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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基督洞悉聖經(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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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世為人之前 他雖以「耶穌基督」這名字廣為人知,卻並非在人間出生時才開始存在。他本人曾表示,降世為人之前,他已在天上生活了。(約3:13;6:38,62;8:23,42,58)約翰福音1:1,2記載了耶穌在天上時的稱呼,說:「在最初就有『話語』[希臘語Loʹgos邏各斯],『話語』跟上帝同在,『話語』是個神[『是具有神性的』,AT,Mo]。在最初,他就跟上帝同在。」耶和華既然是永恆的,也就無所謂起頭(詩90:2;啟15:3)。「話語」在「最初」就跟上帝同在,這句話必定是指耶和華開始創造萬物的時候,「話語」就開始存在。別的經文證實了這個看法,說「在受造的萬物中,他[耶穌]是頭生子」,是「最先被上帝創造的」。(西1:15;啟1:1;3:14)聖經清楚表明,「話語」(耶穌降世之前的稱呼)是上帝最先創造的,是他頭生的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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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基督洞悉聖經(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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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稱為「話語」 「話語」(約1:1)這稱呼(也可說是頭銜)看來是要表明,上帝的頭生子創造其餘的聰慧生物之後擔任什麼職責。一個類似的說法見於出埃及記4:16,當時耶和華向摩西提到其兄長亞倫,說:「他要替你向民眾說話。他要做你的口,你要做他的上帝。」亞倫既然要替上帝在地上的主要代表摩西發言,就彷彿成了摩西的「口」。照樣,耶穌基督被稱為上帝的「話語」(希臘語Loʹgos邏各斯),情況也類似。耶和華看來任用這個兒子將信息和指示傳達給家裡其餘的靈體兒子,就像他後來任用這個兒子將信息傳達給地上的人一樣。耶穌也向一群猶太聽眾表明自己是上帝的「話語」(即代言者),說:「我所教的,不是我自己的道理,而是出於那位差我來的。誰想遵行上帝的旨意,就會知道我所教的道理是出於上帝,還是我憑著自己的主意講的。」(約7:16,17;另見約12:50;18:37)
耶穌降世以前在天上生活,那時他無疑曾在許多場合以耶和華代言者的身份向地上的人發言。有些經文表面看來是耶和華直接向人發言,別的經文卻表明,其實他是通過天使對人說話的。(比較出3:2-4和徒7:30,35;另見創16:7-11,13;22:1,11,12,15-18)按理來說,上帝主要是通過他的「話語」向人發言。他在伊甸園就很可能這樣做,因為聖經提及上帝曾三次在園裡說話,其中兩次明確暗示在場的不止上帝一位,另一位顯然是上帝的兒子。(創1:26-30;2:16,17;3:8-19,22)聖經說,有一位天使帶領以色列人穿越曠野,上帝吩咐人民務要聽從這位天使的話,因為「他是奉[耶和華]的名來的」。這位天使很可能就是上帝那稱為「話語」的愛子。(出23:20-23;對照書5: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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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基督洞悉聖經(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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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有些譯本稱耶穌為「上帝」,有些卻稱他為「一位神」?
有些譯本將約翰福音1:1譯作:「太初有道,道與上帝同在,道就是上帝。」(和合,新譯)這節經文按希臘語的字面意思直譯是:「起初有話語,話語對著那神,話語是神。」譯者將希臘語經文譯成別的語言時,必須按需要使用大楷。例如英語譯者將「話語對著那神」這句中的「神」(英語God)寫成大楷顯然是適當的,因為這個詞所指的,是全能的上帝,「話語」是與他同在的。但譯者沒理由將「話語是神」這句中的「神」(英語god)寫成大楷。
