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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和華為什麼要有見證人?耶和華見證人——上帝王國的宣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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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耶和華為什麼要有見證人?
在普世各地,耶和華見證人以孜孜不倦地對人談及耶和華上帝和他的王國為人所知。他們也以不顧反對、堅守信仰,甚至不惜為信仰捨命而聞名。
「在二十世紀,美國宗教逼迫的主要受害者是耶和華見證人,」阿奇博爾德·考克所著的《法庭與憲法》(1987年)一書這樣說。「耶和華見證人……曾受到世界各地的政府折磨和逼迫,」托尼·霍奇斯寫道。「在納粹德國,他們被逮捕解到集中營裡。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守望台]社在澳大利亞和加拿大被禁止活動。……現今[1970年代]耶和華見證人正在非洲飽受虐待。」——《耶和華見證人在非洲》,1985年版。
他們為什麼受到這麼多逼迫呢?他們努力傳道究竟有什麼目標?耶和華見證人真的是上帝所委派的嗎?為什麼耶和華要有見證人——並且立不完美的人作他的見證人?答案與在宇宙法庭上聆訊的若干爭論有關。這乃是有史以來關係最重大的案件。我們必須查考一下這些爭論,才能明白何以耶和華要有見證人,以及何以這些見證人甘願忍受甚至最猛烈的反對。
耶和華的至高統治權受到挑戰
這些重大爭論牽涉到耶和華上帝的至高統治權是否正當的問題。因為耶和華創造了萬物,同時由於他身為上帝以及他的全能,他乃是宇宙的最高主宰。(創世記17:1;出埃及記6:3;啟示錄4:11)因此,他有權管治天地萬有。(歷代志上29:12,《新世》腳注)但他一向都憑著愛心行使他的至高統治權。(可參閱耶利米書9:24。)那末,上帝要求他所造的聰慧生物怎樣報答他呢?上帝要他們愛他,並且對他的至高統治權表現體會。(詩篇84:10)可是,耶和華的合法至高統治權在數千年前受到挑戰。以什麼方式?究竟誰這樣行?聖經的第一本書創世記將事情的經過透露出來。
創世記報導,上帝創造了第一對人類——亞當和夏娃——並且賜給他們一個美麗的家園。在此之後,上帝也對他們頒布了以下的命令:「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你可以隨意吃,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創世記2:16,17)「分別善惡樹」究竟是什麼?吃這棵樹的果子代表什麼意思?
這是一棵實際的樹,但上帝把它用作一個象徵性的目的。由於他將這樹稱為「分別善惡樹」,並且吩咐第一對人類不可吃這樹的果子,這棵樹很適當地象徵上帝有權為人決定什麼是「善」(上帝所喜悅的事),以及什麼是「惡」(上帝所不悅的事)。因此,這棵樹可以試驗人是否尊重上帝的至高統治權。可悲的是,第一對人類並沒有順從上帝;他們擅自吃了禁果。人在順從和體會方面受到這個簡單卻意義深刻的考驗,但結果一敗塗地。——創世記3:1-6。
吃禁果這項看來細小的行動其實意味到反叛耶和華的至高統治權。怎會如此呢?若要明白亞當夏娃所做的事的真正含義,一個重要關鍵是明白上帝將我們人造成怎樣的生物。耶和華創造第一對人類的時候賜給他們一項傑出的恩賜——自由意志。為了補充這項恩賜,耶和華賦予人各種心智能力,包括領悟力、理智和判斷力等。(希伯來書5:14)人並不像沒有頭腦的機械人,也不像主要受本能支配的動物。可是,人所擁有的自由是相對的,他們的自由必須受上帝的律法所支配。(可參閱耶利米書10:23,24。)亞當夏娃選擇吃禁果。這樣,他們便濫用了自己的自由。究竟什麼促使他們採取這條途徑呢?
