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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麼人有染病的危險?
    警醒!1986年 | 10月8日
    • 什麼人有染病的危險?

      愛滋病從何而來?歐洲和美國醫學界的流行意見認為它的起源是中非洲。非洲青猴帶有類似的病毒,於是有人認為病毒傳播給人類是由於與患有傳染病的猴子親密接觸所致。

      但愛滋病首先發現的地方是在美國。病毒是怎樣傳到美國的呢?流行的意見認為是通過海地而來。在1970年代中期,許多海地人因文化交流計劃前往非洲。後來,據說同性戀者在海地度假時染上了愛滋病而把該病帶到紐約。

      可是,這些理論卻受到非洲人猛烈抨擊,非洲人聲稱這種主張乃是一項「宣傳運動」。非洲一份醫學雜誌的編輯奧連達(Orinda)博士聲稱,來自世界各地的遊客把愛滋病帶到非洲去。無可否認,沒有人確知愛滋病毒從何而來。

      無論如何,這種殺人疾病在美國已潛伏多年,靜悄悄地大量作出致命的繁殖。終於在幾年前被人發現之後,它很快就成為世界健康的大禍。

      有染病危險的人

      愛滋病是藉著體液——特別是血液和精液——的交流而傳染的。因此任何人若與染有愛滋病毒的人發生性關係,就置身險境了。同性戀者的性行為使他們特別容易染上這病。的確,在美國的愛滋病受害者中,有百分之70以上是男同性戀者,以致有些人把愛滋病稱為同性戀者病(英文,a gay disease)。

      後來在1982年,有一名愛滋病人並不是同性戀者。他是個注射靜脈的吸毒者。由於使用未經消毒的注射針,吸毒者注射到自己體內的不但是麻醉劑,同時也包括來自同道中人血液裡的愛滋病毒。靜脈注射的吸毒者不久就成為第二群染上愛滋病可能性頗大的人。

      這是否意味到被帶有愛滋病患者血液的蚊所咬就有染上愛滋病的危險呢?至今還沒有證據證明愛滋病會以此法傳染。「醫務工作人員從染污的針柄接觸到的血液比蚊子所傳播的為多,」愛滋病研究組主持人賈菲(Harold Jaffe)博士指出。「可是,」他補充說,「我認為你不能說這是絕無可能的事。」

      除了同性戀者和吸毒者之外,另一群容易患上愛滋病的人是血友病者——有容易出血傾向的人。他們通常接受一種稱為因子八號(Factor VIII)的濃縮藥物治療,這種藥物是從5,000多個捐血者的血漿合製而成的。英國《刺胳針》醫學雜誌說,「在使用來自美國的因子八號濃縮劑的許多國家中,愛滋病例大為增加。」因此該雜誌說,據報對愛滋病毒含有抗體的德國血友病人百分率從1980年的零度增至1984年的百分之53!

      愛滋病毒也被發現藏在尿液、唾液和眼淚裡。這種病可從那些液體的交流而傳染嗎?現時沒有證據表明有任何人因此而患上愛滋病。可是,美都華盛頓的神經科專家雷斯特克(Richard Restak)博士說:「這些液體若有病毒存在,較明智的作法便是假定此病可能由這些路線傳播。」

      去年十一月,美國《全國天主教記者報》說,愛滋病的流行已使人對於在聖餐儀式中分享同一杯酒表示關注。有人向喬治亞州亞特蘭大美國疾病控制中心探問這件事,代理主任霍普金斯(Donald Hopkins)聲稱沒有證據表明愛滋病能以此種方式傳播。但他補充說,沒有證據「並非暗示沒有危險」。

      既然愛滋病可能從親密接觸愛滋病人而傳播,又何怪人們表示關注呢?可是,學生家長時常獲得保證,他們的兒女不會從同學感染到愛滋病。保證者所提出的證據是,愛滋病者即使與家人親吻、共用食器和洗手間設備,也沒有把病傳給家人。可是,紐約作家小巴克利(William Buckley Jr.)卻同情家長們的關注,他評論說:

      「當[著名愛滋病者]洛克遜出院時,在醫院——這是一間現代化醫院,不是巫醫的茅屋——曾經服事過他的護士們的衣服都要焚化。病人所用的食器是紙和塑膠碟子、塑膠的叉和湯匙——用後即毀。」倘若醫院的工作人員不信有傳染的危險,又何必那麼謹慎提防呢?

