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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妙策何處尋?
    警醒!2000年 | 12月8日
    • 妙策何處尋?

      聯合國自成立以來,一直關注兒童,以及他們面對的種種問題。1946年底,聯合國設立了臨時機構,稱為聯合國國際兒童緊急基金會(英語首字母縮略詞為UNICEF),為受戰禍影響的兒童提供援助。

      1953年,緊急基金會變成永久組織,易名為聯合國兒童基金會,原來的英語首字母縮略詞則維持不變。五十多年來,兒童基金會一直向世界各地的兒童提供糧食、衣物和醫療服務,以及力圖照料兒童的基本需要。

      1959年,聯合國採納了《兒童權利宣言》,進一步突顯兒童的需要。(請參看第5頁的附欄。)聯合國期望,這份宣言能喚醒大眾對兒童問題的關注,促使他們在精神、金錢和其他方面予以支持,好使問題得以解決。

      不過,據《1980柯里爾年鑑》說,「[採納《兒童權利宣言》]二十年後,十五億兒童當中不少是仍未能體現這些『權利』的,那些跟營養、健康和物質享受有關的權利尤甚」。聯合國看出要解決問題,就得再接再厲,為了貫徹《兒童權利宣言》宣示的目標,還把1979年定為國際兒童年。世界各地的政府、人民、宗教組織和慈善機構紛紛迅速響應,要找出解決辦法。

      「一場鬧劇?」

      說來遺憾,據兒童基金會一份報告顯示,在國際兒童年期間,發展中國家的兒童生活依然困頓。該年底,大約兩億兒童仍舊營養不良,一千五百萬兒童活不到五歲,其中半數死於營養不良。同年,發展中國家每分鐘有100個嬰兒出生,當中15個在滿一周歲前夭折。念完小學的不到百分之40。《印度快報》一篇社論曾評論這份報告,慨嘆國際兒童年不過是「一場鬧劇」。

      有些人早就預料事情會慘淡收場。舉個例,該年初,法布里齊奧·登蒂塞在《快報》週刊裡寫道:「要亡羊補牢,單靠國際兒童年是不行的。」雜誌還評論:「落得如斯境況,全因為今天世人的生活方式;要改變的正是這種生活方式。」

      1990年9月,多國領袖曾雲集聯合國總部舉行高峰會議,好共商對策。出席是次會議的政治首腦達七十多個,人數之多,是歷來數一數二的。1989年11月20日,聯合國採納了《兒童權利公約》,公約於翌年9月2日生效。到了該月底,對公約予以追認的國家已達到39個。這次會議,正是要跟進採納公約以來各國兒童的實際境況。

      最近,兒童基金會說:「《兒童權利公約》旋即成為有史以來最廣泛認同的人權條約。這個公約推動了整個世界,為兒童謀取福利。」不錯,在1999年11月,採納公約的國家已達191個之多。兒童基金會更自詡:「採納《兒童權利公約》後十年,在體現和維護兒童權益方面有了大躍進,這比人類歷史上任何可堪媲美的時期都有過之而無不及。」

      事情儘管有進展,德國總統約翰內斯·拉烏仍有感而發,說:「今時今日,我們還得人家提醒,兒童該享有若干權利,這件事委實叫人汗顏。」或者得人家提醒,才想起兒童仍厄困重重!1999年11月,兒童基金會承認:「要應付的問題還不少。據估計,每年全球有一千二百萬五歲以下的孩子死去,死因大都是本可以輕易預防的。在發展中國家,大約一億三千萬兒童沒上小學。……差不多一億六千萬個孩子,要不是嚴重營養不良,就是多少有點營養不足。……許多兒童遭人遺棄,給孤兒院或其他機構收留,日見憔悴,失學之餘,也乏人護理。這些兒童還常常遭人虐待。有人估計,勞動的兒童高達二億五千萬人。」兒童基金會也提到,六億兒童正生活在赤貧中,到了2000年底,一千三百萬個孩子至少有父母一方因愛滋病逝世。

