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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明白管教的用意嗎?守望台2003年 | 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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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愛父母所施的管教
無論家庭,還是會眾,人人都需要明白管教的用意。持有權柄的人比如父母,就更該留意管教要達成什麼目的。箴言13:24說:「不忍杖打兒子的,就是恨他;留意管教兒子的,才是愛他。」
父母該怎樣施行管教呢?聖經指出:「你們做父親的,不要激怒兒女,只要照耶和華的意思管教他們,糾正他們的思想,把他們撫養成人。」(以弗所書6:4)聖經重申這個忠告說:「你們做父親的,不要激怒兒女,免得他們灰心喪氣。」(歌羅西書3:21)
基督徒父母要是明白管教的用意,就不會對兒女過於嚴厲。他們可以把提摩太後書2:24的原則應用在管教的事上。保羅說:「主的奴隸不必爭辯,倒要對所有人和氣,勝任教導的工作。」本著愛施行管教的父母,絕不該憤怒若狂、高聲尖叫,也不該叱喝辱罵、醜詆兒女。這些行為本該從基督徒的生活中除掉。(以弗所書4:31;歌羅西書3:8)
父母不能僅靠一次嚴懲就把孩子糾正過來。大多數孩子需要多番告誡,才會改變。因此,父母必須願意付出時間,花點心思看看什麼方法最管用,然後耐心地施行管教。他們要切記,自己有責任「照耶和華的意思管教[兒女],糾正他們的思想,把他們撫養成人」。這是一個持續許多年的訓練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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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明白管教的用意嗎?守望台2003年 | 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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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和華的審判完全公正
父母也好,會眾的牧人也好,一切持有權柄可以施行管教的人都該嚴肅地看待管教的職責。他們不應當妄斷別人,判定別人無可救藥。因此,施行管教時,絕不該抱有報復的心態,也不該懷著敵意懲罰別人。
只有耶和華能施行最嚴厲的懲罰。難怪聖經說:「落在永活的上帝手裡,真是可畏!」(希伯來書10:31)但是,凡人不該試圖在這方面跟耶和華比擬。誰也不該覺得落在父母手裡,或落在會眾某長老手裡,是可畏的事。
耶和華施行管教時,能夠權衡所有因素,凡人卻不能。上帝洞悉人心,知道誰冥頑不靈,必須受到極嚴厲的處分,凡人則無法做到。因此,如果真的必須施行管教,負責的人應當記得,管教的用意是糾正錯誤,而不是施行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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