聖經解釋,上帝所造的一個靈體蓄意採取一條與上帝對抗為敵的途徑。這個後來被稱為撒但的靈體在伊甸園裡透過一條蛇說話,首先引誘夏娃,然後通過她引誘亞當,使兩者都偏離了順服上帝的至高統治權的途徑。(啟示錄12:9)亞當夏娃既吃了分別善惡樹的果子,便將自己的判斷力置於上帝的決定之先,由此表示他們要自行決定什麼是善、什麼是惡。——創世記3:22。
這件事所引起的爭論是,耶和華有權統治人類嗎?他以一種對手下臣民最有益的方式行使至高統治權嗎?蛇對夏娃所說的話清楚暗示有這個爭論存在:「上帝豈是真說不許你們吃園中所有樹上的果子嗎?」這段話所暗示的意思是,上帝不公平地故意把一些好處不給女人和她的丈夫。——創世記3:1。
人在伊甸園裡的反叛引起了另一個爭論:人在考驗之下能夠對上帝保持忠心嗎?24個世紀之後,發生在忠信的約伯身上的事件將這個有關的爭論清楚顯示出來。潛伏在蛇背後的『聲音』——撒但——當面向耶和華提出挑戰,說:「約伯敬畏上帝,豈是無故呢?」撒但指控說:「你豈不是四面圈上籬笆圍護他和他的家,並他一切所有的嗎?他手所做的都蒙你賜福;他的家產也在地上增多。」由此撒但暗示,約伯的正直是以自利為動機的。他進一步指控說:「人以皮代皮,情願捨去一切所有的,保全性命。」既然耶和華指出,『地上沒有人像約伯一樣,』撒但其實聲稱他能夠使上帝的所有僕人都離棄他。(約伯記1:8-11;2:4)這樣,上帝手下所有的僕人都間接受到挑戰,要他們證明自己對上帝的至高統治權的確忠貞不二。
爭論一旦引起,就必須加以解決才行。時間的過去——至今已有6000年左右——以及人類統治的徹底失敗,清楚表明人亟需上帝的至高統治。但他們願意接受這種統治嗎?會有人表明他們衷心承認耶和華擁有公義的至高統治權嗎?的確有!耶和華有他的見證人!但在考慮他們所提出的見證之前,首先讓我們查考一下,作見證人牽涉到一些什麼事。
作見證人意味到什麼
譯作「見證人」的原文字詞可以幫助我們看出作耶和華的見證人是什麼意思。在希伯來文聖經裡,譯作「見證人」(ʽedh,厄德)的名詞來自一個意思是「回來」或「重複、再次做」的動詞(ʽudh,烏德)。《舊約神學詞彙集》論及這個名詞(厄德)說:「見證人便是藉著複述,有力地證實自己的證言的人。這個字詞[厄德]在法庭上是個常用的字眼。」《給英語讀者的希伯來語詳盡語源辭典》補充說:「[烏德這個動詞的]原本意思很可能是『他再三有力地說』。」
在基督教聖經裡,譯作「見證人」的希臘字詞(marʹtys,馬珥提于斯)和譯為「作見證」的希臘字詞(mar·ty·reʹo,馬珥提于肋俄)也含有法律的意味,雖然後來這個字詞的含義變得較為廣泛。據《新約神學辭典》說,「作見證的觀念[被用來]一方面指為可知的事實作證,同時也指為真理作見證,意即將信念表明和宣認出來。」因此,見證人可以根據直接的個人所知陳述事實,也可以宣布自己所堅信的見解或真理。a
第一世紀基督徒所跟從的忠心途徑使「作見證」一詞含有更深的意義。這些早期的基督徒有許多曾在逼迫及面對死亡的情勢下作見證。(使徒行傳22:20;啟示錄2:13)結果,到大約公元第二世紀,見證一詞的希臘字詞(馬珥提于斯,英文的「殉道者」[martyr]一詞即來自這個語詞)含有進一步的意思,被人用來指一些甘願「以死亡證實自己所作見證或宣認的嚴肅性」的人。他們並不是由於殺身成仁而被稱為見證人;反之,他們乃是為了忠心作見證而捨命。
那末,耶和華的這些早期見證人是誰呢?誰甘願「再三有力地」宣布——在口頭上,也藉著所過的生活——耶和華是合法、配得的至高主宰呢?誰甘願對上帝保持忠誠,甚至不惜為此捨命呢?
