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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罪是什麼?守望台1990年 | 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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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此有關的律法載於創世記2:16,17,它說:「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你可以隨意吃,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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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罪是什麼?守望台1990年 | 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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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悖逆的行為?
人吃了禁果便犯了什麼罪呢?《新天主教百科全書》怯怯地暗示:「這可能是公開蔑視上帝,傲慢地拒絕服從他。」這豈不就是創世記的清楚說法嗎?羅馬書5:19證實了這點,說:「因一人的悖逆,眾人成為罪人。」原罪便是悖逆的行為。
悖逆的罪行雖然在表面上看來頗為簡單,但要考慮一下它所具有的深刻含意。《新耶路撒冷聖經》的腳注說:「它[分別善惡的知識]乃是自行決定什麼是善和什麼是惡,並按之採取行動的能力,是聲稱在精神上完全獨立的宣言。……第一項罪便是對上帝的至高統治權的攻擊。」不錯,「善惡知識之樹」象徵上帝有權為人設立標準,規定什麼是可嘉的和什麼是可責的。既然人拒絕服從上帝的律法,人便對上帝統治人的權柄表示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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