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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3——衡量各事在時間之流中的位置「聖經全部都是上帝所感示而有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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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上一課解釋,鑑於凱撒·提庇留在公元14年登基作王,我們若將這件事實與路加福音3:1-3提供的資料連接起來,便可以算出公元29年是耶穌在地上開始執行他那令人驚訝的服事職務的時候。雖然馬太福音所載的事件並非總是按照時間先後去排列,在大多數事例上,其他三本書卻看來根據事情發生的實際時間次序將其記錄下來。我們將這些事件摘要節錄在附表中。我們留意到約翰的記載在其他三項記載完成後逾30年才寫成,並將其他三本福音書所沒有論及的若干重要歷史空隙加以填補。特別值得留意的是,約翰看來提及耶穌在地上執行服事職務期間守過四個逾越節,從而證實這項服事職務延續了三年半之久,最後結束於公元33年。f——約2:13;5:1;6:4;12:1及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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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3——衡量各事在時間之流中的位置「聖經全部都是上帝所感示而有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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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甲)從『亞達薛西在位第二十年』開始計算,我們如何決定彌賽亞出現的日期?(乙)從這日期起,70個「七」的預言如何獲得應驗?
19 是故,『亞達薛西在位第二十年』便是公元前455年。從這個日期起數算483年(69個「七」),並記得由公元前至公元,兩者之間並沒有零年,我們便來到公元29年——「受膏君」出現的時候。耶穌在該年秋季受浸,然後被聖靈所膏而成為「彌賽亞」,意即「受膏君」。預言同時表示,「[第七十個]七之半,他必使祭祀與供獻止息。」耶穌獻上自己作祭物時,猶太人所獻的模型祭物便失去效用了,當時預言的這部分遂告應驗。過了這「七」年的『一半』——即三年半——之後,我們來到公元33年的春季,當時耶穌被人處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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