耶和華的早期見證人
使徒保羅說:「我們既有這許多的見證人,如同雲彩[希臘文neʹ-phos,內佛斯,意指一大團雲]圍著我們。」(希伯來書12:1)人類在伊甸園裡反叛上帝的至高統治權之後不久,這『大群像雲彩一般』的見證人便開始形成了。
保羅在希伯來書11:4標明亞伯是耶和華的第一位見證人,說:「亞伯因著信,獻祭與上帝,比該隱所獻的更美,因此便得了稱義的見證,就是上帝指他禮物作的見證。他雖然死了,卻因這信,仍舊說話。」亞伯以什麼方式作耶和華的見證人呢?答案集中於亞伯所獻的祭物何以比該隱所獻的「更美」一事上。
簡單說來,亞伯懷著正確的動機獻上正確的祭物,並且以正確的行為加以支持。他獻上一個有血的祭物作為禮物,祭物所代表的是他羊群裡首生者的生命——該隱則獻上沒有生命的土產。(創世記4:3,4)該隱的祭物缺乏發自信心的動機,而這便是使亞伯的祭物得蒙上帝悅納的原因。該隱必須修正他所作的崇拜。可是,他卻將內心的不良態度顯露出來;他拒絕接受上帝的勸勉和警告,反而把忠信的亞伯殺了。——創世記4:6-8;約翰一書3:11,12。
亞伯所表現的信心正是他父母所缺乏的。藉著他所跟從的忠信途徑,他表明自己堅信耶和華的至高統治權是公義和配得的。亞伯活了一個世紀左右,當其時他表明人是能夠對上帝保持忠心的;他甚至以死把自己所作的見證確立起來。亞伯的血繼續「說話」,因為上帝感示人將他殉道的事跡記錄下來,保存在聖經裡讓未來的世代可以讀到!
亞伯死後大約五個世紀,以諾開始「與上帝同行」,跟隨一條與耶和華的善惡標準一致的途徑。(創世記5:24)在他的日子,由於一般人背棄上帝的至高統治權,各種不敬虔的惡行在人類當中大行其道。以諾堅信至高的主宰會採取行動處置不敬虔的人,而上帝的靈亦感動他向人宣布惡人將會遭受毀滅。(猶大書14,15)以諾至死不渝地作耶和華手下忠信的見證人;最後耶和華「把他接去」,看來使他不致落在仇敵手中遭受橫死。(希伯來書11:5)因此,我們可以把以諾的名字加進基督之前『一大群有如雲彩般的見證人』之列。
一種不敬虔的精神繼續瀰漫在人類的事務中。以諾死後大約70年,挪亞出生了。挪亞在世期間,上帝手下的天使兒子們來到地上;看來他們披上人的外表,與地上美貌的女子同居。他們所產生的後代稱為尼弗凌;這些是世上的巨人。(創世記6:1-4)靈體與人的反常結合以及他們所產生的混種後代造成了什麼結果呢?上帝感示的記載回答說:「耶和華見人在地上罪惡很大,終日所思想的盡都是惡。上帝觀看世界,見是敗壞了;凡有血氣的人在地上都敗壞了行為。」(創世記6:5,12)上帝的腳凳——地球——竟『滿了強暴』。這種情形多麼可悲!——創世記6:13;以賽亞書66:1。
在另一方面,「挪亞是個義人:在當時的世代、他純全無疵。」(創世記6:9,《呂譯》)他表明自己全心順服耶和華的至高統治權,「凡上帝所吩咐的,他都照樣行了。」(創世記6:22)他憑著信心採取行動,「造了一艘方舟,使他全家得救。」(希伯來書11:7,《新譯》)但挪亞並非僅是從事建造而已,他也以『傳義道者』的身分警告人毀滅將臨。(彼得後書2:5)可是,雖然挪亞放膽向人作見證,當時那個邪惡的世代卻「毫不理會,直到洪水來了,把他們全部沖去」。——馬太福音24:37-39,《新世》。
