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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和華對我們要求過高嗎?守望台1999年 | 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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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和華對我們要求過高嗎?
「耶和華……向你所要的是什麼呢?只要你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上帝同行。」——彌迦書6:8。
1.為什麼有些人不願意事奉耶和華?
耶和華對他的子民有若干的要求。你讀過以上引自彌迦書的一段話之後,大抵會認為上帝的要求相當合理。可是,許多人卻不願意事奉偉大的造物主;有些人雖曾一度事奉他,現在卻不再這樣做了。為什麼呢?因為他們認為上帝要求過高。上帝真的要求過高嗎?還是問題在於人怎樣看耶和華的要求?一段歷史記載可以幫助我們看出這件事。
2.乃縵是誰?耶和華的先知吩咐他做什麼?
2 敘利亞的軍隊元帥乃縵患了痲瘋病,有人告訴他耶和華在以色列有個先知能夠醫好他。於是乃縵帶著侍從前往以色列,終於來到上帝先知以利沙的家裡。可是,以利沙並沒有親自出來迎接這位貴賓,反倒派個僕人出來告訴乃縵:「你去在約旦河中沐浴七回,你的肉就必復原,而得潔淨。」——列王紀下5:10。
3.乃縵起初為什麼不願聽從耶和華的要求?
3 乃縵只要聽從上帝先知的吩咐,他染上的痲瘋惡疾就會不藥而愈了。因此,耶和華是不是對他要求過高呢?其實不是。可是,乃縵卻沒有聽從耶和華的要求。他提出異議說:「大馬士革的河亞罷拿和法珥法豈不比以色列的一切水更好嗎?我在那裡沐浴不得潔淨嗎?」乃縵說完這話,就氣忿忿地離去了。——列王紀下5:12。
4,5.(甲)乃縵服從耶和華的吩咐,結果怎樣?他對此有什麼反應?(乙)現在我們會考慮什麼問題?
4 乃縵出了什麼問題呢?問題並不在於耶和華的要求太高。乃縵的僕人機巧婉轉地對他說:「先知若吩咐你做一件大事,你豈不做嗎?何況說你去沐浴而得潔淨呢?」(列王紀下5:13)問題在於乃縵的態度。他覺得自己沒有受到應有的禮遇。在他看來,先知吩咐他做的事根本沒有什麼用處,也有失他的尊嚴。可是,乃縵後來接納了僕人溫婉的進言,到約旦河沐浴七次。果然,「他的肉復原,好像小孩子的肉,他就潔淨了」。你可以想像他多麼驚喜交集!乃縵感激萬分,宣布從今以後不再崇拜別神,只敬拜耶和華。——列王紀下5:14-17。
5 在人類歷史上,耶和華曾吩咐人遵守不同的規定。我們請你想想其中一些規定。你可以問問自己,假如耶和華也要求你做這些事,你會有什麼反應。然後,我們會看看耶和華今天對我們有什麼要求。
耶和華以往對人的要求
6.上帝要求第一對人類做什麼?你會對這樣的訓示有什麼反應?
6 耶和華吩咐第一對人類亞當夏娃生兒育女,征服大地,管理動物。上帝也賜給他們一個寬敞舒適、美如公園的家。(創世記1:27,28;2:9-15)但是上帝也給了他們一個限制。伊甸園裡有許多結果子的樹,只是其中一棵樹的果子,他們卻不可吃。(創世記2:16,17)這絕不是過高的要求,對嗎?你豈不會喜歡聽從這樣的吩咐,永遠享有完美的健康和生命嗎?即使園子來了一個引誘者,你豈不會斷然拒絕他的建議嗎?你豈不同意,耶和華有權頒下這條簡單的禁令嗎?——創世記3:1-5。
7.(甲)挪亞接獲什麼任務?他經歷什麼反對?(乙)你對耶和華吩咐挪亞做的事有什麼看法?
