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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失蹤——悲劇知多少?警醒!1995年 | 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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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失蹤——悲劇知多少?
『我的孩子不見了!』
對大部分父母來說,最令他們焦慮不已的莫過於子女失蹤,幾乎沒有難題能與其嚴重性相比。我們雖然不能確定全球失蹤兒童的總數,但從多個國家所發表的報導,就可以知道這樣的悲劇有多常見了。
視乎當局怎樣把失蹤孩子分類而定,美國每年有50萬至100多萬兒童失蹤。情況因人而異,有些兒童只是跟家人失散一段短時期,其他孩子則一去無蹤。英國報導每年有差不多10萬個兒童下落不明;不過,有些人卻認為實際數目比公布數字大得多。在前蘇聯境內失蹤的兒童數以萬計,南非也有一萬多個兒童不知所終。在拉丁美洲,這樣的悲劇發生在千千萬萬的兒童身上。
意大利內政部一位發言人指出這個難題在當地的嚴重程度,他在《獨立報》寫道:「他們像平日一樣離家上學或出外玩耍,可是一去不復返。他們突然不見了,蹤影全無。家人急切地追查他們的下落,無奈蹤跡模糊,線索不足,目擊證人寥寥無幾又不可靠。」
關於這個難題的嚴重性,美國最近一份研究報告顯示,「失蹤兒童」這個標題其實包括許多類別。其中一類是給陌生人誘拐的兒童。另一類兒童則被父母一方強行帶走,因為離異的父母正在爭取他們的監護權。還有一些兒童遭父母或監護人遺棄。離家出走的兒童佔最大比例。有些兒童迷了路,或在別的情況下跟父母分離數小時以至一兩天不等。在這類兒童當中,大多數都是過了時限還未歸家,又或者父母誤會了他們的意思,極少數是長期下落不明的。
可是,被列入較嚴重類別的失蹤兒童究竟有什麼遭遇呢?這樣的悲劇為什麼會發生?《儆醒!》雜誌本期會探討悲劇的不同方面,並且指出難題會在什麼時候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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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遭陌生人拐走警醒!1995年 | 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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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遭陌生人拐走
「請伸出同情之手,幫助我們尋找女兒,求你救救薩拉吧!」
薩拉·安·伍德的父母悲痛萬分。為了追尋12歲女兒的下落,他們通過美國的電視廣播向全國發出以上哀求。在三個星期前,薩拉騎著腳踏車回家,在通往住所的鄉村路上給人拐走。
一支大規模的搜索隊在附近的樹林、田野和湖泊徹底搜尋失蹤女童的痕跡。與此同時,鄰州另一位傷心欲絕的母親,蒂娜·皮賴寧,也在電視熒幕上籲請觀眾替她追尋失蹤女兒的下落。十歲的霍莉被誘進一條林蔭小徑,在一小時內蹤影全失,後來有人在田野間發現她的遺體。
兒女失蹤之後,做父母的無不飽受痛苦煎熬。他們天天為兒女的安危憂心忡忡:孩子是否仍然活著、有沒有遭受損傷或性侵犯,還是像年幼的阿什莉一樣已經遇害身亡。阿什莉跟家人一起到球場觀看哥哥所參加的足球比賽。她看厭了,便到遊樂場玩玩,可是一去無蹤。阿什莉遭人扼死,屍體被丟棄在附近的田野。
可怕的經歷
美國每年有200至300個家庭遭遇這樣可怕的經歷:兒女給人拐走,也許從此跟父母永別。與其他暴力罪案相比,失蹤兒童的案件雖屬少數,卻足以令整個社區提心吊膽,成千上萬的居民心有餘悸。他們不禁納罕,『這樣的悲劇怎會在這裡發生呢?下一個會輪到我的孩子嗎?』
在美國,向警方舉報孩子被拐走的案件每年有3200至4600宗。在這些案件當中,有三分之二或以上的兒童遭受性侵犯。全國失蹤及遭受侵犯兒童中心總裁歐內斯特·E·埃倫指出:「拐走兒童主要是為了滿足性慾,其次是存心殺害。」此外,據美國司法部顯示,其他類型的拐帶案件每年也有11萬多宗,大部份兒童都是給駕車男子誘進汽車的。不過,侵犯兒童的風暴也同樣吹襲其他國家。
社會有責?