《新世界譯本》將這節經文譯作:「在最初就有『話語』,『話語』跟上帝同在,『話語』是個神。」「神」(希臘語the·osʹ提奧斯)這個詞在希臘原語中誠然沒有任何(相當於「一個」或「一位」)不定冠詞,因為古希臘共同語是沒有不定冠詞的,但這並不表示譯者在譯文裡不能使用不定冠詞。因此,《希臘語經卷》的譯者必須按照自己對經文的了解,決定是否使用不定冠詞。英語譯本全都有不定冠詞,次數多達數百次,但大都沒有在約翰福音1:1使用不定冠詞。即使這樣,翻譯這節經文時使用不定冠詞,也是理由充分的。
首先應當注意,經文本身說:「『話語』跟上帝同在 」,那麼他自然不可能是 上帝,即全能的上帝。(請參看第2節,如果第1節說的「話語」是上帝,那第2節就沒有必要了。)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希臘語the·osʹ「提奧斯」(神或上帝)一詞在約翰福音1:1第二次出現時,並沒有希臘語定冠詞ho「霍」(相當於英語the,意即「那」)。恩斯特·亨興評論約翰福音(1-6章)時談及這點,說:「在這段時期,[提奧斯]和[霍·提奧斯](意即『神,具有神性的』和『上帝』)所指的並不相同。……事實上,對福音書執筆者來說,惟獨父親才是『上帝』([希臘語ho the·osʹ霍·提奧斯];對照[約]17:3),兒子是臣服於父親的(對照[約]14:28)。這段經文只是暗示這一點,因為經文要強調的,是父子的親密關係。……對猶太教和基督教這些一神教來說,相信有些具有神性的個體存在,跟上帝在一起,臣服於上帝,卻並非上帝,是合乎情理的。腓立比書2:6-10足以證明這一點。保羅在經文裡所描述的,就是這樣的一位具有神性的個體,即後來降世為人的耶穌基督。……因此,腓立比書和約翰福音1:1所說的,並非二合一的個體中的雙方關係,而是兩位個體之間的親密聯合。」(《約翰福音1章》,譯自R.W.芬克的英譯本,1984,109-110頁)
恩斯特·亨興將約翰福音1:1下譯作「『話語』是具有神性的(屬於神一類的)」,然後說:「在這個事例上,『是』(希臘語en恩)這個動詞只不過表達謂語關係而已,因此我們必須仔細留意謂語名詞的用法:[提奧斯]跟[霍·提奧斯]並不相同(『具有神性的』跟『上帝』是兩回事)。」(110-111頁)菲利普·哈納也詳細說明這一點,指出約翰福音1:1包含一個語法結構,就是在動詞前面有一個不帶定冠詞「那」(希臘語ho霍,相當於英語the)的謂語名詞。這種主要用來描述事物性質的語法結構表明,「『邏各斯』具有『提奧斯』的性質」。他還說:「我認為約翰福音1:1中的謂語本身已清楚表明它是描述性質的,所以[提奧斯]不該被看作帶定冠詞的名詞。」(《聖經文獻雜誌》,1973,85,87頁)別的譯者也看出希臘原語所用的詞具有描述性質,目的是要說明「話語」的本質,因此將這句話譯作:「話語是具有神性的。」(AT,Sd,Mo;見Rbi8 附錄,1579頁)
《希伯來語經卷》從頭到尾都清楚表明:全能的上帝只有一位,他是創造萬物的至高主宰,名叫「耶和華」。(創17:1;賽45:18;詩83:18)摩西對以色列人說:「耶和華我們的上帝是獨一的耶和華。你要全心、全意、全力愛耶和華你的上帝。」(申6:4,5)幾千年來,上帝的僕人始終堅信這一點。《希臘語經卷》重申這個教義,並沒有提出不同的見解。(可12:29;羅3:29,30;林前8:6;弗4:4-6;提前2:5)耶穌基督本人也說:「父親是比我大的」,而且稱天父為他的「上帝」和「獨一的真神」。(約14:28;17:3;20:17;可15:34;啟1:1;3:12)耶穌曾多次表示自己是低於父親的,因此必須順服天父。(太4:9,10;20:23;路22:41,42;約5:19;8:42;13:16)甚至耶穌升天之後,使徒們也說耶穌是低於天父的。(林前11:3;15:20,24-28;彼前1:3;約一2:1;4:9,10)
這些事實有力地表明,將約翰福音1:1的經文譯作「『話語』是個神」,理據是充分的。「話語」既是上帝頭生的兒子,是蒙上帝授權創造萬物的那位,又是上帝的代言者,自然在受造萬物中居於最顯要的地位,因此大可以稱為「神」,即能力高強的個體。以賽亞書9:6的預言論及「彌賽亞」說,他的名要稱為「大能的神」,但不是全能的上帝;他也會成為手下臣民的「永恆的父」。他的父親「萬軍之主耶和華」必熱心成就這件事。(賽9:7)上帝的大仇敵魔鬼撒但有能力操縱世人和邪靈(約一5:19;路11:14-18),因而被稱為「神」(林後4:4),那麼我們不是更有理由將上帝的頭生子稱為「神」嗎?有些最可靠的抄本的確在約翰福音1:18將上帝的兒子稱為「獨生的神」,這個稱呼無疑十分適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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