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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是重價買來的」守望台1991年 | 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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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地上召集事物
10,11.(甲)贖價怎樣在受膏基督徒之外發揮效力?(乙)誰是大群人?他們在上帝面前享有什麼地位?
10 只有受膏基督徒才能因贖價得釋放,罪得寬恕嗎?不然,正如歌羅西書1:14,20指出,上帝藉著苦刑柱上流出的血締造和平,使自己與其他一切事物和好。這包括天上的事物(14萬4000人),以及地上的事物。後者是那些將會得到地上生命、在地上樂園裡享受完美生命的人。特別自1935年以來,受膏基督徒一致努力召集這些人。啟示錄7:9-17(《新世》)描述他們是一「大群人」,把救恩歸給上帝和羔羊。他們仍然需要渡過「大患難」及被『領到生命水的泉源』,因為啟示錄20:5表明這些人會在基督千年統治的終結才完全活過來,具有完美的屬人生命。那時候,凡在自己完美屬人情況之下度過最後考驗的人,都會被上帝宣布為公義,能夠在地上享有永遠的生命。——啟示錄20:7,8。
11 可是,大群人已經以初步的方式「用羔羊的血把衣裳洗白淨了」。(啟示錄7:14)就他們而論,雖然基督沒有為他們做新約的居間者,他們卻藉著上帝王國的工作而從這約得益。可是,基督仍然為他們做大祭司。藉著他,耶和華能夠,而且確有把贖價應用在他們身上。甚至達到他們如今得以稱義,成為上帝朋友的程度。(參看雅各書2:23。)在千年統治期間,他們會漸漸「脫離敗壞的奴役,[直到他們最終]得著上帝兒女榮耀的自由」。——羅馬書8:21,《新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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