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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洞悉聖經(上冊)
    • 亞倫家族所穿的大祭司袍服,是用白色的上等細麻織成的,顯示當時的以色列人已掌握紡織技術,能在物品上織出格子圖案。(出28:39,呂譯)

      建造聖幕的時候,耶和華揀選了比撒列和奧何利亞伯這兩個巧匠,並用聖靈增強他們的技藝,使他們能完全按照上帝賜下的樣式完成所有工程。(出35:30-35)此外,國中也有婦女能用亞麻和羊毛紡線。(出35:25,26)工匠們為大祭司亞倫的聖褂做布料,「把金子錘成薄片……切成線,以繡花匠的手藝,把金線和藍線、紫紅線、胭紅線、上等細麻織在一起」。(出3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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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洞悉聖經(上冊)
    • 上帝給以色列人的律法規定:「不可穿羊毛、細麻混合做成的衣服。」(申22:11;另見利19:19)關於這一點,《猶太百科全書》(耶路撒冷,1973,第14卷,1213欄)評論說:「祭司的衣服顯然不受這個shaʼatnez[沙阿特內茲,兩類不同的線混合織成的衣服,新世]禁令限制。出埃及記28:6,8,15和39:29規定,要用細麻和彩色的羊毛交錯紡織祭司袍服的不同部分。……這個向平民百姓頒布的禁令是要說明,混合織物惟獨用在神聖事務的領域。」

      用做比喻 由於白色細麻光潔純淨,聖經用細麻來象徵正義。大祭司貼身穿的衣服,也就是襯褲、袍子和頭巾,還有其他祭司穿的襯褲、袍子和頭巾,都是用白色的上等細麻做的。(出28:39-42;另見伯2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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