關於兒童慘遭殺害,澳洲一位研究人員表明這「絕不是偶然發生的事件」。保羅·威爾遜在《濫殺無辜——兇手及遇害兒童》一書中聲稱,「兇手及受害人都陷入一個由社會造成的惡性循環」。
社會也許要對這樣的悲劇負全部或至少部分責任——這個觀點看來有點駭人聽聞,因為大多數人都認為侵犯和殺害兒童是滔天罪行。可是,歌頌性愛和暴力的電影、電視節目和讀物卻充斥工業社會的市場;甚至在許多落後社會,情況也無例外。
今日,由兒童主演的裸體色情電影越來越流行,連成年人也要扮作兒童。這些影片描繪兒童參與露骨的性愛和暴力。威爾遜在自己的著作進一步指出,有些電影甚至以《年輕人之死》、《拖延折磨》和《肢解入門》等作為題目。刻畫變態暴力和色情的作品究竟有多少顧客呢?這是一門營業額逾億萬元的大生意!
繪影繪聲的暴力和色情作品對侵犯兒童的人操有嚴重影響。一名兇手因對五個男童進行性謀殺而被判有罪,他承認說:「我是一個有戀童癖和同性戀傾向的謀殺犯,色情作品是誘使我墮落的決定因素。」奧斯陸大學的貝麗特·阿斯教授解釋兒童黃色刊物所產生的有害影響:「我們在1960年代末期犯了大錯。當時我們認為色情作品能為性罪犯提供發泄途徑,以免他們犯下性罪行,於是把色情作品的禁制撤銷。如今我們恍然大悟:罪犯看了色情作品之後,以為性罪行是合法的。他不禁推想,『我既然可以觀看,就必然可以照樣做。』」
成年人一旦沉溺於色情作品,就越發渴求肉慾所帶來的刺激。結果,有些人不惜強行劫走兒童,以求滿足他們的變態性慾,甚至把孩子姦殺。
兒童給人拐走還有其他原因。在一些國家地區,鑑於經濟環境惡劣,被拐走的兒童與日俱增。綁匪把富有人家的兒童劫走,以求向家屬勒索巨額贖金。每年都有無數嬰兒被人拐帶,然後賣給非法領養集團。這些集團接著把嬰兒運到國外。
在失蹤兒童當中,哪一類孩子佔最大比例呢?他們究竟有什麼遭遇?接著兩篇文章會討論這個題目。
[第6頁的附欄]
數以百萬計的雛妓
根據聯合國的資料顯示,被迫淪為雛妓的兒童大約有一千萬名之多,他們大部分來自發展中國家,許多都是被人拐走而賣落火坑的。在非洲、亞洲和拉丁美洲,外來觀光的旅客越來越多,這門卑鄙的生意也因此興旺起來。在一些地區,到訪觀光的旅遊人士數以百萬計。在他們當中,尤其是那些來自較富裕國家的,大約有三分之二是「性愛遊客」。但他們總有一天會因自己的淫行而遭受懲罰,因為人的罪惡「在[耶和華上帝]的眼前都是赤露敞開的;我們必須向他交帳」。——希伯來書4:13,《新譯》。
[第5頁的圖片]
孩子給人拐走是可怕的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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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強行帶走兒女警醒!1995年 | 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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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強行帶走兒女
多年來,謝麗爾不但慘遭丈夫毒打,感情也遭受嚴重創傷。a最後,丈夫另結新歡,捨她而去,謝麗爾於是申請離婚。法庭裁定兒女由她全權照管。她開始收拾殘局,重過新生活,心境也漸漸復歸平靜。直至有一天,電話響了。打電話的是她的前夫。他說:「你如果想跟兒女團聚,就要答應和我再次結婚」!謝麗爾的兒女遭生父綁架。他們在父親的祖國逗留了一個月之後,父親不許他們回家。