挪亞的日子之後,耶和華在洪水後的諸族長當中也有他的見證人。聖經提及亞伯拉罕、以撒、雅各和約瑟,這些乃是基督之前一大群像雲彩般的見證人的早期分子。(希伯來書11:8-22;12:1)他們一生緊守忠誠,由此表明自己全力支持耶和華的至高統治權。(創世記18:18,19)他們藉此對於使耶和華的名成聖一事作出貢獻。他們並沒有試圖在地上某個王國治下尋求安全;相反,他們公開「承認自己在世上是客旅,是寄居的」,並且懷著信心「等候那座有根基的城,就是上帝所經營所建造的」。(希伯來書11:10,13)他們以耶和華為統治者,寄望於上帝所應許的屬天王國,將此視為他那合法的至高統治權的表現。
在公元前16世紀,亞伯拉罕的後代淪為奴隸。他們亟需有人把他們從埃及的奴役下拯救出來。當時摩西和他的兄長亞倫在一場『諸神之戰』中擔任重要角色。他們去到法老面前,向後者發出耶和華的最後通牒:「容我的百姓去。」但高傲的法老硬起心來;他不想失去一大群奴隸工人。於是他回答說:「耶和華是誰,使我聽他的話,容以色列人去呢?我不認識耶和華,也不容以色列人去!」(出埃及記5:1,2)當時法老被人視為一位活的神,他那充滿蔑視的反應表明他拒絕承認耶和華是真神。
誰是真神的爭論既已引起,耶和華便著手證明他才是真神。通過手下行法術的祭司,法老號召埃及諸神合力與耶和華的大能對抗。但耶和華降下十場災殃,每一場均由摩西和亞倫預先宣布出來,藉此表明他有能力支配地上的各種自然力量和生物,也證明他的能力遠高過埃及的諸神。(出埃及記9:13-16;12:12)降下第十場災殃之後,耶和華以「大能的手」將以色列人帶出埃及。——出埃及記13:9。
摩西是『世上最謙和的人』,因此他需要有很大勇氣和信心才能去見法老——不是去一次而是去許多次。(民數記12:3)可是,摩西從沒有沖淡耶和華吩咐他向法老發出的信息。甚至死亡的威脅也無法使他噤口不言!(出埃及記10:28,29;希伯來書11:27)摩西的確是個名副其實的見證人;他「再三有力地」為耶和華的真神地位作證。
以色列人在公元前1513年從埃及獲救之後,摩西寫了創世記一書。一個新時代——撰寫聖經的時代——由此便開始了。既然摩西看來是約伯記一書的執筆者,他對上帝和撒但之間的爭論必然略有所知。但是,隨著聖經的寫作繼續進行,牽涉到上帝的至高統治權和人的忠誠的爭論會被人清楚記錄下來;這樣,所有人都能夠充分認識事情所牽涉到的重大爭論。與此同時,耶和華在公元前1513年奠下了根基去產生一個由見證人組成的國家。
一個由見證人組成的國家
以色列人離開埃及之後第三個月,耶和華與他們締結了一項獨特的立約關係,使他們成為他的「特別產業」。(出埃及記19:5,6,《新世》)他現在把以色列人視為一個國家,並通過摩西去管理他們。他也設立了一個以他們的國家憲法——律法的約——為基礎的神治政府。(以賽亞書33:22)他們是耶和華的選民,組織起來去代表他們的至高統治主。
可是,在隨後多個世紀中,這個國家並沒有始終如一地承認耶和華的至高統治權。以色列人在應許之地定居之後屢次偏離正道,轉而崇拜列國的魔神。由於他們沒有將耶和華視為合法的至高統治主而服從他,上帝便容許他們受人劫掠,以致情形看來彷彿列國的諸神比耶和華能力更高強似的。(以賽亞書42:18-25)但在公元前第八世紀,耶和華公開向列國的諸神提出挑戰。他決心要澄清這項錯誤的印象,從而解決誰是真神的重大問題。
耶和華透過預言者以賽亞發出以下的挑戰:「他們[列國的諸神]中間誰能將這事說明[準確地加以預言],將先前的事[意即預先的事]說給我們聽呢?他們[諸神]可以帶見證來,以顯自己為對,或讓他們[列國的人民]聽見,便說這是真的。」(以賽亞書43:9,《呂譯》)不錯,列國的諸神儘管提出他們的見證人,作證諸神的預言「是真的」好了!但這些神當中,沒有一個能夠提出真正的見證人去證明自己是真神!