7 在後來的日子,耶和華吩咐挪亞建造一隻方舟,好在普世的洪水臨到時保全他們的性命。鑑於方舟十分巨大,建造工程絕不容易;再說,他們工作時很可能受到不少譏笑和反對。可是,挪亞卻能夠拯救自己的一家,並且保全了許多動物的性命,這無疑是莫大的榮幸!(創世記6:1-8,14-16;希伯來書11:7;彼得後書2:5)如果你也接獲了這樣的任務,你會努力加以完成嗎?還是你會認為耶和華對你要求過高?
8.上帝要亞伯拉罕做什麼?亞伯拉罕遵囑而行,事情預示什麼?
8 上帝吩咐亞伯拉罕做一件令他很為難的事,說:「你帶著你的兒子,就是你獨生的兒子,你所愛的以撒,往摩利亞地去,在我所要指示你的山上,把他獻為燔祭。」(創世記22:2)耶和華曾經應許,以撒必定會有後裔,但當時以撒還無兒無女,因此亞伯拉罕對上帝復活以撒的能力的信心就受到很大考驗了。亞伯拉罕正想把以撒獻上之際,上帝及時制止他,保全了以撒的性命。這件事預示上帝會為人類犧牲他的愛子,然後把他的兒子復活過來。——創世記17:19;22:9-18;約翰福音3:16;使徒行傳2:23,24,29-32;希伯來書11:17-19。
9.為什麼耶和華對亞伯拉罕的要求並不過分?
9 有些人也許認為,耶和華上帝對亞伯拉罕有過分的要求。但上帝真的要求過高嗎?造物主能夠把死者復活過來。如果上帝要我們服從他,即使這導致我們在死亡中沉睡一會兒,他真的缺乏愛心嗎?耶穌基督和他的早期門徒並沒有這樣想。為了遵行上帝的旨意,他們甘願受人辱罵和毆打,甚至犧牲生命也在所不惜。(約翰福音10:11,17,18;使徒行傳5:40-42;21:13)如果你也面對這樣的環境,你會願意同樣做嗎?請想想耶和華要他古代的子民所做的事。
耶和華給以色列的律法
10.誰答應遵行耶和華所吩咐的一切事?上帝賜給他們什麼?
10 亞伯拉罕的兒子以撒和孫子雅各所產生的後代成了以色列國族。以色列人一度在埃及為奴,但耶和華把他們拯救出來。(創世記32:28;46:1-3;撒母耳記下7:23,24)之後不久,他們答應上帝,凡他要求的事,他們都願意做。他們說:「凡耶和華所說的,我們都要遵行。」(出埃及記19:8)既然以色列人甘願受耶和華管治,上帝就賜下了六百多條律法給這個國族,其中包括十誡在內。後來,上帝通過摩西賜下的這些法則被人統稱為律法。——以斯拉記7:6;路加福音10:25-27;約翰福音1:17。
11.律法的目的之一是什麼?什麼規定有助於達成這目的?
11 上帝賜下律法,目的之一是要保護以色列人。律法含有許多有益的規條,就性道德、商業往來、教養兒童等問題提出明確的指示。(出埃及記20:14;利未記18:6-18,22-24;19:35,36;申命記6:6-9)律法吩咐以色列人要怎樣對待人和牲畜。(利未記19:18;申命記22:4,10)律法也規定他們每年要守幾個節期,並且按時聚集起來崇拜上帝。這些要求具有保護作用,可以幫助人民在靈性上保持健康。——利未記23:1-43;申命記31:10-13。
12.律法的主要目的是什麼?
12 使徒保羅指出律法的主要目的,他寫道:「律法是加添的,好叫犯法的事顯明出來,直到蒙應許的苗裔[基督]來到為止。」(加拉太書3:19)律法提醒以色列人他們是不完美的。因此,他們自然需要有個完美的祭物,好把他們的罪完全除去。(希伯來書10:1-4)所以,律法旨在叫人作妥準備,好迎接彌賽亞(基督)耶穌。保羅寫道:「律法成了我們的監護老師,把我們引領到基督那裡,好叫我們由於信心,就稱為正義。」——加拉太書3:24。
耶和華的律法是重擔嗎?