謝麗爾黯然神傷。她請求美國國務院幫忙,無奈不能通過法律途徑取回身在異國的兒女。在過去多年,丈夫的毆打曾令她感到絕望無助,如今這種感覺又再度湧上心頭。她解釋說:「情況跟以往沒有多大分別。我實在不知道怎樣擺脫困境。」
「精神虐待」
父母強行帶走兒女,有人把這種行徑稱為向對方和孩子進行「精神虐待的高招」。論到強行帶走兒女的父母,美國尋覓失童機構的行政總監卡羅琳·佐格說:「不少父母這樣做旨在向對方進行報復。他們玩弄最卑鄙的手段,攻擊對方最弱之點。[對擁有監護權一方來說,]最易攻擊的弱點莫過於向他們的寶貝子女下手。……這些父母只顧自己,存心報復,對孩子的福利漠不關心。」
要是孩子給一方強行帶走,另一方就會感覺怒氣攻心、失落無奈和焦慮不安,孩子的情緒也少不免會遭受打擊。在一些事例上,孩子為了避免與雙親有緊密聯繫,也不想聽一方說另一方的壞話,只好四處奔逃。這樣的經歷會導致孩子身心失調,例如遺尿、失眠、倚賴性強、害怕門窗,以及極度恐慌等。即使兒女的年紀較大,他們也會感覺悲傷和憤怒。
有些父母違反法庭的監護權判決,強行把孩子帶走,或過了探望期限仍不願把孩子交回。美國每年有35萬多宗這樣的案件。在這些案件當中,有超過10萬宗是家長故意把孩子隱藏起來的,目的是要對方跟孩子斷絕來往。有些父母不惜把孩子帶離本州,甚或送出國外。
其他原因
父母強行把兒女帶走總是由於他們渴望夫妻復合或存心報復嗎?美國尋覓失童機構的邁克爾·尼克普芬格解釋,有些父母害怕在爭奪監護權的訴訟上敗於前任配偶,「恐懼驅使他們先發制人」。又或者法庭已裁定誰擁有監護權,但由於一方經常拒絕讓對方探望孩子,被拒的一方就會感到灰心喪氣。尼克普芬格解釋說:「你很想見自己的寶貝孩子,但又經常受到峻拒。要是這樣,你就很容易覺得,除了搶走孩子便別無選擇。」
他進一步指出,『許多人根本沒有想過強行帶走孩子所造成的嚴重後果。他們並不曉得找工作會遭遇困難。逮捕他們的令狀已經發出。他們以為難題僅牽涉自己和前任配偶。他們並不明白警方會插手干預。如今他們需要聘請兩位律師而非一位,因為除了面對刑事控訴之外,還要處理爭取孩子監護權的民事訴訟。』
有些父母懷疑子女遭離異的配偶傷害。要是法律沒有立即作出制裁,急不及待的一方就會不顧後果自行解決。希拉莉·摩根只有五歲,她的經歷足以表明這點。一位兒童心理學家聲稱,有「確鑿不移」的證據表明希拉莉遭父親虐待,因此建議法庭終止他的探望權。可是,法庭卻裁定虐待的證據不足,並且定明父親可以單獨與女兒共處,無需有第三者在場監察。希拉莉的母親,伊麗莎白·摩根醫生,迫於無奈違反法庭指令,把女兒藏匿起來。為了保護兒女,父母一方強行帶著孩子出逃。他們的遭遇得到許多社會人士的同情。
就以伊麗莎白·摩根為例,她雖然是外科醫生,卻不能繼續執業,還在獄中熬了兩年多。她債台高築,欠下逾150萬美元的醫療及律師費用。她向《美國新聞與世界報導》週刊解釋說:「專家們指出,要是我當時沒有制止女兒繼續遭受虐待,我的孩子早就給她的父親逼瘋了。……既然法庭不理,我只好私下採取行動:挽救我的孩子。」
論到父母強行帶走兒女,格賴夫和黑加爾兩位研究人員的評論的確所言不虛:「這些都是錯綜複雜的案件,情況就好比一潭深水,視乎角度而定,每個角度都有些微分別。人每次凝望這潭深水,每次都有新發現。」——《父母強行帶走兒女——頭條新聞背後的家庭》。
除了被父母強行帶走或遭陌生人拐帶的兒童之外,普世各地還有千百萬其他兒童失蹤——被父母遺棄和離家出走的兒童。他們是怎樣的兒童?他們究竟有什麼遭遇?