      要圓滿地解決問題,各國政治領袖看來有心無力。不過,發展中國家要應付兒童問題,西方國家也都一樣。在西方國家裡,許多兒童也在受苦,只是形式不一樣罷了。

      [第4頁的精選語句]

      「今時今日,我們還得人家提醒,兒童該享有若干權利,這件事委實叫人汗顏」

      [第5頁的附欄或圖片]

      聯合國的《兒童權利宣言》:

      ● 兒童應有自己的姓名和國籍。

      ● 兒童有權在幸福、親愛和為人諒解的氣氛中成長,享有物質保障。

      ● 兒童有權吸取足夠營養,有安身之所,享有醫療服務。

      ● 殘障兒童,不管是身體、精神還是社交方面有殘障,都該受到特別照顧。

      ● 在任何情況下,兒童都有權優先獲得保護和援助。

      ● 兒童有權受到保護,免受各種各樣的忽視、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所傷害。

      ● 兒童有權休憩、玩耍和參與娛樂活動,以及接受免費義務教育,好使兒童能發展個人才幹,成為社會的有用分子。

      ● 兒童有權在有自由、有尊嚴的環境下盡展所長。

      ● 兒童有權為人諒解、包容,與他人建立友誼,在四海一家、不分彼此的情況下成長。

      ● 不論種族、膚色、性別、宗教信仰、政治或其他見解、民族、社會出身、貧富貴賤,都有權享有上述權利。

      [鳴謝]

      摘錄自聯合國出版的《兒童權利宣言》(漢語版)

      [第3頁的圖片鳴謝]

      UN PHOTO 148038/Jean Pierre Laffont

      UN photo

      [第4頁的圖片鳴謝]

      Photos on pages 4 and 5 Giacomo Pirozzi/Panos Pictures

  • 親親孩子!
    警醒!2000年 | 12月8日
    • 親親孩子!

      19世紀的英國作家兼評論家羅斯金曾寫道:「多愛孩子,多有回報。」為人父母的大概都同意,疼愛孩子是值得的,這不光是因為孩子會感恩圖報,更重要的,是因為愛能夠對孩子發揮正面的影響。

      且舉個例。《愛及其在自然界的作用》這本書說,孩子沒人疼愛,「就很容易活不下去」。英國出生的阿什利·蒙塔古是著名的人類學家,也說:「沒人疼的孩子,在生化、生理和心理方面,都跟有人疼的孩子很不一樣,就是在發育成長方面,兩者也迥然有別。」

      《多倫多星報》曾報導一項研究,研究所得的結論也大同小異。報導說:「在成長期間,兒童沒經常給人摟抱、愛撫,……他們的應激激素水平就會異常地高。」不錯,襁褓中的嬰兒缺乏肉體接觸,「對其學習和記憶能力可產生深遠影響」。

      研究結果正好說明,孩子需要父母陪伴左右。要不然,父母又怎能跟孩子培養牢固的親子關係呢?說來遺憾,就是在富裕國家裡,父母也常常以其他東西取代自己,以別的方式來供應孩子所需。父母把孩子送上學、上主日學、幹活兒或到夏令營去,或者給他們零用,叫他們玩耍去。由於遠離家庭核心,跟父母關係疏離,許多兒童也許不自覺地產生了這個印象:爸媽不疼自己,家不是家,成人世界充滿敵意。據估計,德國柏林有三千個孩子終日流連街頭,究其原因,可能就是兒童都覺得家庭欠缺溫暖。米夏是小孩子,情況像他的大不乏人。他說:「爸媽都不要我了。」同樣,一個九歲的男孩子也慪氣地說:「我寧願做家裡的狗。」

      虐待兒童形形色色

      漠視兒童就是虐待兒童,這正好證明了聖經的話——不少人都缺乏「親情」。(羅馬書1:31;提摩太後書3:3)漠視兒童能觸發其他形式的虐待;這些虐待方式往往更難於察覺。例如,打從1979年(即國際兒童年)起,人們對兒童遭虐待或淫辱的問題已更為關注。當然,準確的統計數字得來不易,情況有多嚴重也因地區而異。話雖如此,兒童遭受性虐待,身心受創,留下抹不掉的烙印,會伴隨他們一生,則是毫無疑問的。

