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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醒!1998年 | 3月8日
    • 基督教國傳教士與種姓制度

      在印度的殖民統治時代,來自葡萄牙、法國和英國的傳教士,不論是天主教還是基督新教,都使許多印度教徒改宗。社會各階層的人紛紛成了名義上的基督徒。有些傳教士引起了婆羅門的注意,有些則吸引不可接觸者。種姓制度在人們心目中早已根深柢固,傳教士的教訓和行為對這種深入民心的思想模式發揮怎樣的影響?

      印度作家尼拉特·喬杜里談到當地的英國人時,說在教堂裡,「印度聽眾不可跟歐洲人同坐。由於當時印度受英國統治,教士們的種族優越感十分強烈,基督教的教訓也掩蓋不了這種自以為高人一等的態度」。1894年,一名傳教士向美國海外傳教委員會匯報時,也表現類似的態度。他說,叫階級低下的人改信基督教「就像把垃圾掃進教會裡去一樣」。

      顯然,早期傳教士的種族優越感,婆羅門思想與教會主張給融為一體,都是促使許多自稱基督徒的印度人毫不忌諱地奉行種姓制度的主因。

      現代教會中的種姓制度

      1991年,天主教會的大主教喬治·祖爾在主教會議中發表演說:「社會地位較高的,不管是印度教徒還是基督徒,都把賤民當作地位低微的人來看待。……人們刻意撥出土地,給賤民興建賤民教堂或作賤民墓地,階級通婚也招人非議。……種姓制度的精神也在教士當中彌漫著。」

      南印度基督新教聯合教會的主教阿扎賴亞,在所著的《印度基督教會中非基督教的一面》中寫道:「在各教會中,賤民(達利)基督徒被信徒同工欺壓、歧視,不是因為他們較為遜色,而是因為出身寒微,即使他們是第二、三或甚至第四代的基督徒也不例外。教會中階級地位較高的少數基督徒對賤民同工的歧視世代相傳,基督教的教訓對他們起不了絲毫作用。」

      印度政府委任了稱為門德爾的調查委員會,專門研究階級低下的人所面對的種種困難。調查發現,喀拉拉邦自稱基督徒的人「按階級地位的高低,給劃分為不同的民族團體。……階級低下的人即使改信基督教,還是被人當作哈利珍b(賤民)看待。……隸屬同一教會的敘利亞基督徒和普拉亞(賤民)基督徒各有自己舉行崇拜儀式的地方」。

      1996年8月,《印度快報》就隸屬賤民階級的基督徒作了以下報導:「在泰米爾納德邦,基督徒賤民不能跟階級高的人住在同一區。在喀拉拉邦,基督徒賤民則多半是沒有土地的工人,一般為敘利亞基督徒及其他地位較高的地主幹活。敘利亞基督徒從不會跟賤民共膳或通婚。許多時,賤民只可以在稱為『普拉亞』或『帕拉亞』的教堂裡舉行崇拜。」普拉亞和帕拉亞都是對階級地位較次的人所作的稱呼。帕拉亞一詞的英語是pariah。

      不滿引起的反應

      屬平信徒的積極分子紛紛組成團體,例如反剝削基督徒論壇(FACE),致力要求印度政府向基督徒賤民提供各種福利。他們最關心的是,改信基督教的賤民能獲得經濟援助。可是,其他人卻更關注他們在教會裡所受到的對待。約有一百二十個人曾聯名致信給教宗若望保祿二世,說他們「一度歸信基督教,以期擺脫種姓制度的奴役」,但是人們卻不許他們上村裡的教堂,也不得參與崇拜。他們被迫把房子建在同一條街道上,這些街道是階級高的人和教區牧師從來不會踏足的!一個天主教婦人也受到同樣的困擾。她說:「小兒要是能上一所好大學,對我來說固然重要,但是,他得到階級高的[天主教]信徒同工的平等看待就更為可貴了。」

      雖然有些人正盡力改善基督徒賤民所面對的情況,許多人早已變得焦躁不耐。像印度教世界組織一類的組織正試圖使改信基督教的賤民重投印度教的懷抱。《印度快報》報導,在一個萬人出席的典禮中,逾600個這類的「基督徒」家庭重返印度教。

      真正基督徒的行事方式

      各教會團體的傳教士要是盡忠職守,教導人認識基督那以愛心為基礎的教訓,根本就不會有所謂的「婆羅門基督徒」、「達利基督徒」或「帕拉亞基督徒」了。(馬太福音22:37-40)賤民基督徒也不會只能上賤民教堂,或跟別的基督徒同工分開用膳。聖經其實提倡什麼主張,竟能超越種種階級歧見而予人真正自由呢?

      「因為耶和華——你們的上帝——他是萬神之神,……不以貌取人,也不受賄賂。」——申命記10:17。

      「弟兄們,我憑著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名,勸勉你們全都說話一致。你們中間不可分裂,只要融洽地團結起來,思想相同,想法相同。」——哥林多前書1:10。

      「你們要是有彼此相愛的心,所有人就因此知道你們是我的門徒了。」——約翰福音13:35。

      聖經說上帝由一個人造出所有國族的人,那個人的子孫也要「尋求真神,……摸索而真的找到他;其實,他離我們每一個人都不遠」。——使徒行傳17:26,27。

      當階級分歧逐漸滲進早期的基督徒會眾時,受靈示的執筆者雅各就率直地提出譴責。他寫道:「你們中間不是有了階級之分嗎?你們不是妄自審判人,作出邪惡的判決嗎?」(雅各書2:1-4)不管是什麼形式的階級制度,在真正的基督教中都沒有立足之地。

  • 基督徒與種姓制度
    警醒!1998年 | 3月8日
    • 感受如何?

      不錯,給自稱是基督徒的人視為賤民是什麼滋味的呢?一個基督徒,祖先信奉印度教中階級低下的切瑪,即普拉亞,後來才改信基督教。這個基督徒憶述多年前在家鄉喀拉拉邦發生的一件事時,說:

      我獲邀出席一個婚禮。然而不少隸屬其他教會的賓客也在場。我在婚禮招待會上跟他們碰面的時候,竟引起了一番騷動。屬於敘利亞東正教會的親友說,他們不會跟普拉恩(賤民)共膳,我要是不走,他們就不會留下來。新娘的父親拒絕讓步,結果,他們集體抵制招待會,憤然離去。稍後,人們把菜肴一一端上。可是,那些招待員卻拒絕收拾我用作碟子的大蕉葉,也不肯給我清理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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