耶和華向以色列人清楚表明,在解決誰是真神的問題上,他們究竟負有什麼責任。他說:「你們就是我的見證人,我所揀選的僕人,為要使你們知道,並且相信我,又明白我就是『那位』;在我以前沒有神被造出來,在我以後也必沒有。惟有我是耶和華;除我以外,並沒有拯救者。我曾預告,我曾拯救,我曾說給你們聽,在你們中間沒有別的神。……你們是我的見證人,我就是上帝。」——以賽亞書43:10-12,《新譯》。
因此,耶和華的子民以色列人成為一個由見證人所組成的國家。他們能夠有力地作證,耶和華的確擁有正當、配得的至高統治權。他們能夠根據以往的經驗,懷著信念宣布耶和華是他百姓的偉大拯救者,同時是說真預言的上帝。
為彌賽亞作見證
雖然在基督之前有『一大群像雲彩般』的見證人作了很多見證,牽涉到上帝的爭論卻尚未完全解決。何以故呢?因為在上帝指定的時間,當事實已清楚表明人無法成功地管理自己,從而需要受耶和華統治之後,耶和華便會對一切不肯尊重他的合法權威的人執行判決。再者,所引起的爭論其實遠遠超越人世。由於有一個天使在伊甸園裡反叛上帝,關於對上帝的至高統治權保持忠誠的問題便伸展到天上的受造眾生當中,將他們也牽涉在內。因此,耶和華定意要派一位靈體兒子來到地上,屆時撒但會有充分機會試探他。上帝的這位靈體兒子會有機會以十全十美的方式解決以下的重大問題:會有人在任何考驗之下均忠於上帝嗎?上帝的這位兒子證明了自己的忠貞之後,上帝會授權給他去作耶和華的偉大洗雪者;他會將一切惡人消滅,並且徹底實現上帝原本對地球所定的旨意。
但是人怎能認出上帝的這位兒子呢?耶和華在伊甸園裡應許,將來會有一個「後裔」來到,擊傷與蛇相若的大仇敵的頭,藉此使上帝的至高統治權獲得徹底洗雪。(創世記3:15)耶和華透過希伯來的眾先知提出了許多與這位彌賽亞「後裔」有關的細節,包括他的背景和活動,甚至他露面的年份在內。——創世記12:1-3;22:15-18;49:10;撒母耳記下7:12-16;以賽亞書7:14;但以理書9:24-27;彌迦書5:2。
到公元前第五世紀中期,希伯來文聖經完成了,預言均已記錄下來,等候彌賽亞來到加以應驗。我們會在下一章考慮這位見證人——事實上他是上帝最偉大的見證人——所提出的見證。
[腳注]
a 例如,第一世紀有些基督徒能夠從第一手知識為有關耶穌的歷史事實——關於他的一生、死亡和復活——作見證。(使徒行傳1:21,22;10:40,41)可是,後來相信耶穌的人卻只能夠藉著把耶穌的一生、死亡和復活的意義向別人宣講而作見證。——使徒行傳2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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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基督,忠信的見證人耶和華見證人——上帝王國的宣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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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耶穌基督,忠信的見證人
在一段大約4000年的時期中,基督之前一長串的見證人提出了他們的證言。但是,牽涉到上帝的至高統治權和他僕人的忠誠的爭論卻一直未獲得徹底解決。現今時候來到,作王的「後裔」,上帝所應許的彌賽亞,要在地上出現了。——創世記3:15。