      不管遭受哪種虐待,兒童都會覺得自己沒人疼愛。問題看來更日益嚴重。據德國《世界報》報導,「愈來愈多兒童長大後不善交際」。報導也說:「兒童缺乏家庭溫暖。據[漢堡一個兒童指導中心的主管格爾德·羅邁克]說,親子關係愈來愈脆弱,也許父母根本從沒有跟孩子建立關係。這些兒童覺得自己備受冷落,渴求安全感,卻無法如願。」

      兒童理當受人疼愛。沒人疼的孩子難免覺得抑鬱不平,拿冷落他們的人或甚至社會出氣。十多年前,加拿大一個專門工作小組的報告說,人們得立刻進行補救,免得「認為受社會漠視」的年輕一代全給毀了。

      年輕人缺乏愛和關注,就可能離家出走,藉此逃避難題。很可惜,他們往往發現社會充斥著罪行、毒品、性不道德,問題比原來面對的要嚴重得多。事實上,二十多年前,美國警方估計在某大城市裡,就有兩萬個16歲以下離家出走的少年。有人說,他們是「破碎家庭和暴虐行為的產品,父母往往不是嗜酒,就是吸毒。這些年輕人只好出賣肉體,淪落風塵,卻又給皮條客打,自尊盡失,想跳出火坑,又怕遭人報復」。說來遺憾,人們已努力改善情況,問題卻仍舊存在。

      在這種環境裡成長的兒童,長大後往往情緒不穩,無法好好把自己的兒女撫養成人。由於不曾受人疼愛,他們對兒女也冷若冰霜,讓兒女跟他們一樣,覺得爸媽不疼自己。德國一個政治家言簡意賅地說:「少時沒人疼,大時滿懷恨。」

      話說回來,許多父母都盡力讓孩子知道父母疼愛他們,而且坐言起行,對他們關懷備至。然而問題依舊,也就說明了有的問題,絕非人憑一己之力就解決得了。且舉個例,某些地方由於經濟和政治制度欠善,未能向兒童提供足夠的健康護理、適當的教育、充足的食物,又或者對兒童保護不周,讓他們淪為童工,或在惡劣的環境下生活。成人貪婪腐敗、自私自利,往往令問題雪上加霜。

      聯合國祕書長科菲·安南提到今天兒童面對的主要問題時,寫道:「千百萬兒童仍然貧無立錐,數十萬受著各種衝突和經濟不穩衝擊。成千上萬的孩童因戰爭落得終身殘廢,還有許許多多父母雙亡,或者死於愛滋病毒。」

      全都是壞消息?也不盡然!聯合國機構,例如兒童基金會和世界衛生組織,一直致力於改善兒童福利。安南說:「今天,生下來健康的孩子比以前多,孩子的免疫力也提高了。能讀能寫的、有自由學習、玩耍和過著兒童應該過的生活的都增加了,這樣的成果,就是短短十年前也沒想過的。」不過,他還是警告說:「我們絕不能沾沾自喜,停步不前。」

      該特別關注的一群

      有的兒童應當特別受人關注。20世紀60年代初,據報在十多個國家出生的數千個嬰兒,是所謂的酞胺哌啶酮孩子;消息讓舉世震驚。酞胺哌啶酮是鎮靜安眠藥,孕婦服後,竟產生了意想不到的副作用——生下來的嬰兒有的四肢萎縮,有的缺肢。這些嬰兒的臂和腿,往往只像鰭狀肢般大。

      四十年後的今天,殘害兒童的罪魁大概就是地雷a了。據估計,世界各地布設了六千萬到一億一千萬個具殺傷力的地雷。每年,大約二萬六千人要不是給炸死,就是落得終身殘廢,當中不少是兒童。打從1997年以來,也就是喬迪·威廉斯因發起禁雷行動,成為諾貝爾和平獎得主的一年,問題就一直大受關注。可是,布雷區仍舊存在。一個德國政治家就掃雷行動評論說:「目前的情況,就像人一茶匙、一茶匙地把浴缸裡的水往外潑,但水龍頭卻沒關掉。」

