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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七十個七的時期
    洞悉聖經(上冊)
    • 在一七之半「被剪除」 加百列繼續告訴但以理,說:「那六十二個七的時期過後,彌賽亞要被剪除,一無所有。」(但9:26)在「七個七」加「六十二個七」的時期結束後大約三年半,基督在苦刑柱上「被剪除」,好成為人類的贖價;他獻出一切,自己就一無所有了。(賽53:8)在最後「一個七」的頭三年半裡,耶穌不遺餘力地向人傳道。有一次,也許是公元32年秋季,耶穌把猶太人比作一棵「三年」不結果實的無花果樹(參看太17:15-20;21:18,19,43)。在比喻中,葡萄園工人對主人說:「主人,今年姑且放過它,等我在樹周圍挖坑施肥,將來結出果實就好,不然你再把它砍了吧。」(路13:6-9)當時,耶穌向冥頑不靈的猶太人傳道已有三年,正踏入第四年,他所說的三年也許就是指這段時間。

  • 七十個七的時期
    洞悉聖經(上冊)
    • 「一個七的時期過了一半」,意思就是過了三年半。既然第七十個七年大約始於公元29年秋季,即耶穌受浸和受膏成為基督的時候,這個「七」年過了一半就是公元33年春季,即當年的逾越節(尼散月十四日)。按格雷果里曆來計算,當天應該是公元33年4月1日。(見主的晚餐條下的「創立儀式的時間」)使徒保羅說,耶穌到世上來,是要「遵行[上帝]的旨意」,即廢除「先前的安排[按律法規定而獻的祭牲和供物],為要確立後來的安排」。耶穌犧牲生命作為祭物,達成了這個目的。(來1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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