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曆法洞悉聖經(上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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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色列人離開埃及時,奉上帝之命將春季的亞筆月(尼散月)定為聖曆的開始。(出12:2;13:4)聖經的記載表明,在此之前,以色列人將秋季定為一年的開始,上帝認同這個安排。結果,他的子民採用兩套曆法:聖曆和民曆(即農曆)。(出23:16;34:22;利23:34;申16:13)以色列人獲釋回鄉之後,民曆是以下半年的提斯利月一日為一年的開始,而猶太人現今仍在這一天慶祝新年(歲首節)。
1908年,基瑟出土了一個近似古希伯來語的手寫曆法,一般相信是公元前10世紀的物品。這是個農曆曆法,記載從秋季開始的一切農事活動。簡單說,它先記載了收藏、撒種和春耕,每項活動兩個月;接著是收割大麥和麻,以及一般的收割,每項工作一個月;隨後兩個月修剪葡萄;最後一個月收割夏季的果子。(利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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