知識遵照著他的旨意應用在我們生活中的一切事上。這絕不是僅憑過著一種固守儀式的生活,慣常守著某些宗教儀式或反覆背誦禱告文和讚頌詞等便可以做得到的事,因為那些儀式連小孩子也會做。顯然地,創造這個廣大莊嚴,變化無窮的奇妙宇宙的全智上帝絕不會接受這樣一種貧弱的表現而將其視為對他所表達的真愛。對上帝的愛要求我們「藉著更新思想而改變,以求向自己驗明上帝那良善可嘉而完美的旨意。」——羅馬書12:2,譯自《新世》。
7.僅是憑著義務感去事奉和順服上帝是否就足以表現出我們對上帝的真愛?為什麼?
7 心靈乃是一個人所表現的一種造福他人的不自私品質,也是一個人的情愛與動機,良心與道德行為的發電廠。我們若以整個心靈來愛上帝便絕不會容許我們只因為感覺自己有義務或必須去行他所喜悅的事才勉強地去順服和事奉他。那樣一種不熱誠的表現會說明了這樣的人所關心的只有一件事,那就是:「從上帝那裡獲取利益,好像一個人只為了薪水而替別人做事一樣。一個以整個心靈愛耶和華上帝的人會遵行創造主的旨意,不但是因為他知道他應該這樣做和他的生命有賴於他這樣做,同時也因為他想要這樣做,他渴望這樣做。他心中的強烈摯愛推使著他去取悅他的天父。——約翰一書5:3。
8.我怎樣才能「以我們整個生命」來愛上帝?
8 以你整個性命來愛上帝的意思就是等於說你要你作為一個有智力的生物的整個生命來愛他。這個意思自然是說我們不能只作一個安息日的崇拜者,一個在每週抽出一天來愛上帝的人,或一個只在一年中某些特別的節日才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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