13.(甲)不完美的人認為律法是怎樣的?為什麼?(乙)律法真的是重擔嗎?
13 律法雖是「聖潔、正義、良善的」,許多人卻認為它是個重擔。(羅馬書7:12)律法是完美的,以色列人無法符合它的崇高標準。(詩篇19:7)因此,使徒彼得把律法稱為「我們父祖和我們自己都不能承擔的軛」。(使徒行傳15:10)當然,律法本身並不是重擔;服從上帝的律法其實對人大有造益。
14.什麼例子表明律法對以色列人大有造益?
14 例如,在律法之下,竊賊偷了別人的東西,就要雙倍或多倍賠償,而不是坐牢。這樣,物主既沒有損失,辛勤工作的老百姓也不用負擔一個監獄制度。(出埃及記22:1,3,4,7)律法也禁止人吃不安全的食物。豬肉煮得不夠熟,可以帶有旋毛蟲,兔肉則可以含有土拉菌。(利未記11:4-12)律法不許人隨意觸摸死屍,這也對人有保護作用。人觸摸了屍體,就得洗濯自己和衣服。(利未記11:31-36;民數記19:11-22)糞便要掩埋起來,以免傳播細菌。但科學家要到近個世紀才發現細菌的存在。——申命記23:13。
15.什麼成了以色列人的重擔?
15 律法並沒有對人民有過分的要求。但是對那些自認有權解釋律法的人來說,情形就大為不同了。論到這些人擅自制定的規條,詹姆斯·黑斯廷斯編著的《聖經詞典》說:「他們把一大堆瑣細的規條加在聖經的每條誡命之上。……這樣,他們試圖使生活的每個細節都歸於律法的範圍之內,無情地用嚴格的規條支配人的一切行為。……良心的聲音被扼殺了。在大量的外在規條覆蓋下,上帝的話語顯得軟弱無力。」
16.耶穌怎樣論及宗教領袖所定的沉重規條和傳統?
16 宗教領袖把許多繁文縟節加在人民身上,耶穌基督譴責他們說:「他們捆起沉重的擔子,放在人的肩膀上,自己卻連用手指動一動那些擔子也不願意。」(馬太福音23:2,4)耶穌指出,這些人為規條和傳統,包括繁複的潔淨禮,不但是個重擔,而且「叫上帝的話語失效」。(馬可福音7:1-13;馬太福音23:13,24-26)甚至在耶穌降世之前,以色列的宗教導師已大大誤傳了上帝的真正要求。
耶和華真正所要的
17.不忠不信的以色列人所獻的燔祭,為什麼不蒙耶和華悅納?
17 耶和華通過以賽亞先知說:「公綿羊的燔祭和肥畜的脂油,我已經夠了;公牛的血,羊羔的血,公山羊的血,我都不喜悅。」(以賽亞書1:10,11)既然這些祭牲是上帝自己在律法裡要人獻上的,為什麼他又不喜悅這些東西呢?(利未記1:1-4:35)因為人民沒有尊重上帝。因此,上帝規勸他們說:「你們要洗濯、自潔,從我眼前除掉你們的惡行,要止住作惡,學習行善,尋求公平,解救受欺壓的;給孤兒伸冤,為寡婦辨屈。」(以賽亞書1:16,17)這豈不幫助我們看出耶和華對他的僕人有什麼要求嗎?
18.耶和華對以色列人的真正要求是什麼?
18 耶穌清楚表明上帝真正所要的是什麼。有人問他說:「律法上哪一條誡命是最大的呢?」耶穌回答說:「『你要用全顆心、全個魂、全副思想,愛耶和華你的上帝。』這是最大的誡命,也是第一的。第二的也相似,就是『要愛鄰人,像愛自己一樣』。全律法和眾預言者的話都繫於這兩條誡命。」(馬太福音22:36-40;利未記19:18;申命記6:4-6)先知摩西也強調這一點;他問道:「現在耶和華——你上帝向你所要的是什麼呢?只要你敬畏耶和華——你的上帝,遵行他的道,愛他,盡心盡性事奉他,遵守他的誡命律例。」——申命記10:12,13;15:7,8。
19.以色列人怎樣試圖使自己看來聖潔?但耶和華怎樣說?