      輸血的危險

      另一方面,愛滋病毫無疑問可從接受染病者的血液而傳染。攜帶著愛滋病毒的捐血者,即使還未出現病徵,也能把愛滋病傳給別人。

      安曼(Arthur Ammann)醫生報導說三藩市有一個嬰孩在出生不久就接受過幾次輸血,後來發現患上愛滋病。其中一名捐血者在當時是沒事的,但在捐血之後七個月才發現患了愛滋病。那名捐血者和接受血液的嬰孩都已死亡。

      四名早產嬰兒接受輸血,血液來自同一捐血者。捐血者後來被發現帶有愛滋病的抗體,四名嬰兒都患上愛滋病,其中三名在七個月之後夭折。

      美國喬治亞州一個男孩在接受過一名同性戀者所捐的血液五年半之後死於愛滋病;捐血者當時沒有病徵,但後來試驗出血液含有愛滋病抗體。很可悲地,喬治亞醫學院的醫生們報導說:「自我們的病人接受輸血以來,已有許多人接受了該名捐血者的血液。」——《新英格蘭醫學雜誌》,1985年5月9日,1256頁。

      一項調查報導說,「患上與輸血有關的愛滋病的病人[有差不多百分之40]……是60歲或以上的人」,並且「大多數接受輸血是與外科手術——例如冠狀旁路手術——有關的。」——《新英格蘭醫學雜誌》,1984年1月12日。

      這件事引起一個重要問題:有穩妥方法可使輸血用的血液免除愛滋病毒嗎?

      可靠的血液試驗?

      由於造成愛滋病的病毒已被分離出來,醫學界發展了一種血液試驗,至少可以斷定一個人是否曾有一個時期暴露在愛滋病之下,並且已經產生了抗體。因此醫學界能夠對捐血者作出較嚴格的甄別。

      新聞界和不少醫學界人士看來認為難題已獲得解決了。例如,1985年8月12日的《新聞週刊》論到這種試驗說:「照大多數專家看來,他們確信愛滋病不再會通過國內的血液供應而傳播。」

      但是發給陷入「高度危險」範圍人士閱讀的《美國公眾衛生服務修訂指南》卻沒有這樣說。反之,這項指南聲稱:「試驗未必能察出所有可能攜帶病毒的人,因為並非每個感染了病毒的人都有抗體。……即使一個人已受到感染,抵禦病毒的抗體也未必在血液試驗時偵查得出。若是這樣,接受這種血液治療的病人就會有感染HTLV-III型病毒和愛滋病的危險了。」

      美國糧食和麻醉藥管理處所出版的雜誌《FDA消費者》在1985年5月刊聲稱,「抗體試驗的否定結果並不足以保證一個人沒有攜帶病毒。……倘若感染病毒是不久之前的事,身體就未必已培養出抗體來。」

      《紐約時報》引述哈佛公眾衛生學院癌症生物學部門主任埃塞克斯(Myron Essex)博士的話說:「靠試驗去查出百分之90以上[感染病毒的血液]是極度不可能的事;照我最高的估計,只能查出百分之75至80而已。任何較此更佳的成績將會使我震驚。」

      血液試驗非但無法查出所有感染病毒的血液,而且正如《時代》雜誌指出,「對許多國家說來,大規模的血液試驗實在代價太昂了。」

      《新聞週刊》所作的調查報導,接受訪問的人當中有百分之21聲稱他們自己或所識的人均拒絕接受非屬必需而要輸血的手術。現時也許會有更多人向一些使用較穩妥方法的醫生求診;這些方法便是專家們越來越多使用的不需輸血的手術。

  • 愛滋病與道德
    警醒!1986年 | 10月8日
    • 愛滋病與道德

      在1960和1970年代發生了什麼事,以致在1980年代出現愛滋病爆炸呢?原因是世人接納了提倡性自由的「新道德」。紐約專欄作家克里遜(Ray Kerrison)論及這件事說:

