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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希提島2005耶和華見證人年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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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0年,約翰和艾倫奉派做分區探訪工作,地區包括整個法屬波利尼西亞,因此他們能夠繼續協助當地的傳道員。約翰說:「1961年,我應邀到基列學校受訓。畢業後被委任為分區監督,探訪太平洋所有說法語的海島。」
第一個王國聚會所
赫布勒弟兄說:「我們第二次探訪塔希提島的時候,我開始跟前教師瑪塞勒·阿娜婀研讀聖經。當時我們急需找塊地皮興建王國聚會所。我們遇到兩個障礙。首先,沒有地皮出售;其次,會眾的資金不多。即使這樣,我們深信耶和華必定會指引事態發展,因此繼續努力尋找。
「有一次我跟瑪塞勒研讀聖經,向她提及這件事。她說:『我想給你看點東西。』她把我帶到屋外,指著附近的一塊地說:『你看見這塊地嗎?地是屬於我的,原本我打算用來蓋樓房,但現在改變了主意,因為我正學習真理。我會捐出地的一半,用來興建王國聚會所。』我一聽到她的話就馬上默禱,衷心感謝耶和華。」
辦妥法律手續後,帕皮提會眾的弟兄就著手興建島上的第一個王國聚會所。聚會所在1962年落成。聚會所依照島上一般房屋的簡單設計,四邊無牆,屋頂用露兜葉鋪蓋。遺憾的是,左鄰右里的雞很喜歡在聚會所的椅上築窩,在屋頂的梁上休憩。結果,弟兄來到聚會所參加聚會時,發覺雞不但在地板和家具上下了蛋,還留下不少糞便。即使這樣,聚會所仍舊大派用場,直到弟兄後來蓋了一座更大、更牢固的建築物為止。
取得合法地位
在早期的日子,弟兄不肯定耶和華見證人在法屬波利尼西亞的法律地位。法國政府自1952年就禁止《守望台》雜誌流通,但傳道工作卻沒有受到禁制。法國屬地的情形也一樣嗎?與此同時,傳道員的數目繼續增加,耶和華見證人開始為人熟悉。1959年底,警察來到弟兄聚集的地方,要看看聚會是怎樣舉行的。
因此,弟兄決定成立一個社團。一旦正式註冊,就可免去不少疑慮。1960年4月2日,弟兄接獲通知,他們已獲准以耶和華見證人協會的名義正式註冊。這令他們雀躍不已!
即使如此,《守望台》仍然在法國受禁制。弟兄以為禁令在法屬波利尼西亞也同樣生效,因此繼續從瑞士收到一份稱為《守衛兵》的雜誌,其中含有《守望台》刊登的文章。有一次,警方向當時的協會主席米歇爾·熱拉透露,他們其實知道《守衛兵》只是《守望台》的替代品而已,但警方並沒有禁止雜誌入口。直到法國政府在1975年解除對《守望台》的禁令,弟兄才明白為什麼警方一直沒有禁止雜誌入口。
禁令取消之後,塔希提島的弟兄請求政府允准《守望台》入口。到那時他們才發覺,原來法國政府的禁令從沒有在《法屬波利尼西亞官方報》上發表。因此,《守望台》從沒有在法屬波利尼西亞受到禁止,這令許多人都大感意外。
可是,在申請簽證和延期居留方面,當地政府卻相當嚴格。申請人如果不是法國公民,通常只准逗留幾個月,早些時候提及的克萊德·尼爾和他妻子安就要面對這種情況。赫布勒夫婦也不是法國公民,但由於約翰是耶和華見證人協會的成員,法律容許一個外國人做協會的董事,因此他較易取得簽證。
這有利於約翰從事分區探訪工作。一天,警察局長召約翰到辦公室,要知道約翰為什麼這樣頻繁探訪各海島。約翰解釋由於自己是協會的成員,所以要到各地出席董事會。局長對他的解釋表示滿意。但警察局長傳召約翰,並非只此一次。
從1963年開始,許多波利尼西亞人,包括至少一個為人熟悉的牧師,對法國政府在太平洋試驗核子武器一事大感憤怒。一個叛道者趁機向警方舉報,說赫布勒弟兄是鬧事分子。這當然不是實情。警察局長再次傳召約翰,但約翰並沒有指責誣告他的人,只是溫和地指出我們謹守聖經的吩咐,對世事嚴守中立,也尊重世上的政府。(羅馬書13:1)他還給局長一些聖經書刊。這個官員終於看出,對見證人的指控是毫無根據的,只是有人想找他們麻煩而已。
可是,最後赫布勒夫婦再無法取得簽證。他們只好返回澳大利亞繼續探訪工作,直到1993年因為身體欠佳而停止。
赫布勒夫婦留在島上的時候,目睹好些人為了蒙耶和華悅納,毅然作出重大的改變。其中一位是個74歲的老婦,她有14個兒女,都是私生的。約翰說:「我們叫她做羅羅老媽。她認識了真理之後,就跟同居的男子正式結婚。雖然她的兒女有不同的父親,她都替他們正式註冊。為了把她所有的兒女都列在表上,市長不得不把兩份表格連成一份。羅羅老媽決心按耶和華的方式行事。」受浸後,這位忠心的姊妹投入先驅服務,她特別善於分發雜誌,也跟其他傳道員一起到偏遠的海島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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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希提島2005耶和華見證人年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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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3,84頁的附欄或圖片]
耶和華彌補我的不足
萊昂納德(朗)·赫爾貝格
出生年份:1930年
受浸年份:1951年
簡介:他還是獨身的時候,作了第一次的分區探訪,展開了塔希提島的傳道工作。他和妻子麗塔目前住在澳大利亞。
1955年,澳大利亞分部委派我到南太平洋從事分區工作,這片廣大的地區只有兩個會眾,一個在斐濟,一個在薩摩亞,此外還有其他六個孤立的小組。當時,塔希提島還沒有傳道員。
我定下了首次前往塔希提島的日期。1956年12月,我乘坐客輪「南十字星號」,從斐濟出發,六天之後抵達塔希提島。我從租住的旅館可以眺望風光如畫的帕皮提港。第二天早上,我正在梳洗準備做傳道工作的時候,看到「南十字星號」在窗外幾百米的海上經過,離開塔希提島。我得獨自留在一個陌生的地方,跟親愛的弟兄姊妹相隔3000公里之遙,單獨面對說法語的陌生人。我只有一個《警醒!》訂戶的地址,這是我惟一能聯絡上的人。
想到這裡,我頓時感到孤單難耐,不期然哭了起來。我哭個不停,心想:「既然無法控制自己的情緒,就休息一天吧,明天才開始工作。」我整晚熱切向上帝禱告,第二天一覺醒來,精神果然好多了。當天下午,我找到了那個《警醒!》訂戶,她是一個來自阿爾及利亞的婦人。像使徒行傳的呂底亞一樣,她跟她那34歲的兒子熱切地接待我,堅持要我到他們家裡留宿。(使徒行傳16:15)我不再感到孤單了!我昨晚流著淚所作的悠長禱告,上帝垂聽了。感謝耶和華!
回顧以往的經歷,我衷心體會耶和華是一位多麼仁愛的父親!真的,只要我們樂意獻出自己為他服務,他總會彌補我們的不足,使我們能勝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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