19 以色列人雖然作惡多端,卻想看來聖潔正義。律法只規定人在每年一次的贖罪日禁食,但以色列人卻開始常常禁食。(利未記16:30,31)耶和華責備他們說:「我所揀選的禁食不是要鬆開兇惡的繩,解下軛上的索,使被欺壓的得自由,折斷一切的軛嗎?不是要把你的餅分給飢餓的人,將飄流的窮人接到你家中,見赤身的給他衣服遮體,顧恤自己的骨肉而不掩藏嗎?」——以賽亞書58:3-7。
20.耶穌何以責備他當日的宗教偽君子?
20 當時的以色列人自以為義,他們的毛病跟耶穌日子的宗教偽君子如出一轍。耶穌對這些偽善的人說:「你們把薄荷、蒔蘿、枯茗草,交納十分之一,律法上較重大的事,就是公正、慈悲、忠信,反而漠視了。這些事你們本來就有義務要做,但其他的事也不可漠視。」(馬太福音23:23;利未記27:30)耶穌的話豈不幫助我們看出耶和華真正要我們做什麼嗎?
21.彌迦先知怎樣總結耶和華對我們所要的是什麼和不是什麼?
21 為了清楚說明耶和華要我們做什麼和不做什麼,上帝的先知彌迦問道:「我朝見耶和華,在至高上帝面前跪拜,當獻上什麼呢?豈可獻一歲的牛犢為燔祭嗎?耶和華豈喜悅千千的公羊,或是萬萬的油河嗎?我豈可為自己的罪過獻我的長子嗎?為心中的罪惡獻我身所生的嗎?世人哪,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他向你所要的是什麼呢?只要你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上帝同行。」——彌迦書6:6-8。
22.耶和華對律法之下的人尤其有什麼要求?
22 那麼,耶和華對尤其是生活在律法之下的人有什麼要求呢?當然,他們要愛耶和華上帝。除此之外,使徒保羅說:「整套律法都在一句話裡實現了,就是說:『要愛鄰人,像愛自己一樣。』」(加拉太書5:14)保羅也對羅馬的基督徒說過類似的話:「愛人的,就實現了律法。……所以愛就實現了律法。」——羅馬書13:8-10。
絕不是要求過高
23,24.(甲)無論耶和華要我們做什麼,為什麼都不會是要求過高?(乙)我們接著會查考什麼問題?
23 耶和華是滿有愛心、仁慈體貼、富於憐憫的上帝,他的偉大品格豈不令你深受感動嗎?他的獨生子耶穌基督來到地上,為要顯揚上帝的愛心,讓人知道耶和華多麼珍視他們。為了說明上帝的愛,耶穌論及微不足道的麻雀說:「哪怕是一隻掉在地上,你們的父親也不會不知道。」然後他總結說:「不要畏懼:你們比很多麻雀貴重得多呢。」(馬太福音10:29-31)既然上帝這麼仁愛,無論他要我們做什麼,我們都不會認為他要求過高!
24 可是,耶和華今天對我們有什麼要求呢?為什麼有些人看來認為上帝要求過高呢?查考一下這些問題,可以叫我們看出,無論耶和華要我們做什麼,對我們來說都是莫大的殊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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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耶和華對我們有什麼要求?守望台1999年 | 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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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耶和華對我們有什麼要求?
「有聲音從雲裡發出,說:『這是我的兒子,是親愛的,是我所認可的;你們要聽他。』」——馬太福音17:5。
1.律法在什麼時候達成了它的目的?