      「愛滋病的突然爆發也許會促使社會重新檢討一下本身的價值觀念;這些價值觀念正以飛快的速度走下坡。

      「多年以來,政客們和法庭不斷提倡駭人的謬論,認為市民的私人行動只是個人私事,與別人無關。

      「我們可以將這種花言巧語概稱為兩相情願的理論。這個理論在實際上聲稱,兩個或以上的人只要不侵犯別人的權益,就可以為所欲為。

      「結果,種種道德約束力相繼被撤除,社會變成人慾橫流,人們所接納的標準是30年前甚至夢想不到的。

      「如今我們要自食其果了。」

      同性戀者的苦況尤其可悲,因為在他們當中性雜交和反常的性行為大為流行。《科學文摘》評論說:「疾病控制中心(美國)的一項調查透露,愛滋病者在一生中平均有1,100名性伴侶之多。」

      但同性戀者並不是唯一耽於雜交的人——社會上一般人均採納了放任的道德觀。結果,哈佛公眾衛生學院主任法因伯格(Harvey Fineberg)聲稱愛滋病正「緩慢卻無可制止地蔓延到異性愛的社會中。」

      尤其是在非洲,這種病已侵襲到普通居民。去年十一月,《紐約時報》的醫學記者奧爾特曼(Lawrence Altman)寫道:「愛滋病在非洲看來正藉著異性愛者當中的正常性交傳播開來;據非洲的研究家聲稱,婦人的病例幾乎與男子同樣多。」

      婦人若從男伴染上了愛滋病,也許並不察覺受了感染。很可悲地,攜帶愛滋病毒的孕婦所產的嬰兒就成了無辜的受害者。宿娼的男子可能會染上這病。

      各處的人都大起恐慌。

  • 你可以怎樣保護自己不致染上愛滋病
    警醒!1986年 | 10月8日
    • 最易受感染的一類人

      這類人就是濫交的同性戀者,尤以不斷尋求新的性伴侶的人為然。聖經說:

      「不可與男人苟合,像與女人一樣,這本是可憎惡的。」——利未記18:22。

      「男人……棄了女人順性的用處,慾火攻心,彼此貪戀,男和男行可羞恥的事,就在自己身上受這妄為當得的報應。」——羅馬書1:27。

      「不要自欺!無論是淫亂的、拜偶像的、姦淫的、作孌童的、親男色的,……都不能承受上帝的國。」——哥林多前書6:9,10。

      還有什麼人也易受感染?

      與攜帶愛滋病毒者——不論男女——發生性關係的人。關於這點,聖經說:

      「婚姻,人人都當尊重,床也不可污穢;因為苟合行淫的人,上帝必要審判。」——希伯來書13:4。

      「所以,要治死你們在地上的肢體,就如淫亂、污穢、邪情、惡慾。……因這些事,上帝的憤怒必臨到。」——歌羅西書3:5,6。

      其他有高度危險的人

      以麻醉藥污穢自己身體的吸毒者,他們以帶有病毒的針將毒品注入體內。聖經對醉酒者的譴責的確可以應用在現代的吸毒者身上,毒品使頭腦昏沉和歪曲的強烈影響絕不亞於酒精的影響。

      「當潔淨自己,除去身體、靈[性]一切的污穢,敬畏上帝,得以成聖。」——哥林多後書7:1。

      「不要自欺!無論是淫亂的、……醉酒的,……都不能承受上帝的國。」——哥林多前書6:9,10。

      另一類有高度危險的人

      通過輸血接受污染了的血液的人。值得注意的是,聖經禁止人攝取血。它說:

      「無論什麼活物的血,你們都不可吃,因為一切活物的血,就是他的生命,凡吃了血的,必被剪除。」——利未記17:14。

      「因為聖靈和我們定意不將別的重擔放在你們身上,惟有幾件事是不可少的,就是禁戒……血。」——使徒行傳15:28,29。

      在這些事上,未必人人都願意實踐聖經的原則,或承認上帝有權吩咐我們怎樣行。可是,切實聽從聖經原則的人都很慶幸自己有這樣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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