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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布亮光者號在東南亞點亮真理之光歲月留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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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布亮光者號在東南亞點亮真理之光
20世紀30年代初,印度尼西亞、馬來西亞和現在的巴布亞新幾內亞(巴布亞紐幾內亞)都沒有聽過耶和華見證人傳講的好消息。真理是怎樣傳到這些地方的呢?澳大利亞分部(現稱南太平洋區分部)購買了一艘16米長的雙桅帆船。船員都是先驅a,他們會乘坐這艘船把真理帶到那些遙遠的地方,因此這艘船被命名為「散布亮光者號」。(馬太福音5:14-16)
新幾內亞
1935年2月,七名船員從澳大利亞東岸的悉尼(雪梨)出發,一路向北,前往新幾內亞的莫爾茲比港(摩士比港)。他們在途中捕魚,並在沿途的港口補充燃料和食物,以及維修設備。1935年4月10日,他們從昆士蘭的庫克敦出發,在快要經過大堡礁的艱險地帶時,船的引擎開始發出異常的噪音,不能繼續運作。面對這樣的情況,船員們要知難而退還是繼續前進呢?船長埃里克·尤因斯說:「我們沒有回去的道理。」於是,散布亮光者號繼續前進,並於1935年4月28日安全抵達莫爾茲比港。
散布亮光者號的船員,左起分別是:威廉·亨特、查爾斯·哈里斯、艾倫·巴克內爾(坐在地上)、艾爾弗雷德·羅、弗蘭克·迪尤爾、埃里克·尤因斯、理查德·紐特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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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布亮光者號在東南亞點亮真理之光歲月留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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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回澳大利亞
由於神職人員的反對,傳道工作遭到禁止。散布亮光者號於1937年12月返航,駛向悉尼。弟兄們抵達悉尼海港時,正好趕上了1938年4月的耶和華見證人大會。此刻距離散布亮光者號最初啟航已經三年有餘了。後來,澳大利亞的傳道工作受到當局禁止,不久後,也就是20世紀40年代初,弟兄們賣掉了散布亮光者號。尤因斯弟兄說:「[這艘船]完成了自己的使命。」那段傳道旅行也是他「一生中最快樂的一段時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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