[腳注]
a 並非當事人的真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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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父母遺棄和離家出走的兒童警醒!1995年 | 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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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父母遺棄和離家出走的兒童
「我把頭髮剪短,穿著男性服裝,頸項掛著鎖鏈,面頰插著安全別針,這樣我就加入了頹廢派(崩派)的行列。」——塔馬拉。
要是你在街上遇見塔馬拉,你能看出她曾遭受虐待,一度是個孤寂的少年嗎?她渴望得到家庭溫暖,但對於她的迫切需求,家人卻一概置之不理。你會相信她以往是個悖逆少年,隨時觸犯法紀,也許終身陷於罪孽之中嗎?塔馬拉向《儆醒!》雜誌透露童年所遭遇的可怕經歷,迫使她從14歲起就過著頹廢的生活,但這絕不是她的意願,只是迫於無奈而已。
遭父母遺棄的兒童
塔馬拉敘述說:「我生在一個毫無骨肉親誼的家庭,自小在意大利一個細小的山區長大。可悲的是,我目睹父母不時劇烈爭吵。他們互相辱罵,所用的下流言詞實在叫我難於啟齒。我常常被牽涉在內,結果遭狠心無情的父親毒打,身上的傷痕歷久不散。
「在14歲那年,父親給我幾塊錢和一張只可前往鄰鎮的單程車票,那兒兇險重重!我與其他年輕人為伍。他們像我一樣,從來沒有人關心和愛護。在我們這群年輕人當中,大部分都縱酒。我變得傲慢自大、粗野下流,也喜歡尋釁鬧事。我經常挨餓。一個寒夜,我和朋友不得不把家具燃燒以求取暖。我多麼渴望有家人噓寒問暖,並且關心我的情緒、憂慮和恐懼。然而,我只是一個人孤零零的,正在嘗透了孤寂之苦。」
今日,世上有數以萬計像塔馬拉一樣的年輕人。每個大洲都有兒童給不負責任的父母拋棄。
離家出走的兒童
其他年輕人決定離家出走,原因在於「環境實在太可怕了,不宜繼續逗留;為了擺脫痛苦的生活和危險的處境,他們只好離家出走,流浪街頭」。——《紐約州醫學雜誌》。
多明戈斯九歲的時候,母親再婚,於是把他棄置在孤兒院裡。由於不時給孤兒院的教士責打,他打算逃走。母親接他回家之後,他又經常遭繼父毒打。他很想擺脫家人的虐待,覺得惟一的方法就是離家出走。
阿努拉達·維塔奇在《失落童年——尋求兒童的權益》一書寫道,令人遺憾的是,「千千萬萬的兒童根本不相信家長會對自己提供最起碼的安全照顧。」她進一步指出:「在美國,據估計每日有三個兒童被父母虐待至死。」在無數的事例上,家長不但沒有保護孩子,反而對他們進行性侵犯。
遭受侵犯,精神受創
多明戈斯被迫與其他流浪街頭的兒童一同過活。除了行劫偷竊之外,這些街童也吸毒販毒。令人惋惜的是,許多兒童離家出走,一心以為可以擺脫家庭的惡劣環境,卻反而落入淫媒、戀童癖者及賣淫集團的圈套當中。這些人向飢餓、孤獨的年輕人下手,為他們提供棲身之所,並且答應有「關懷備至」的成年人看顧。他們後來才發覺自己已落入火坑,被迫終身出賣肉體。由於缺乏工作技能,許多兒童不得不靠賣淫為生,他們各施各法,包括被人誘姦及招引嫖客等。有些卻熬不過這樣的生活。毒品和酒精也奪去不少兒童的性命,其他年輕人則慘遭殺害或自尋短見。
