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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妻抑或多妻——是否關係重大?警醒!1986年 | 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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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基本事實促使約翰遜早在1947年就在生活上作出一項極大的改變。他的兒子魯弗斯回憶說:「父親把兩位妻子遣回娘家。他負擔她們的生活費,但無意和她們復合。他決心服從上帝的要求。」
約翰遜放棄多妻生活並非易事。他這樣行牽涉到在道德、感情和文化方面作出重大的調整。更重要的是要在兩種社會制度之間作出選擇。事情關係到服從上帝而獲得事奉上帝的自由。約翰遜在多妻制度中雖然可為自己和妻子們帶來若干物質利益,但卻妨礙他們所有人獲得上帝的嘉許。
不少人已跟從約翰遜的勇敢途徑。例如,西奧多說:「我參加耶和華見證人的聚會之後希望受浸。但我有八個妻子。我怎能遣散其中七位呢?我在這樣的環境下已經生活了五年,我只好祈求耶和華幫助我擺脫。我繼續研究聖經及與耶和華見證人交往。由於對上帝的道的知識逐漸增加,並且渴望取悅上帝,結果使我有力量作出正確的決定。我對各位妻子解釋說我的第一位妻子才是「幼年所娶的妻」,我應該只留下她長相廝守。(瑪拉基書2:14-16)我於是遣散七位後娶的妻子,分別安頓她們和她們的12名兒女。這樣,我的生活得以符合基督徒的標準,事奉上帝的願望遂能夠實現。我的幾位前妻現時可以自由地事奉耶和華而蒙他悅納,並且可以選擇再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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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妻抑或多妻——是否關係重大?警醒!1986年 | 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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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改變往往受到親戚和鄰舍的猛烈反對。沃莉班妮的經驗可以說明這點:「我的丈夫有兩位妻子,我是他的次妻,已經為他養了兩個兒女。當我獲知第一位妻子在造物主眼中才是正式的妻子時,我需要考慮這些問題:我應該離開丈夫嗎?若然,我會獲准撫養兒女嗎?我怎樣維持自己和兒女的生活?我應該壓抑自己的良心和剝奪自己找到純真宗教的喜樂嗎?當時我正在與耶和華見證人研究聖經。我祈求耶和華給我幫助。
「當我告訴丈夫我希望攜帶兒女下堂求去時,他非常憤怒而拒絕聽我說話。最後我獲准攜同兒女離去,但沒有任何經濟援助——甚至交通費也不給。
「其次,我需要面對自己家人的憤怒。他們說我瘋了。我的兄弟嘲笑我是個『浪女』。可是我繼續傳道;過了相當時候,他們當中有幾個人開始研究聖經。現在我家中有五位成員與我一起事奉耶和華。不錯,我在生活上缺少了以前所享的許多東西。我必須辛勤工作去養活自己和兩個兒女。但認識真理和按照真理行事的確勝過物質的東西。財富實在無法與取悅耶和華相比。」
摩西作出類似的結論說:「我現在享有清潔、和諧的家庭關係。我的兒女已長大成為獻了身給耶和華的忠心崇拜者。這使我非常快樂。」
論到約翰遜的行動所帶來的喜樂,他的兒子魯弗斯說:「如今家裡再沒有爭吵,父親能給予我們親密的監護,按照聖經的教訓去訓練我們。在20年來他以大部分時間從事先驅[全時傳道員]的工作,並且保持忠心直至兩年前逝世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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