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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護皮膚!
    警醒!2005年 | 6月8日
    • 防曬有道

      從小就學會防曬十分重要。根據美國防止皮膚癌基金會指出,大部分人「一生中曬太陽的時間,百分之80是在18歲之前。小孩在太陽底下曬出一個水泡,長大後長黑瘤的風險就增加一倍」。因為皮膚癌的潛伏期可能超過20年。(參看第8頁附欄:慎防曬傷的建議。)

      澳大利亞皮膚癌的發病率很高,特別是惡性黑瘤。b因為這個國家的人主要是膚色較淺的北歐移民,又聚居在陽光明媚的沿海地區。針對這些移民的一項調查顯示,他們到澳大利亞的年紀越小,得黑瘤的風險就越大,這就說明需要從小就學會防曬。澳大利亞政府積極推行運動,教育國民曬太陽的危險,使用「穿、戴、抹」的標語。意思是「穿上襯衫,戴上帽子,塗抹防曬液」。這些生活方式的適當調整,減低了這個國家年輕人得黑瘤的機會率。

      在選擇防曬液方面,應當選用兼具阻隔太陽紫外線輻射(UVA和UVB)的產品。即使在陰天,百分之85的紫外線也能穿透雲層傷害皮膚。紫外線也能滲透到水裡。一些專家建議,防曬液的防曬系數(SPF)應當至少15。要知道SPF15有多強的防曬能力,以你一般在陽光下多久就會被灼傷的分鐘數目乘以15就行。要至少每兩小時塗一次防曬液,但這不表示防曬時間會加倍。

      另外,《皮膚癌解答》警告,人不應該只因塗抹了防曬液,就以為萬無一失。沒有任何一種防曬液是十足防曬,或完全預防皮膚癌的。事實上,假如以為塗抹了防曬液,就不愁長時間曝曬,那麼使用防曬液也許反倒增加患皮膚癌的風險。這本書說:「任何東西都不如良好的防曬習慣。穿戴防曬衣物,太陽最烈的時段呆在室內,是防皮膚癌的『有效』武器。」

      那麼在室內的「曬黑沙龍」利用太陽燈照曬皮膚,又有沒有問題呢?據估計,在「曬黑沙龍」待上20分鐘,就相當於在陽光下4小時。室內曬黑曾被認為是安全的,因為使用的主要是紫外線輻射(UVA),這種射線看來不會灼傷皮膚。但是《皮膚癌解答》指出:「現在人們發現紫外線輻射UVA比UVB更能滲入皮膚,導致皮膚癌,還會抑制免疫系統發揮作用。」《邁阿密先驅報》國際版的一篇研究報導說,每月光顧「曬黑沙龍」一次或多次的女性,「患黑瘤的機會增加百分之55」。

      故此,對於防曬切不可掉以輕心。假如20年後或更久遠的將來,你不幸得了皮膚癌,別忘記,這也許是你今天曝曬之故。

  • 保護皮膚!
    警醒!2005年 | 6月8日
    • [第8頁的附欄或圖片]

      慎防曬傷的建議

      1.避免過度曬太陽,特別是早上10點至下午4點,太陽紫外線最強的時段。

      2.至少每三個月從頭到腳檢查皮膚一遍。

      3.出外時,塗抹防曬系數(SPF)至少15的防曬液。出門前30分鐘塗抹,然後每兩小時塗一次。(六個月以下的嬰孩不該塗抹防曬液。)

      4.教導孩子從小學會防曬,因為小時候曬傷可能導致長大後得皮膚癌。

      5.穿戴防曬衣物,如長褲、長袖襯衫、寬邊帽及防紫外線的太陽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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