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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榮,尊崇,尊敬洞悉聖經(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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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和華上帝與他的兒子 耶和華上帝創造了萬物,擁有至高的統治權,自然配受尊敬、尊榮及尊崇。(提前1:17;來3:3,4;啟4:9-11)我們效法他的愛子,時刻做他喜悅的事,就是尊崇他了。(約8:29,49)同樣,律法之約仍然生效時,以色列人將最佳的收成獻給耶和華做祭物,也是尊崇他。(箴3:9;瑪1:6-8)
不過,僅是恪守禮儀,徒具外表形式的崇拜舉動,並不算是真正尊崇全能的上帝;還必須真正喜愛耶和華的行事方式,誠心渴望遵行他的旨意才算。耶穌在地上執行傳道職務時,猶太教的領袖就沒有實心實意地尊崇上帝。(可7:6;賽29:13)
耶穌基督衷心尊崇天父,樹立了完美的典範。他以無懈可擊的方式執行上帝的旨意,甚至不惜為此犧牲自己的生命。(太26:39;約10:17,18)耶穌樂於遵行天父的旨意,天父就使他大享尊榮。耶和華公開宣布耶穌是他的愛子,是他所悅納的。(彼後1:17;太17:5)耶穌完成地上的任務之後,上帝賜給他更多尊榮,將他提升到更高的地位,甚至超越耶穌降世為人之前所享有的地位。(腓2:9-11)耶穌基督的事例表明,凡尊重至高上帝的,都會受他尊重。上帝必承認他們是他所認可的僕人,並賜給他們莫大的福分。(撒上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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