      另一群該特別關注的,是那些無父無母的兒童。人類的創造者耶和華上帝原來的旨意是,家庭裡父母雙全,兒童在父母的呵護蔭庇下茁壯成長。孩子是需要也應該得到「雙親」的愛和關注的。

      孤兒院、兒童收容所都試著照料無父無母的兒童。很可惜,有的兒童或害病,或有學習障礙,或肢體殘障,又或者有外國血統,本來就境況堪憐,亟須人家收養,卻偏偏最受冷落。

      另外,有些機構則呼籲人定期捐款,助養貧困國家的兒童。捐款常用來支付兒童的教育或購買日用品。捐款人可以跟受助養的兒童通信或交換照片,鞏固聯繫。這樣的安排不無好處,但到底仍不是上上之策。

      以下是另一個扶助孤兒,蠻有意思的例子。1999年,這項活動才剛慶祝過五十周年紀念。

      救助兒童村

      1949年,赫爾曼·格邁納在奧地利伊姆斯特鎮創辦了救助兒童村。當時一個小小的兒童村不斷擴展,時至今日,兒童村已增加到接近一千五百個,甚至在非洲、美洲、亞洲和歐洲合共131個國家,也有著同類機構。

      格邁納依循四個方針辦兒童村——母親、兄弟姊妹、家和兒童村。每個「家」有「媽媽」,以及五到六個或更多個的孩子。「媽媽」跟孩子住在一塊兒,試著像親媽媽一樣疼愛和照顧他們。孩子留在同一個「家」,跟著同一個「媽媽」,直到離「家」為止。「家」裡的孩子有長有幼。年長的是「兄姊」,年幼的是「弟妹」,這樣,兒童就能學習互相照顧,不致自私自利。人們也盡量趁孩子年幼,就讓他覺得自己是「家」裡的一分子。親兄弟姊妹常安排在同一個「家」裡生活。

      兒童村由大約十五個「家庭」組成,每個「家庭」都有自己的房子。「媽媽」會教孩子幫助料理家務。「家」裡也許沒有爸爸,但有些男子會像爸爸一樣,給孩子勸導、教誨,必要時還施以管教。孩子在本地的學校念書。「家」每個月收到數目固定的津貼,支付生活各種開銷。糧食、衣物在本地購置。這些安排旨在讓孩子認識一般人的家庭生活,以及箇中苦樂,盡量讓孩子過正常生活,好為他們日後長大成人、成家立室一事打好根基。

      圓滿的解決辦法

      兒童收容所、孤兒院、救助兒童村、兒童基金會和類似的組織團體,嘗試向身陷窘境的兒童伸出援手,確實功不可沒。可是,有的兒童被剝奪了權利,這個事實是改變不了的。不管人怎樣費心勞力,也不能讓殘障兒四肢健全,叫智障兒腦筋靈活,使離異的人重修舊好,讓孩子家庭完整,或者叫死人復活,讓孩子重享天倫之樂。

      不管怎樣,要圓滿解決問題,人確實無能為力。但終有一天,這些問題會通通消失!真的,也許比你預期的還要快。這是怎麼一回事呢?

      [腳注]

      a 請參閱《警醒!》2000年5月8日刊,「怎樣消除地雷的威脅?」一系列文章。

      [第8,9頁的圖片]

      孩子需要也應該為雙親所愛

  • 解決在望!
    警醒!2000年 | 12月8日
    • 解決在望!

      請用點想像力,幻像一下這麼一個世界:孩子都身心健全,是父母的掌上明珠,父母對孩子都呵護備至,循循善誘。沒有孩子終日流連街頭,也沒有孩子得勞動來幫補家計,讓童年白白溜走!