耶和華賜律法給以色列國族,其中含有許多特色。論到這些特色,使徒保羅寫道:「這都是關於肉體的律例,實施到修直事態的指定時候為止。」(希伯來書9:10)後來,律法果然引導一小群以色列人歸信耶穌,承認他是彌賽亞(基督),於是律法就達成它的目的了。因此保羅宣告說:「律法的終結就是基督。」——羅馬書10:4;加拉太書3:19-25;4:4,5。
2.誰曾處於律法之下?他們在什麼時候不再處於律法之下?
2 這是不是說,今天我們已不再受律法約束呢?其實,正如詩篇的執筆者指出,大部分人類從來沒有處於以色列人的律法之下:「[耶和華]將他的道指示雅各,將他的律例典章指示以色列。別國他都沒有這樣待過;至於他的典章,他們向來沒有知道。」(詩篇147:19,20)後來上帝根據耶穌所獻的犧牲訂立了新約;此後,甚至以色列國族也不再有義務遵守律法了。(加拉太書3:13;以弗所書2:15;歌羅西書2:13,14,16)既然律法已不再具有約束性而必須遵守了,那麼耶和華對今天渴望事奉他的人又有什麼要求呢?
耶和華的要求
3,4.(甲)基本說來,耶和華對我們有什麼要求?(乙)為什麼我們應當緊緊跟隨耶穌的腳蹤走?
3 耶穌在執行服事職務的最後一年期間,帶著使徒彼得、雅各和約翰到了一座高山上,很可能是黑門山的一個山嘴。使徒在那裡看見一個預示未來的異象,他們見到耶穌充滿燦爛的光輝,並且聽見上帝親自宣布說:「這是我的兒子,是親愛的,是我所認可的;你們要聽他。」(馬太福音17:1-5)基本說來,這就是耶和華對我們的要求:聽從他的愛子,效法愛子的榜樣,遵行他的教訓。(馬太福音16:24)使徒彼得這樣寫道:「基督也為你們受過苦,給你們留下模範,要你們緊緊跟隨他的腳蹤走。」——彼得前書2:21。
4 為什麼我們要緊緊跟隨耶穌的腳蹤走呢?因為我們效法他,就是效法耶和華上帝了。耶穌降世之前,在天上跟上帝共處了億萬年之久,所以他對天父有極深的認識。(箴言8:22-31;約翰福音8:23;17:5;歌羅西書1:15-17)耶穌在地上時忠貞不二地代表上帝。他指出:「我講的這些話,跟父親教導我的一樣。」事實上,耶穌在每一方面都完全效法耶和華,因此他能夠說:「誰看見了我,就是看見了父親。」——約翰福音8:28;14:9。
5.基督徒在什麼律法之下?這律法在什麼時候生效?
5 我們要聽從和效法耶穌,就得做些什麼呢?這是否表示我們要處於一套律法之下呢?保羅寫道:「[我]不在律法之下。」他在這裡所指的是「舊契約」,就是上帝跟以色列人訂立的律法之約。保羅承認,「對於基督,[他]正是在律法之下」。(哥林多前書9:20,21;哥林多後書3:14)舊的律法契約結束之後,一個「新契約」隨之生效。這個契約含有「基督的律法」,是耶和華今天所有僕人都必須遵守的。——路加福音22:20;加拉太書6:2;希伯來書8:7-13。
6.我們可以怎樣描述「基督的律法」?我們怎樣服從這律法?
6 耶和華曾將舊的律法契約編成一套法典,把其中的律法分為不同類別,但他並沒有把「基督的律法」以這種形式賜下。基督門徒要守的新律法並沒有一長串的規條,吩咐人要做什麼,不可做什麼。可是,耶和華在他的話語裡保存了四份詳細的記載,把他愛子的生平和教訓記錄下來。除此之外,上帝也靈示耶穌的早期門徒,命他們就個人品行、會眾事務、家庭裡的行為等問題提出明確的訓示。(哥林多前書6:18;14:26-35;以弗所書5:21-33;希伯來書10:24,25)我們在生活上效法耶穌基督的榜樣,遵守他的教訓,聽從公元1世紀受靈示的聖經執筆者的勸諭,就是服從「基督的律法」了。這正是耶和華對他今天僕人的要求。
愛心至為重要
7.耶穌最後一次跟使徒守逾越節時,怎樣強調他律法的要旨?
