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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切經費從何而來?耶和華見證人——上帝王國的宣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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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費入場。不設勸捐」
早在1879年8月,羅素弟兄在《守望台》(英文)雜誌的第二期寫道:「我們相信《錫安的守望台》有耶和華作為後盾,既然如此,本刊永不會懇求或游說人加以支持。上帝說:『山嶺中的一切金銀都是屬我的。』他若不再提供必需的經費,我們就會意識到是本刊停辦的時候了。」與此一致地,耶和華見證人從沒有在他們的書刊中向人討錢。
他們的書刊從不向人討錢,聚會也一樣。在會眾或大會裡,他們從不大聲疾呼勸人捐輸,從不傳遞勸捐盤,從不派發捐獻用的信封,也從不透過書信向會眾成員募捐。會眾從不利用賓果遊戲或抽彩去籌款。早在1894年,當守望台社派出講者周遊各地發表演說時,社方為了大眾的益處發表了以下的聲明:「我們希望各位知道,本社絕沒有授權或認可任何人向人募捐,或以其他方法徵求捐款。」
因此,在耶和華見證人的現代歷史上,他們很早已在所用的傳單和邀請人參加聚會的其他印刷品上,印有「免費入場。不設勸捐」等字樣。
從1914年年初開始,聖經研究者租用劇院及其他禮堂,邀請公眾人士出席觀看《創世影劇》。此部影劇分為四部分,全長八小時,以幻燈片和電影配合音響放映出來。僅在頭一年,北美洲、歐洲、澳大利亞和新西蘭已有數百萬人看過這部影劇。儘管有些劇院徵收留座費,聖經研究者卻從未向人索取過入場費,也沒有任何勸捐的安排。
隨後的30多年,守望台社經營紐約市的WBBR電台。此外,耶和華見證人也租用其他數以百計的電台去播送聖經教育節目。但他們從沒有利用這些廣播向人討錢。
既然如此,他們用來支付經費的捐款從何而來呢?
憑著自願捐獻資助
聖經定下了捐獻的模式。在摩西律法之下,有些捐獻是自願的。另一些則屬必需,什一捐便是一例。(出埃及記25:2;30:11-16;民數記15:17-21;18:25-32)不過聖經也表明,由於基督實現了律法,上帝便把律法撤銷了;因此基督徒並不受摩西律法所約束。他們無需繳納什一捐,也無需作任何定額或定期的捐獻。——馬太福音5:17;羅馬書7:6;歌羅西書2:13,14。
反之,聖經鼓勵基督徒效法耶和華和他的兒子耶穌,培養一種慷慨大方的精神。(哥林多後書8:7,9;9:8-15;約翰一書3:16-18)因此,使徒保羅在寫給哥林多會眾的信中論及施予說:「各人要隨本心所酌定的,不要作難,不要勉強,因為捐得樂意的人是上帝所喜愛的。」正如保羅解釋,基督徒一旦獲悉別人有需要,這便足以『試驗他們愛心的實在』。保羅也指出:「人若有願做的心,必蒙悅納,乃是照他所有的,並不是照他所無的。」——哥林多後書8:8,12;9:7。
有鑑於此,德爾圖良(約公元155年至220年之後)的評論頗令人感興趣;他論及當日一般努力實踐基督教的人所舉行的聚會說:「即使那裡設有錢箱,也不是用來收集入場費的,彷彿宗教是一宗交易一般。人人都捐一點錢,一個月一次,或在自己喜歡的任何時候;惟獨自己願意,且有能力才捐;沒有人會強迫他們;捐獻是純粹自願的。」(《護教文》,第39章,5段)可是,在此之後的多個世紀中,基督教國屬下的各教會卻用盡一切可以想得出來的方法,去籌款維持自己的活動。
查爾斯·泰茲·羅素拒絕仿效各教會。他寫道:「在我們看來,奉主之名以種種方法向人討錢是可憎的,也是他無法接受的。奉獻者和所成就的工作均不會贏得他的祝福。」
羅素弟兄絕沒有試圖討好有錢的人;剛相反,他按照聖經清楚表明,主的大多數百姓都會在世俗財物方面相當貧乏,但在信心方面卻十分富足。(馬太福音19:23,24;哥林多前書1:26-29;雅各書2:5)他從沒有強調社方需要金錢去傳播聖經的真理;相反,他將注意力集中在鼓勵人培養愛心和樂善好施的精神;尤其重要的是,要努力與人分享聖經的寶貴真理。有些人有本領賺錢,並且認為他們若將精神主要集中在做生意之上,他們便有能力多捐點錢了;但羅素勸他們最好還是限制這樣的活動,以便獻出自己和自己的時間去傳播真理。今日耶和華見證人的治理機構仍然懷著同一的觀點。a
實際上,人們要捐多少呢?數量必須由各人自行決定。然而,在施予方面,我們應當留意,耶和華見證人並非只想到物質的東西而已。在1985-86年的區務大會中,有一個演講題名為:「要以財物尊榮耶和華」。(箴言3:9)演講強調財物不單指物質資財,還包括身體上、精神上以及靈性上的資產。
早在1904年,羅素弟兄指出,一個人若對上帝作了完全的奉獻(即獻身),他便「已經將自己一切所有獻給主了」。因此,他應該「將自己視為主所立的管家,負責照管自己的時間、影響力、金錢等。人人都當盡力善用這些資產去尊榮主人。」他也補充說,在自上而來的智慧指引之下,「透過對真理的認識及吸收其精神,人對主的愛心和熱心會日益增長。於是人便會撥出更多時間,發揮更大影響力,獻出更多資源,去為真理效勞。」——《聖經的研討》,「新的受造物」,344-5頁。
在早期,守望台社設立了所謂的守望台單張基金。這究竟是什麼?羅素弟兄在他有時使用的信紙背面寫了以下令人感興趣的解釋:「基金來自自願的捐獻。捐獻者便是從『按時分發的糧食』獲得飽足和強化的人。社方出版的刊物乃是上帝的工具,現正分發給普世各地奉獻了的聖徒。
「我們經常把基金用來把一些最適合新讀者的《錫安的守望台》和Old Theology Tracts(《舊神學單張》)免費分發出去,數目達數以千計之多。基金也有助於分發《黎明》叢書的平裝版。方法便是資助那些自願分發這些刊物的人——派書者及其他的人。這筆款項也設有一個『濟貧基金』;凡是主的兒女,若由於年紀、生病或其他原因,無法訂閱《守望台》雜誌,都可以免費獲得雜誌;只要他們在每年的年頭寫一封信或一張卡說明自己的意願和難處,社方便會將雜誌寄上。
「我們從沒有要求任何人捐助這項基金:一切捐獻都必須出於自願。我們促請讀者留意使徒的話(哥林多前書16:1,2),並且進一步指出,凡是有能力捐輸,並且為了傳播真理而實際捐輸的人,都必定會獲得屬靈的賞賜。」
耶和華見證人在普世宣揚上帝王國好消息的工作仍然靠自願捐款去維持。除了見證人之外,許多賞識這件工作的感興趣人士也樂意資助基督徒的這項傳道活動,並且視之為特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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