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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念舊惡——怎麼可能?警醒!1995年 | 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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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的觀點
不念舊惡——怎麼可能?
「我要赦免他們的罪孽,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惡。」——耶利米書31:34。
先知耶利米所記的這段話把耶和華慈悲的一個特點顯示出來:耶和華寬恕人時便會把他的過犯忘懷。(以賽亞書43:25)聖經進一步寫道:「[耶和華]怎樣饒恕了你們,你們也要怎樣饒恕人。」(歌羅西書3:13)既身為基督徒,我們應當效法耶和華這種敏於寬恕的美德。
然而,這引起了一些重要的問題。耶和華若寬恕我們,他實際不再記起我們的過犯嗎?我們若寬恕別人,我們必須做到無法記起所受的冒犯嗎?我們若仍然記得所受的冒犯,這表示我們沒有真正寬恕對方嗎?
耶和華怎樣寬恕人
寬恕意味到不再懷恨在心。耶和華寬恕人時便完全消除心中的怒氣。a詩篇的執筆者大衛寫道:「[耶和華]不長久責備,也不永遠懷怒。東離西有多遠,他叫我們的過犯離我們也有多遠!父親怎樣憐恤他的兒女,耶和華也怎樣憐恤敬畏他的人!」——詩篇103:9,12,13。
使徒行傳3:19進一步闡明上帝怎樣完全寬恕人:「所以,你們當悔改歸正,使你們的罪得以塗抹。」經文中「塗抹」一詞源自一個希臘文動詞(厄沙雷佛),其意思是「塗掉、抹去」。(請參看啟示錄7:17;21:4。)《新編國際新約神學辭典》解釋:「這裡或其他經文所用的動詞大概給人的觀念是:抹淨蠟板上的字,以便再用。」我們若衷心悔改,耶和華就把我們的過犯塗掉抹去,一筆勾銷。這意味到他不再記得我們的過犯嗎?請考慮聖經中的一個例子:
大衛王與拔示巴犯了姦淫後,接著還設謀殺害拔示巴的丈夫,以期掩人耳目,耶和華遂差遣先知拿單責備大衛。(撒母耳記下11:1-17;12:1-12)結果怎樣?大衛衷心悔改,耶和華於是寬恕他。(撒母耳記下12:13;詩篇32:1-5)耶和華有沒有忘記大衛的過犯呢?絕沒有!大衛臨終前不久,聖經的執筆者迦得和拿單把整件事記錄在撒母耳記下裡(成書時間大約在公元前1040年)。
因此,大衛犯過的紀錄——包括他的悔改及最後得蒙耶和華的寬恕在內——繼續傳留下來,藉此造益自古以來的聖經讀者。(羅馬書15:4;哥林多前書10:11)事實上,由於『耶和華載於聖經裡的話語是永遠長存的』,因此,大衛的罪愆永遠不會被人遺忘!——彼得前書1:25。
那麼,我們一旦為自己的過錯衷誠悔改時,我們怎麼可以說耶和華把我們的過犯一筆勾銷呢?耶和華曾說:「我要赦免他們的罪孽,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惡。」我們應當怎樣去理解這句話呢?——耶利米書31:34。
耶和華如何不念舊惡
譯作「記念」的希伯來文動詞(扎卡珥的一個詞形)並非僅指記起往事而已。據《舊約神學詞彙集》指出,這個動詞也意味著「提及、宣布、陳述、宣揚、喚起、記念、指控、承認」。《舊約神學辭典》補充:「事實上,[扎卡珥]時常意味著一項行動,或與一個牽涉到行動的動詞連用。」因此,耶和華論及他那頑梗悖逆的百姓時指出,他要「記念他們的罪孽」,上帝的意思是,由於這些百姓不肯悔改,他會採取行動去懲罰他們。(耶利米書14:10)反過來說,當耶和華說『我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惡』,他正向我們提出保證,他一旦寬恕我們的過犯,就不咎既往,或因那次過犯而指控、責備或懲罰我們。
耶和華通過先知以西結解釋,他會怎樣寬恕及忘掉我們的過犯:「惡人若回轉,離開他所犯的一切罪,謹守我一切的律例,行正直和公義的事,就必存活,不致滅亡。他所犯的一切罪過都不會被記念,作控訴他的理由;他必因自己所行的義而存活。」(以西結書18:21,22,《新譯》;33:14-16)不錯,當耶和華寬恕一個衷心悔改的犯過者時,他就永不採取行動追究那次過犯,在這個意義上,上帝塗抹了犯過者的罪,忘卻他的惡。——羅馬書4:7,8。
身為不完美的人,我們永遠無法像耶和華一樣,在一種完美的意義上去寬恕人;上帝的思想和行事方式比我們高超得多。(以賽亞書55:8,9)那麼,當有人冒犯我們時,我們可以怎樣至合理程度表現出不念舊惡的精神呢?
如何不念舊惡
以弗所書4:32鼓勵我們要「彼此饒恕」。據詞典編纂者瓦因指出,譯作「饒恕」的希臘語詞(卡里佐邁)的意思是「毫無條件地開恩」。我們所受的冒犯若屬輕微,那麼,我們也許會較容易寬恕對方。記得自己也是不完美一事有助我們體諒別人的缺點。(歌羅西書3:13)我們若寬恕別人,就要化解內心的怨憤,這樣,我們與冒犯者的關係就不致蒙受長久的損害。最後,這些小摩擦在腦海裡也許會逐漸消退。
然而,別人若嚴重傷害我們,為我們帶來歷久不愈的創傷又如何呢?在極端的事例上——例如亂倫、強姦、試圖謀殺等——有關寬恕的問題需要考慮到許多因素。尤其是冒犯者不肯認錯、毫無悔意、拒絕道歉,那麼,受害人更覺對方罪無可恕。b(箴言28:13)耶和華自己也不會寬恕那些毫無悔意、心地剛硬的作惡者。(希伯來書6:4-6;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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