7 在律法之下,愛心固然重要,但愛心更是基督律法的核心和精髓。公元33年,耶穌跟使徒聚集起來守逾越節,當時他大力強調這件事。根據使徒約翰的報導,耶穌當晚對使徒作了一番感人的談話,其中提及愛心達28次之多。他藉此向使徒強調了他的律法的要旨和精神。饒有意義的是,約翰報導當晚發生的重大事件時,所用的引言是:「逾越節前,耶穌知道自己的時辰到了,要離開這個世界,到父親那裡去,所以,他既然愛世界上屬於自己的人,就愛他們直到終結。」——約翰福音13:1。
8.(甲)什麼顯示使徒當中常有爭執發生?(乙)耶穌怎樣給使徒一個有關謙卑的教訓?
8 耶穌的使徒曾熱中於權力和地位;耶穌雖然屢次幫助他們克服這個弱點,卻看來未能輕易成功。但耶穌仍然深愛他的使徒。他們抵達耶路撒冷之前幾個月,曾「彼此爭執誰較大」。他們來到這城守逾越節之前不久,又再為地位問題發生爭吵。(馬可福音9:33-37;10:35-45)這是個持續不斷的難題。後來使徒進入樓上的房間,最後一次跟耶穌一起守逾越節;接著發生的事突顯出事態的嚴重。按照習俗,他們本應表現好客的精神,為別人洗腳才對,可是卻沒有人把握機會這樣做。為了給使徒一個教訓,幫助他們養成謙卑的美德,耶穌於是親自為他們洗腳。——約翰福音13:2-15;提摩太前書5:9,10。
9.耶穌最後一次跟使徒守逾越節之後,怎樣處理當時發生的情勢?
9 使徒獲得這個有力的教訓,又守完了逾越節和耶穌設立的記念自己死亡的儀式之後,請留意有什麼事發生。路加福音的記載說:「他們當中又起了激烈爭論,究竟他們哪一個看來最大。」耶穌並沒有大發雷霆,把使徒痛斥一番;相反,他仁慈地勸戒他們不要像世上那些好大喜功、爭權奪利的統治者一樣。(路加福音22:24-27)然後他向使徒提出一條誡命,我們大可以把這條誡命稱為基督律法的基石;他說:「我給你們一條新誡命,就是要你們彼此相愛;我怎樣愛了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彼此相愛。」——約翰福音13:34。
10.耶穌給門徒一條什麼誡命?這條誡命要求門徒怎樣做?
10 當晚較後的時候,耶穌指出與基督相若的愛心該深廣到什麼地步。他說:「我的誡命就是,你們要彼此相愛,像我愛了你們一樣。人為朋友捐棄自己的魂,人的愛心沒有比這更大的。」(約翰福音15:12,13)耶穌的意思是說,如有需要的話,他的門徒就當願意為信徒同工捨命嗎?使徒約翰當時在場,他認為這正是耶穌的意思,因為他後來寫道:「那位為我們捐棄了自己的魂,憑著這一點,我們就認識了愛;我們也有義務要為弟兄捐棄自己的魂。」——約翰一書3:16。
11.(甲)我們怎樣實行基督的律法?(乙)耶穌立下什麼榜樣?
11 所以,我們要遵行基督的律法,不是僅幫助別人認識他就夠了。我們也必須在生活上和行為上切實效法耶穌。誠然,耶穌的演講情景交融、優美動人。可是,他也憑著所立的榜樣教導人。耶穌本是天上大能的靈體生物,他卻把握機會來到地上執行天父的旨意,並且以身作則說明我們應當過怎樣的生活。他為人謙卑自抑、仁慈體貼,樂於幫助困苦勞頓、飽受壓迫的人。(馬太福音11:28-30;20:28;腓立比書2:5-8;約翰一書3:8)耶穌敦促門徒要彼此相愛,就像他愛他們一樣。
12.為什麼我們可以說,基督的律法並沒有減低人對耶和華的愛?
