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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婦女在上帝早期僕人當中的尊貴角色
    守望台1995年 | 7月15日
    • 了解聖經時代的習俗

      9.我們回顧聖經時代涉及婦女的習俗,應該記住哪三點?

      9 在聖經時代,上帝僕人當中的婦女受到很好的對待。當然,我們回顧當日涉及婦女的習俗,有幾點是應該記住的。第一,聖經記載一些難堪的情況,涉及邪惡的男子自私地轄制女子,這並不表示上帝贊成人惡待婦女。第二,耶和華雖然暫時容忍他僕人當中有某些習俗,可是他為了保護婦女,就頒令管制這些習俗。第三,我們不應該用現代的標準來衡量古代的習俗。現代人認為難堪的習俗,古時的婦女不一定認為有失體面。以下看看幾個例子。

      10.耶和華對一夫多妻的習俗有什麼看法?有什麼事表明上帝從來沒有廢除一夫一妻的原定標準?

      10 一夫多妻:按照耶和華原定的旨意,做妻子的不會跟別的女子同有一個丈夫。上帝為亞當只造了一個妻子。(創世記2:21,22)伊甸園的叛變以後,一夫多妻的情形最先在該隱的家系出現,後來蔚然成風,有些崇拜耶和華的人也採納這個習俗。(創世記4:19;16:1-3;29:21-28)雖然耶和華容許人多妻,而且多妻制起了增加以色列國人口的作用,可是他頒令管制這種習俗,從而保護婦女和她們的兒女。(出埃及記21:10,11;申命記21:15-17)另外,耶和華一直沒有廢除一夫一妻的原定標準。上帝向挪亞和他的兒子重申命令,吩咐他們「生養眾多,遍滿了地」的時候,他們幾個人全是一夫一妻的。(創世記7:7;9:1;彼得後書2:5)上帝描述他同以色列國的關係的時候,把自己說成好像只有一個 妻子一樣。(以賽亞書54:1,5)此外,耶穌基督重新確立了上帝原定一夫一妻的標準,早期基督徒會眾也一直實行這個標準。——馬太福音19:4-8;提摩太前書3:2,12。

      11.聖經時代的人娶妻的時候,為什麼交聘禮?這種做法有貶損婦女的身價嗎?

      11 娶親聘禮:《古以色列的生活和禮俗》一書說:「按照規矩,男家要向女家交出金錢禮物。從表面上看,以色列人的嫁娶就好像買賣一樣。可是,這種[聘禮]看來不是買下妻子的價錢,而是付給女家的補償。」(楷體本刊自排。)所以,娶親付出聘禮的目的,是要補償女家少了一個女兒伺候的損失,補償女家把女兒養育成人的辛勞和花費。這種習俗不但沒有貶損妻子的身價,反而確認了婦女對家庭的價值。——創世記34:11,12;出埃及記22:16;見《守望台》1989年5月1日刊26-28頁。

      12.(甲)聖經有時候怎樣稱呼已婚的男女?當時的婦女有產生反感嗎?(乙)耶和華在伊甸園裡所用的字眼有什麼值得注意的地方?(見腳注。)

      12 丈夫稱為「主人」:公元前1918年左右,亞伯拉罕和撒拉的一件事表明,當時的人習慣把已婚男子看做「主人」(希伯來語,巴阿爾),把已婚女子看做『有主的人』(希伯來語,別烏拉)。(創世記20:3,《新世》)此後聖經偶然使用這些字眼,但並沒有跡象顯示這些詞語令基督教時代前的婦女產生反感。a(申命記22:22,《新世》)可是,當時的人不可以把妻子當做財產一樣。財產可以買賣,甚至可以繼承,可是妻子不可以這樣。聖經有一句箴言說:「房屋錢財是祖宗所遺留的;惟有賢慧的妻是耶和華所賜的。」——箴言19:14;申命記21:14。

  • 婦女在上帝早期僕人當中的尊貴角色
    守望台1995年 | 7月15日
    • a 《希伯來文聖經》把已婚男女稱為「丈夫」(希伯來語,伊什)和「妻子」(希伯來語,伊沙)的次數多得多。例如,在伊甸園裡,耶和華所用的字眼不是「主人」和『有主的人』,而是「丈夫」和「妻子」。(創世記2:24;3:16,17)何西阿預言說,以色列民結束流亡生活回國定居以後就會悔改,把耶和華稱為「我夫」,不再稱為「我主」。這一點暗示「丈夫」一詞比「主人」親切些。——何西阿書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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