關於流浪街頭的兒童,一位曾淪為雛妓的年輕人評論他們的生活,說:「流浪街頭是非常可怕的經歷。令我深感苦惱的是,許多人一旦看見兒童在車廂頂上睡覺,或經常流離失所,就以為他們自甘墮落。隨著年紀漸長,我的看法改變了。這些孩子各有辛酸的身世和需要。他們絕不想過顛沛流離的生活,只不過慘遭父母遺棄而已。」
追求「自由」
還有其他數以萬計的年輕人離家失蹤,他們嚮往在外面過獨立自主的生活。有些兒童很想擺脫貧窮。其他兒童則渴望脫離父母的轄制,他們也許覺得父母所定的規則過分嚴厲。
一位稱為艾瑪的少女曾擺脫父母的管束,把基督徒原則拋於腦後,一嘗所謂自由的滋味。她離家跟朋友一起生活,結果淪為毒品的奴隸。歷盡外面世界的種種艱辛之後,艾瑪表示願意浪子回頭,並且戒掉吸毒的惡習。可悲的是,她並沒有跟損友斷絕來往。一個夏天晚上,她和朋友一起注射海洛因。對艾瑪來說,這成了她的絕路。她陷入昏迷狀態,第二天便死去。她的「朋友」不顧而去,只留下她一人。
遭受父母或別人虐待的兒童能享有較佳的前途嗎?世上的年輕人終有一天不再遭受侵犯嗎?我們有沒有希望見到家庭生活得以改善,讓年輕人感受到家庭溫暖而不想離家出走呢?你可以在下一篇文章找出這些問題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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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劇何時了?警醒!1995年 | 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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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劇何時了?
現今有不少兒童正飽受誘拐、虐待、剝削之苦,他們很多時還受到不良同伴的影響,因而惹禍上身。這些悲劇何時方休?加強執法和施行更嚴厲的懲治會收效嗎?政府改善民生,提供更多糧食、住所、教育,便可解決虐兒和子女離家出走的問題嗎?關心子女的父母若學會怎樣促進與子女的溝通,是否就可以幫助子女不致為了虛假的歡愉而自甘墮落嗎?
雖然這樣的措施也許會有所幫助,可是除非問題的癥結獲得解決,否則兒童便會繼續陷於苦難之中。關於離家出走的兒童,一位青年人指出,要是一項行動制止不了虐待和家庭的冷漠關係,這樣的行動便難以奏效,因為傷害已成事實。
禍根
難題的根源何在?禍根會有一天可以剔除嗎?聖經解釋,家庭制度正受到邪惡的隱形靈體,撒但和他手下的鬼靈所攻擊。這些邪靈以狂暴、性侵犯、性變態為樂。(創世記6:1-6;以弗所書6:12)耶穌在地上時,鬼靈曾襲擊兒童。他們叫一個男孩子重重地抽搐,並把他扔在火中,叫他飽受折磨。——馬可福音9:20-22。
甚至在耶穌降世之前多個世紀,鬼靈已喜歡殘害兒童。他們使人把兒童活活燒死,以獻給異教可惡的神祇,諸如巴力、基抹、摩洛等。(列王紀上11:7;列王紀下3:26,27;詩篇106:37,38;耶利米書19:5;32:35)因此,在今日這個日益醜惡的世界裡,無怪乎鬼靈會以兒童作為目標,假人之手好凌辱、折磨和殺害小孩子。幹此勾當的無恥之徒往往沉迷於閱讀和觀看色情作品,於是這便成為了他們那性變態行為的燃料。
聖經把這個時代稱為現今邪惡事物制度的「末期」,既然如此,鬼靈加諸人類身上的壓力便比以往大得多。聖經預告,這是一段「難以應付的危難時期」。現今,人在鬼靈的影響之下,更明顯地反映出邪靈的醜惡敗行。聖經預言,今天的人會性情兇暴、不能自約、了無親情、不愛良善。——提摩太後書3:1-5,13,《新世》。
