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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對於自由應有什麼感覺守望台1987年 | 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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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基督徒承認政府持有相對的權威,他們不會參與各種試圖推翻政府權威的解放運動。基督徒不能僅因為他們不同意政府的政策便寬容反政府的活動。他們也不能以拒絕納稅作為抗議政府某些政策的方法。「反對權威的人就是採取立場與上帝的安排作對了,」使徒保羅說,並且接著指出:「與之作對的人必定自招刑罰。」——羅馬書13:1-4,《新世》。
政府官員若行事不公或濫用職權,那又如何呢?他若歧視某些人或不受歡迎的少數分子,那又如何呢?聖經的勸告是:「你若在一省之中見窮人受欺壓,並奪去公義公平的事,不要因此詫異;因有一位高過居高位的鑑察。」(傳道書5:8)基督徒也許可以向較高的政府權威或法院上訴。但即使這樣行也無法獲得公平待遇,上帝的僕人可以深信,「耶和華的眼目遍察全地,要顯大能幫助向他心存誠實的人。」——歷代志下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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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對於自由應有什麼感覺守望台1987年 | 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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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頁的精選語句]
基督徒不會因為不同意政府的某些政策便反抗政府;政府必須為此向上帝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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