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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和華洞悉聖經(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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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譯本中恢復上帝的名字 有些譯《希臘語經卷》的人看出,上述抄本顯然被人竄改了,就著手在他們的譯文裡恢復「耶和華」這名字。本傑明·威爾遜在19世紀翻譯的《雙語對照強調譯本》,其中不少地方都有「耶和華」這名字,特別是在基督教執筆者引用《希伯來語經卷》的地方。其實早在1533年,安東·馬加里塔的譯本面世時,上帝名字的四個希伯來字母已開始在《希臘語經卷》的希伯來語譯本中出現。自那時以來,在多部《希臘語經卷》的希伯來語譯本中,每逢執筆者引用《希伯來語經卷》中有上帝名字的經文時,譯者都使用上帝名字的四個希伯來字母。
《希臘語經卷》的不少譯本都包含上帝的名字,以下是其中幾本
馬太福音21:9 《主救主耶穌基督的新約全書》(馬薩諸塞語),約翰·艾略特譯,美國馬薩諸塞州劍橋出版,1661
馬可福音12:29,30 《梵蒂岡抄本新約英語譯本》,赫爾曼·海因費特譯,英國倫敦出版,1864
以弗所書5:17 《主耶穌基督的新約》(希伯來語部分),埃利亞斯·胡特爾譯,德國紐倫堡出版,1599
羅馬書15:11 《新約全書》(德語),約翰·雅各布·施托爾茨譯,瑞士蘇黎世出版,1781-1782
這種做法是非常正確的。請留意牛津大學威克里夫學院的已故校長R.B.格德爾斯通的評論。他發表評論時,原本有「耶和華」這名字的《七十子譯本》的早期抄本尚未被發現。他說:「如果那部譯本[《七十子譯本》]保留了上帝的名字[耶和華],或用一個希臘語詞去指『耶和華 』,另一個詞去指『阿多奈 』[主或至高主宰],那麼這種做法必能在『新約』所記述的演講和論據裡見到。這樣,我們的主引用詩篇110篇時,就很可能說『耶和華對阿多奈說』,而非『主 對我主 說』。」
基於上述理由(現在已有事實證明以上論點正確),他補充說:「假設一個基督教學者要把希臘語的『新約』譯成希伯來語,每逢希臘語『基里奧斯』(主)出現的地方,他就得仔細考慮上下文,好確定用哪個希伯來語詞才對。如果『舊約』[《七十子譯本》]的譯文曾保留『耶和華 』這名字,那麼譯者把『新約』譯成其他各種語言時,也必遇到同樣的問題。在許多情況下,參考《希伯來語經卷》的經文可以起指引作用。比方說,每逢『主的天使』這個詞組出現時,我們就知道『主』是指『耶和華 』;至於『主的話語』一詞,我們參考『舊約』的經文就能作出類似的結論;『萬軍之主』這頭銜的情況也一樣。每逢『我的主』或『我們的主』這兩個詞組出現時,我們就知道不該將『主』改為『耶和華 』;相反,我們必須用『阿多奈 』或『阿東尼 』一詞。」(《舊約同義詞》,1897,43頁)基於這個論據,之前提及的《希臘語經卷》各譯本都在譯文中加上了「耶和華」這個名字。
在這方面很傑出的一部譯本,是本書自始至終均引用的《新世界譯本》。在這部譯本的英語《希臘語經卷》部分,上帝的名字「耶和華」出現了237次。正如上文表明,這樣做是有充分根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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