      最理想不過?當然啦。真的能實現嗎?有兩個理由讓耶和華見證人對此深信不疑。

      解決問題,父母有責

      您一定同意,成人是有能力解決兒童面對的若干問題,或甚至防患未然的。當然,成人得願意這樣做才行。不錯,解決問題,父母有責。

      且舉個例。人要是聽從聖經勸告,「妻子不該離開丈夫,……丈夫也不該離開妻子」,就不會分居、離婚,叫孩子生活在破碎的家庭裡了。——哥林多前書7:10,11。

      如果人遵循聖經教誨,「規規矩矩地行事,……不狂歡,不酗酒」,就不會醉酒吸毒,讓孩子受苦。——羅馬書13:13;以弗所書5:18。

      人實踐聖經的教訓「禁戒淫亂」,孩子也許就不會沒人疼愛,或者在單親家庭成長。——帖撒羅尼迦前書4:3;馬太福音19:9。

      人聽聖經規勸,「不要激惱孩子,免得他們灰心喪氣」和「愛孩子」,孩子就不會遭受形形色色的身心虐待了。——歌羅西書3:21;提多書2:4。

      總的來說,如果人人都樂意聽從耶穌的教誨,「在一切事上,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得怎樣待人」,世上還哪會有成千上萬沒人憐惜、沒人疼愛的孩子呢?——馬太福音7:12。

      值得慶幸的是,許多人都樂於聽從上述勸諭,只是,這樣做的人畢竟有限,也正是問題關鍵所在。不但這樣,就算人甘願依循聖經教誨,但由於人有缺陷,有的事情也根本無能為力,不管怎麼努力,也往往無濟於事。不錯,有些問題人還能應付得來,但要把問題通通解決,人顯然力有不逮。

      上帝的政府能徹底解決問題

      上文提到的作家羅斯金深信,一個國家的「首要責任,是要確保本國出生的兒童都有安身之所,不愁衣食,接受良好教育,直到有能力辨別是非為止」。不過,羅斯金承認,「要成就這樣的事,就非有個能全權統治人類的政府不可;這樣的政府我們現在連想像也想像不了」。

      只有上帝的政府才具有羅斯金所說的那種權力,能對全人類施行仁政。聖經早已應許有這麼一個政府,即馬太福音6:9,10耶穌所談到的同一個政府。上帝的政府一旦完全接管地球,就會全權統治人類,讓人人安居,衣食無缺,接受優良教育,連兒童也沒例外。(以賽亞書65:17-25)不過,這個完美政府要成就的遠不止此。

      上帝的王國將會使人類恢復完美,讓人能夠把兒女好好撫養成人。(約伯記33:24-26)到時天下太平、四海一家,兒童在這樣的氣氛中茁壯成長,就像聯合國《兒童權利宣言》所描述的理想情況一般。(詩篇46:8,9)那時候,什麼國際兒童年、什麼《兒童權利公約》,都用不著了。

      耶穌基督是這個屬天政府的君王。對他來說,讓父母和殘障兒重拾健康是輕而易舉的。耶穌在地上生活時曾施行奇跡治病,就是明證。(路加福音6:17-19;約翰福音5:3-9;9:1-7)就是要把死去的孩子或父母復活過來,也絕不會難倒耶穌!——馬太福音9:18-25。

      上帝快要採取行動造福兒童,這叫人多麼高興呢!

      [第12頁的附欄或圖片]

      年輕人的良助

      耶和華見證人衷心關注年輕人,渴望幫助他們避免行差踏錯,或應付避免不了的問題。因此,在過去多年,見證人出版了一些切合年輕人需要的東西,從學齡前兒童到十來歲的年輕人,都能從中得益。這些出版物包括《我的聖經故事書》、《青年人所提出的問題——有實效的答案》,以及錄像帶《青年人問——怎樣結交真朋友?》。您可以向您家附近的耶和華見證人索取,或致函本刊的出版社。

      耶和華見證人經常為兒女分憂解困,讓兒女知道父母深愛他們。上述出版物提供優良資料,見證人父母也常以為教材,持之以恆地教導、訓練兒女。您也許喜歡以同樣方式教導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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