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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好客,彼此款待」守望台2005年 | 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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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要在你家裡留宿」
好客指「樂於款待客人,對客人熱情」。長久以來,好客是真正崇拜耶和華的人所具有的一種特質。例如,亞伯拉罕、羅得和利百加都樂於款待客人。(創世記18:1-8;19:1-3;24:17-20)族長約伯回想自己對待外來人的態度說:「我從沒有讓旅客在街上過夜,我的家門總是向過路的人敞開」。(約伯記31:32)
在古代的以色列,旅客通常只要坐在城裡的廣場上等候,就會有同胞來請他們到家裡過夜。(士師記19:15-21)主人通常會為客人洗腳,給客人水和食物,還給客人的牲畜餵草料。(創世記18:4,5;19:2;24:32,33)那些不想給人加添負擔的旅客會帶備自己所需要的物品,比如麵包、葡萄酒和自己的驢子所吃的麥稈和草料。他們需要的僅是一個可以過夜的地方。
雖然聖經很少談及耶穌在傳道旅途上如何找到留宿的地方,他和門徒卻必需有地方過夜才行。(路加福音9:58)在來到耶利哥的時候,耶穌只是對撒該說「今天我要在你家裡留宿」,撒該就「歡歡喜喜地」接待耶穌。(路加福音19:5,6)耶穌經常在伯大尼他的朋友馬大、馬利亞和拉撒路的家裡作客。(路加福音10:38;約翰福音11:1,5,18)在迦百農,耶穌看來在西門·彼得的家裡留宿。(馬可福音1:21,2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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