這些描述正說中了時下的貪心之徒。這些人製作電影、錄音帶和錄像帶,出版雜誌和書刊,把淫亂、吸毒、自殺、謀殺、強姦、亂倫、縱慾、虐待等惡行一一都美化起來。鬼靈利用諸如此類的方法,促成了文化的毒害。這種毒害宛如一股惡臭的氣體,毒化了人們的思想和心靈,侵蝕了家庭的價值觀和人敬虔的道德標準。受害者有老有少。
兒童被誘拐、遭性騷擾和殺害是末世標記的一部分。此外,聖經也說,在末世『人會喜愛自己,不容易達成任何協議、不忠貞、是背叛者』。正由於這緣故,現今的人往往在成婚之後不久便離婚。既然離婚的人多了,兒童被父母強行帶走的事件也隨之增加。打傷和殺害前度或現在的配偶的案件正有上升的趨勢,而大多數受害者都是女性。既然父母對兒女漠不關心和肆意虐待,兒女離家出走便成了時代的流行病。再者,『不服從父母』、『剛愎自用』的兒女也成了我們這個世代的標記。這等人寧願與同輩一起離家出走,也不願尊重敬虔的原則。——提摩太後書3:2-4,《新世》。
悲劇行將終結
可是,撒但和鬼靈的影響快要成為過去了。(啟示錄12:12)啟示錄20:1-3的預言表明,上帝會把撒但和鬼靈鏟除。此後,由耶穌基督掌權的上帝屬天的王國便會統治地球,伸張正義,顯揚公理,使人人都安居樂業。(詩篇72:7,8;但以理書2:44;馬太福音6:9,10)今日這個貪婪的商業制度壓迫窮人,不惜利用人的弱點而謀取私利。這樣的制度將會成為過去,因為「這世界和其上的情慾都要過去」。(約翰一書2:17)凡慣常行惡的都會被剪除,就如箴言2:22(《新譯》)預告說:「惡人必從地上除滅。」
彌迦書4:4(《現譯》)表明,在上帝的新世界裡,人人都會享有和平安全,「沒有人會使他們恐懼」。怎麼可能呢?全賴君王實施愛心的律法。這條至高的律法會指揮人一切的思想行動。屆時活著的人會學習耶穌和他天父耶和華上帝的品格。他們若想繼續享有生命,便需要這樣行。藉著披上「憐憫、恩慈、謙虛、溫柔」等美德,人可以從自己的品格中除去自私之心。(歌羅西書3:12)屆時的生活會充滿朝氣和快樂;家庭會洋溢著溫暖和愛心,這樣的美德會成為普天之下各家庭的常規。
以賽亞書65:21-23應許,人人都會享有充足的食物和美觀舒適的住所:「他們要建造房屋,自己居住;栽種葡萄園,吃其中的果子。……他們必不徒然勞碌,所生產的,也不遭災害。」屆時人不會再受到虐待。作兒女或作父母的不會再感到苦惱。
現今便獲益良多
即使在現今這個邪惡的制度的最後時刻,認識耶和華,知道他定意要使地球回復樂園的情況,也會為人帶來裨益。雖然有不少年輕人和父母是現今難題的受害者,他們卻從聖經得到希望和快樂。例如,在上一篇文章提到的塔馬拉對於自己的遭遇就作了以下的評論。
「我18歲便結婚,並漸漸與昔日交往的圈子疏遠起來。我以往的『朋友』有些坐了牢,有些成了癮君子,有些成了妓女。但至於我,品性也沒有多大的改變,所以跟丈夫吵架是家常便飯。不過,就在我的兒子出生後不久,有一件事發生了,我的一生也隨之完全改變過來。當時我找著一本聖經,並開始閱讀。有一晚,我閱讀箴言,讀到『搜求智慧,如搜求隱藏的珍寶』。(箴言2:1-6)當晚我臨睡前就禱告祈求這種智慧。第二天早上,耶和華見證人來按門鈴。我便開始跟他們討論聖經,不過,我過了一段時間才能實踐聖經的教訓。後來,我終於下定決心跟從基督的生活方式,並且受了浸。如今,我和外子正一起幫助別人獲致上帝所賜的舒解。」
不錯,塔馬拉找到了一切舒解的來源——耶和華上帝。他是我們的天父。他從不捨棄那些依靠他的人。詩篇27:10告訴我們:「我父母離棄我,耶和華必收留我。」