12 在基督的律法裡,對耶和華的愛——律法中最大的誡命——居於什麼地位呢?(馬太福音22:37,38;加拉太書6:2)居於次位嗎?絕不然!對耶和華的愛和對基督徒同工的愛是相輔相成的。人不愛弟兄,就不能真正愛耶和華,因為使徒約翰指出:「誰聲稱『我愛上帝』,卻恨自己的弟兄,就是說謊的。人不愛所看見的弟兄,就不能愛還沒有看見的上帝。」——約翰一書4:20;參閱約翰一書3:17,18。
13.耶穌的門徒服從他的新誡命,產生了什麼果效?
13 耶穌給門徒一條新誡命,要他們彼此相愛,就像他愛他們一樣;他同時指出,他們切實這樣做,可以產生什麼果效。他說:「你們要是有彼此相愛的心,所有人就因此知道你們是我的門徒了。」(約翰福音13:35)據德爾圖良(生於耶穌死後一百多年)說,早期基督徒的弟兄之愛,的確產生了這樣的果效。他引述一些不是基督徒的人論及基督門徒說:「看看他們怎樣相親相愛,甚至甘願為彼此捨命。」我們大可以問問自己:「我有沒有對基督徒同工表現這樣的愛,證明自己的確是耶穌的門徒呢?」
怎樣證明自己的愛心
14,15.什麼情況可能使人難於服從基督的律法?但什麼可以幫助我們遵守這律法?
14 耶和華的僕人表現與基督相若的愛心,的確至為重要。可是,如果基督徒同工表現自私的傾向,你是否覺得很難愛他們呢?請想想,我們剛才讀到甚至使徒也曾發生爭執,以自己的利益為先。(馬太福音20:20-24)加拉太的基督徒曾彼此發生過爭吵。保羅向他們指出,愛鄰人的,就實現了律法,然後警告他們說:「你們如果還是相咬相吞,就要當心,恐怕彼此殲滅了。」保羅把肉體的作為和聖靈的果實作個對照,然後勸戒說:「我們不該自命不凡,彼此挑啟競爭,彼此妒忌。」最後他敦促基督徒說:「你們的重擔要繼續互相擔當,這樣才可以完全實行基督的律法。」——加拉太書5:14-6:2。
15 耶和華要我們服從基督的律法,這可說是要求過高嗎?誠然,如果別人對我們疾言厲色,令我們飽受委屈,我們要以德報怨,善待這樣的人,也許並不容易。可是,我們有義務要「仿效上帝,總要憑愛心行事」,表明自己是「蒙愛的孩子」。(以弗所書5:1,2)我們需要繼續注視上帝所立的榜樣。「我們還是罪人的時候,基督已經為我們而死;上帝憑此就向我們顯揚自己的愛。」(羅馬書5:8)我們主動幫助別人,甚至善待那些惡待我們的人,我們就會感到很大的滿足,因為深知自己正努力效法上帝,服從基督的律法。
16.我們怎樣證明自己愛上帝和基督?
16 我們應當記住,我們是否有愛心不能單憑口說,也得有行動支持。甚至耶穌也有一次發覺,由於事情所牽涉的因素,他覺得上帝某個旨意頗難跟從。他禱告說:「父親,你願意的話,求你給我撤去這個杯吧。」但他隨即補充說:「但是不要成全我的旨意,只要成全你的旨意。」(路加福音22:42)耶穌雖然受盡苦楚,還是毫無怨言地遵行上帝的旨意。(希伯來書5:7,8)服從就是愛心的明證;我們服從上帝,就表明我們承認上帝的行事方式是最好的。聖經說:「我們遵守上帝的誡命,就是愛他了。」(約翰一書5:3)耶穌告訴使徒說:「你們愛我,就會遵守我的誡命。」——約翰福音14:15。
17.耶穌給門徒什麼特定的誡命?我們怎麼知道這命令也對我們今天的人適用?
