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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娘聘金——基督徒對此應有什麼看法?
    守望台1989年 | 5月1日
    • 在這些非洲人當中,聘金是一種象徵,表示男子具有養家能力。男家的成員會拜訪女家的父母,商討新娘聘金問題。

  • 新娘聘金——基督徒對此應有什麼看法?
    守望台1989年 | 5月1日
    • 可是,娶妻納聘並沒有不當之處,因為聘金可以象徵式地稍為補償女方父母教養和教育女兒方面的損失。一位準女婿可對聘金採取適當的看法,以之作為象徵,表示感激女家對他的未婚妻的教養。

  • 新娘聘金——基督徒對此應有什麼看法?
    守望台1989年 | 5月1日
    • 新娘和新郎受到什麼影響

      在許多事例上,女孩的貪婪曾經影響到父母所訂的聘金數目。有些女孩要求舉行奢侈豪華的婚禮,甚至為此終日對父母嘮叨不已。有些女孩要求父母贈予昂貴的用具供新居之用。為了應付這樣的苛求,父親也許認為非要多收聘金不可。

      這樣就必然迫使新郎剛開始婚姻生活就要負債累累,他要為了舉行昂貴婚禮和購買豪華家具而舉債。上帝的話語說:『從上頭來的智慧是……合理。』青年夫婦應該『讓人人都知道你們合理』,在計劃婚禮方面不把沉重的經濟負擔加諸任何人身上。——雅各書3:17,《新世》;腓立比書4:5,《新世》。

      婚禮過後,妻子也許開始以丈夫所付的聘金多少來衡量他對自己的愛。聘金不多可能令她失去安全感。她會想到丈夫若對她厭倦,就可隨時放棄那小量聘金而打發她離去。誠然,有些丈夫曾為了各種理由而把妻子遣返娘家,例如妻子不育或桀驁不馴等。這樣就不知不覺地使人認為納聘娶妻的青年男子是:『買了個妻子。』他若付出了高價,便可能誤以為妻子是個購入的奴僕而非最親密的朋友。同時,有些父親曾經為了種種理由而把聘金退回男家,迫令女兒脫離丈夫。

      此外,有人辯稱高昂的聘金有助於阻遏上述舉措,因為巨額金錢是難以再度籌措或退還的。他們也認為高價可以阻止人早婚,原因是要較長時間去儲蓄婚費。這樣,經過多方考慮才作出決定會使人成為成熟和負責的丈夫,婚姻關係也更加穩固。

      誠然,有些例子確是這樣,但基督徒婚姻的穩定性不應建立於關乎物質的考慮之上。基督徒若作為丈夫,他的忠實不應以假定婚姻破裂就會損失金錢為依歸。反之,他應當受聖經原則所支配:『上帝配合的,人不可分開。』(馬太福音19:6)丈夫不應把妻子看作購置的產業,他受到吩咐要給予「應受的尊重。」(彼得前書3:7,《新世》)耶穌曾說男女結婚乃是成為『一體』。(馬太福音19:5;創世記2:24)聖經勸諭丈夫們要愛自己的妻子,予以保養顧惜,有如對待自己身體一般。(以弗所書5:28,29)此外,丈夫對妻子的愛應該以婚後多年對待妻子的方式作為真正的衡量基礎。一位丈夫不論曾否付出聘金,他若顧惜妻子和忠於愛情,誰能懷疑他是否愛妻子呢?

      聘金也影響到丈夫對岳父岳母的看法。他若付出了高昂的聘金,就可能認為對岳父母再沒有什麼虧欠,即使他們有急需時也不必理會。可是,聖經說:『若寡婦有兒女,或有孫子孫女,便叫他們先在自己家中學著行孝,報答親恩,因為這在上帝面前是可悅納的。』(提摩太前書5:4)基督徒應該遵行這項訓示,但丈夫若讓已付聘金這件事實歪曲了他的責任感,就可能造成難題。

      保持平衡的觀點

      一位青年若要與一位屬靈姊妹結婚,而她的父母卻不是基督徒的話,與納聘有關的若干儀式就會造成特殊難題。女方父母可能要求他奉行某些儀式,而這些儀式是以祖先崇拜和靈魂不死的信仰為根據的。(傳道書9:5,10;以西結書18:4)他若這樣行,他豈不會失去上帝的愛及耶和華為那些『因順從真理,潔淨了自己的心』的人所預定的祝福嗎?(彼得前書1:22;啟示錄18:4)面臨這樣的要求,獻了身的基督徒必須時常決定『順從上帝過於順從人。』——使徒行傳5:29,《新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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