耶和華在他手下的億萬靈體兒子當中揀選誰去執行這項重大任務呢?所有這些靈體兒子均曾目擊在伊甸園裡發生的事,他們無疑知道事情所引起的宇宙爭論。但誰最熱中於證明耶和華的聖名的清白,並且洗雪他的至高統治權呢?既然撒但聲稱沒有人能夠在考驗之下對上帝的至高統治權保持忠誠,誰能夠對他的挑戰提出最有力的答覆呢?耶和華揀選了他的首生子,他的獨生子耶穌,去肩負這項重任。——約翰福音3:16;歌羅西書1:15。
雖然這意味到耶穌要離開他的天上之家——在這個家裡,他比其他任何生物與他的天父共處了更長的時間——但他卻熱切、謙卑地接受這項工作委派。(約翰福音8:23,58;腓立比書2:5-8)耶穌懷著什麼動機接受委派呢?由於他對耶和華懷有深摯的愛心,他渴望見到上帝的聖名證明清白而擺脫一切非難。(約翰福音14:31)耶穌也由於深愛人類而甘願作出犧牲。(箴言8:30,31;可參閱約翰福音15:13。)他在公元前2年初秋在地上誕生。這件事惟獨憑著聖靈的力量才可能發生——耶和華將耶穌的生命從天上轉移到猶太處女馬利亞的腹中。(馬太福音1:18;路加福音1:26-38)這樣,耶穌便生於以色列國中。——加拉太書4:4。
耶穌比其他任何以色列人更深知自己必須作耶和華的見證人。為什麼呢?因為他是以色列國的成員,而耶和華曾通過預言者以賽亞對這個國家說:「你們就是我的見證人。」(以賽亞書43:10,《新譯》)除此之外,公元29年耶穌在約旦河受浸時,耶和華用聖靈膏他。(馬太福音3:16)這樣,正如耶穌後來作證說,他獲得能力去「報告耶和華的恩年」。——以賽亞書61:1,2;路加福音4:16-19。
耶穌忠貞不二地執行任務,成為耶和華在地上最偉大的見證人。由於這緣故,耶穌臨死時站在他身旁的使徒約翰有充分理由將他稱為「忠信的見證人」。(啟示錄1:5,《新世》)在啟示錄3:14(《新譯》),得了榮耀的耶穌將自己稱為「阿們」及「忠信真實的見證人」。這位「忠信的見證人」提出了什麼證言呢?
「給真理作見證」
耶穌在羅馬總督彼拉多面前受審時宣布說:「我為此而生,也為此來到世間,特為給真理作見證。凡屬真理的人就聽我的話。」(約翰福音18:37)耶穌給什麼真理作見證呢?就是上帝的真理。他努力將耶和華永恆的旨意顯示出來。——約翰福音18:33-36。
可是,耶穌怎樣給這項真理作見證呢?譯為「作見證」一詞的希臘文動詞也含有「宣布、證實、提出有利的證言、稱讚、嘉許」的意思。在古希臘的紙莎草紙文件中,這個動詞的另一個形式(馬珥提于若)常常出現於署名之後,正如在商業往來文件中的情形一般。因此,耶穌必須憑著他所執行的服事職務證實上帝的真理。這無疑需要他向人宣布及傳揚真理。可是,所需的並非僅限於談話而已。
耶穌說:「我就是……真理。」(約翰福音14:6)不錯,他的生活方式實現了上帝的真理。上帝曾在預言裡將自己對王國及其彌賽亞統治者所定的旨意表明出來。耶穌在地上時一生跟從的途徑,最後藉著犧牲生命作祭物而達到最高潮;藉此他應驗了聖經論及他的一切預言。這樣,他便證實和肯定了耶和華那含有預言性的話語的確是真實的。由於這緣故,使徒保羅能夠說:「上帝的應許、無論多麼多,在基督都是『是』的;所以我們說『阿們』[意即「好吧」或「的確」]時也是藉著基督,使榮耀藉著我們而歸於上帝。」(哥林多後書1:20,《呂譯》)不錯,上帝的應許均應驗在耶穌身上。——啟示錄3:14。
給上帝的名作見證
耶穌教他的跟從者禱告說:「我們在天上的父: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馬太福音6:9)耶穌在臨死前的晚上對天父所作的禱告中也說:「你從世上賜給我的人,我已將你的名顯明與他們。他們本是你的,你將他們賜給我,他們也遵守了你的道。我已將你的名指示他們,還要指示他們,使你所愛我的愛在他們裡面,我也在他們裡面。」(約翰福音17:6,26)事實上,這便是耶穌降世為人的首要目的。他顯明了上帝的名;這牽涉到什麼事呢?