17 基督除了吩咐門徒要彼此相愛之外,還給了他們什麼特定的誡命呢?他曾經訓練門徒從事傳道工作,因此吩咐他們要努力執行這個任務。彼得說:「他還吩咐我們向人民宣講,徹底作見證。」(使徒行傳10:42)耶穌吩咐門徒說:「所以你們要去,使所有國族的人成為門徒,奉父親、兒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浸,我吩咐你們的一切,都要教導他們遵守。」(馬太福音28:19,20;使徒行傳1:8)耶穌透露,這個訓示也會對生活在「末時」的門徒適用,他說:「這個王國的好消息會宣講開去,遍及世人所住的全地,對所有國族作見證;到時終結就會來到。」(但以理書12:4;馬太福音24:14)當然,我們要做傳道工作,因為這是上帝的旨意。可是有些人卻認為,上帝要我們做這件工作,實在對我們要求太多了。這是真的嗎?
何以看來困難
18.我們要是為了遵行耶和華的吩咐而受苦,就當記住什麼?
18 我們在上文見到,在歷史上的不同時期,耶和華曾對人有不同的要求。既然上帝要人做的事各有不同,人所經歷的考驗在性質方面也各有分別。為了執行天父的吩咐,上帝的愛子經歷到最嚴峻的考驗,最後以極為殘酷的方式被人處死。我們要是為了遵行耶和華的吩咐而受苦,務要記住,艱辛並不是他促成的。(約翰福音15:18-20;雅各書1:13-15)撒但的反叛為人類帶來了罪惡、痛苦和死亡,他所促成的環境也時常叫耶和華的僕人很難遵行上帝的吩咐。——約伯記1:6-19;2:1-8。
19.我們做上帝通過他愛子吩咐我們做的事,為什麼是一項殊榮?
19 耶和華通過愛子吩咐他的僕人,他們要在世界末期執行一件遍及全球的傳道工作,宣告人類疾苦的惟一救藥就是上帝王國的統治。上帝這個政府要消除地上的一切難題,使人類不再受戰爭、罪行、貧窮、衰老、疾病、死亡所苦。這個王國也會帶來一個美麗的地上樂園,甚至死者也會復活過來,在其中生活。(馬太福音6:9,10;路加福音23:43;使徒行傳24:15;啟示錄21:3,4)有分向人宣揚這樣的好消息是多大的殊榮!所以,耶和華要我們做的事,顯然本身沒有什麼問題。我們遭遇反對,但這卻是魔鬼撒但和他的世界所促成的。
20.我們怎樣做,就能夠經得起魔鬼加於我們身上的任何考驗?
20 我們怎樣才能經得起撒但的考驗呢?要記住這句話:「我兒,你要作智慧人,好叫我的心歡喜,使我可以回答那譏誚我的人。」(箴言27:11)耶穌甘願離開天上安定的環境,來到地上執行天父的旨意;他的順從使耶和華能夠回答撒但的譏嘲。(以賽亞書53:12;希伯來書10:7)耶穌降世為人之後,甘願忍受臨到他身上的一切考驗,甚至死在苦刑柱上。我們以他為榜樣,緊緊跟從他的腳蹤,就能夠忍受各種苦楚,做耶和華要我們做的事。——希伯來書12:1-3。
21.你對耶和華和他愛子所表現的愛心有什麼感覺?
21 上帝和他的愛子對我們表現了多大的愛心!由於耶穌犧牲生命,順服的人類才有希望永遠生活在樂園裡。因此,不要讓任何事物使我們的希望黯淡下來。相反,要像保羅一樣,衷心感激耶穌為我們所做的事。保羅說:「上帝的兒子……愛我,為我 捨了自己。」(加拉太書2:20)願我們衷心感激仁愛的上帝耶和華,他對我們的要求是從沒有過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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