上文提及的多明戈斯也尋得了一個真正溫暖的家庭,他能夠從中得著安慰、鼓勵、支持。他敘述說:「一天我獲得了一本《聆聽偉大的導師》,我從這本書獲悉了上帝有一個名字,稱為耶和華。a這出乎我的意料之外。我參加耶和華見證人的聚會,並很驚奇地看到他們竟然沒有階級的偏見。我衣著簡陋,行為粗魯,對人更諸多猜疑,可是,見證人卻跟我研讀聖經。他們幫助我逐步摒棄以往的生活方式,甚至幫助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後來,在他們的幫助下,我終於達到受浸的地步。」
對年輕人來說,耶和華見證人的會眾猶如一個安全網。見證人樂意幫助人認識前頭偉大奇妙的希望。人若努力跟天父建立關係,便會尋得莫大的安慰。見證人以訓練有素的方式,向人提供來自上帝的話語聖經的勸告和指引。一位見證人解釋,年輕人需要有人告訴他們,他們所厭惡的情形也是耶和華所憎惡的。這位見證人說:「耶和華絕不願見到兒童受到虐待,也不願他們受苦。不過,他也不想他們以一種傷害去換取另一種傷害——由於他們流連街上而招致的傷害。他們大可以向耶和華組織裡成熟的分子請教,向他們說出自己的難題,並且可以探詢解決的方法。」
假使小孩子有受教的心,上帝的話語便可以給予他們強大的推動力,使他們避開同輩壓力的羅網。17歲的弗朗西絲多次在同學的唆使下逃學,而且還隱瞞父母。後來,她離家出走。這使她的父母十分擔憂。過了幾個小時之後,她終於回家。之後,她會眾的兩位見證人前來探望她。他們看出家庭的氣氛並非難題的成因,而父母也曾給予女兒仁愛的勸告。因此他們向弗朗西絲指出,年輕的基督徒有責任要尊敬父母(以弗所書6:1,2);必須忠實而不該隱瞞自己的逃學(以弗所書4:25);以及要慎防不良的交往。(哥林多前書15:33)弗朗西絲對於勸告作出積極的響應。
從高天而來的幫助
謝麗爾也從耶和華得了幫助,結果得以應付前夫把兒女強行帶走的難題。b當被問及什麼幫助她克服這個噩夢時,她說:「我所做的第一件事便是閱讀聖經的詩篇,尤其是詩篇第35篇。知道耶和華目睹我所受的一切冤屈,使我大感安慰。」詩篇35:22,23說:「耶和華啊,你已經看見了,求你不要閉口!主啊,求你不要遠離我!……求你奮興醒起,判清我的事,伸明我的冤!」
兩年後,在耶和華的扶持和見證人的幫助下,謝麗爾勇敢地面對前夫,並前去探望了子女。她向子女解釋事情發生的原因,並向他們保證她從沒有捨棄過他們。既然謝麗爾曾教導子女尊崇耶和華,因此她能夠告訴他們,她對他們懷有信心。她解釋說:「我知道我的兒女愛耶和華,耶和華絕不會讓他們受到永久的傷害。」
事情就這樣得到解決。由於謝麗爾鍥而不舍地找海外移民官員幫忙,加上她熱切地向耶和華禱告和依靠他,結果,子女終於返回了她的身邊。謝麗爾承認說:「我當真不得不說,惟獨靠著耶和華的手,我才能得回他們。」
現今便教導子女認識耶和華和敬拜他,是多麼重要的事!聖經在彼得前書3:12指出,耶和華的眼「看顧義人;主的耳聽他們的祈禱」。耶和華確實是我們子女的避難所。他的名是「堅固台;義人奔入便得安穩」。——箴言18:10。
雖然我們生活於一段十分危險的時期,而且並非時時都知道兒女會遭遇什麼事,可是敬拜耶和華的父母知道,他們那些對上帝忠貞的子女是絕不會受到永久的傷害的。耶和華甚至應許,他會把我們這段時期的受害者從死亡中復活過來,並且將他們的痛苦和不幸除掉。——以賽亞書65:17,18;約翰福音5:28,29。
上帝新世界的希望的確十分奇妙。上帝行將把撒但及其邪惡的制度從地上鏟除一事也同樣令人雀躍。我們子女所受的威脅將會成為過去。耶和華見證人在會眾聚會裡唱的一首詩歌這樣描述上帝的新制度說:「空中響徹兒童歌聲,/到處充滿喜樂和平,/死了的人得以復生,/你若注視前頭獎賞,便能實現這個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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