當時耶穌的跟從者已經知道上帝的名字,而且也加以使用。他們在猶太會堂所用的希伯來文聖經書卷裡見到和讀到這個名字。他們在教人和寫作時運用一部稱為《七十人譯本》的希伯來文聖經希臘文譯本,他們在這本聖經裡也見到和讀到上帝的名字。既然他們已經知道上帝的名字,在什麼意義上說來,耶穌將這個名字顯明或指示給門徒呢?
在聖經時代,名字並非僅是標籤而已。J.H.塞耶編的《新約希臘語-英語辭典》說:「在新約裡,對上帝的崇拜者說來,上帝的名字被用來指這個名字所總括的一切特質,憑此上帝使自己為人所知。」耶穌把上帝的名指示給人,不是僅憑著使用這個名字,同時也憑著將這名字背後的個體——他的旨意、活動和各種特質——顯露出來。既然耶穌是「在父懷裡」的愛子,他能夠以無人能及的方式將父顯明出來。(約翰福音1:18)不但如此,耶穌以如此十全十美的方式將他的父反映出來,以致耶穌的門徒能夠在子身上「看見」父。(約翰福音14:9)耶穌憑著自己的所言所行給上帝的聖名作見證。
他為上帝的王國作見證
身為「忠信的見證人」,耶穌是上帝王國一個傑出的宣揚者。他強調說:「我必須……宣告上帝王國的好消息,因為我是為此被差來的。」(路加福音4:43,《新世》)耶穌僕僕風塵,徒步走遍巴勒斯坦各地,向人宣揚上帝的屬天王國。在一切有人聆聽的地方,他都向人傳道:在湖邊、在山麓上、在城市和村鎮裡、在會堂和聖殿中、在市場和人們家裡。但耶穌深知,他所能到達的地方和能夠聽見他作見證的人,數目相當有限。(可參閱約翰福音14:12。)因此,為了將傳道工作擴展到全世界,耶穌訓練和派出門徒作王國的宣揚者。——馬太福音10:5-7;13:38;路加福音10:1,8,9。
耶穌是個勤懇熱心的見證人,他絕不容許自己受其他事所分心。他雖然對別人的需要表現個人關注,卻絕沒有如此專注於為人帶來短期的舒解,以致忽略了上帝託付給他的任務——向人指出上帝的王國才是解決人類難題的永久方法。有一次,耶穌施行奇跡餵飽了大約5000名男子(將婦孺包括在內也許遠超過一萬人)。在此之後,一群猶太人想強迫他在地上作王。耶穌怎樣行呢?他「獨自又退到山上去了」。(約翰福音6:1-15;可參閱路加福音19:11,12;使徒行傳1:6-9。)雖然耶穌施行過許多醫病的奇跡,他卻主要不是以行奇跡者為人所知;相反,信徒和不信的人均將他視為「老師」。——馬太福音8:19;9:11;12:38;19:16;22:16,24,36;約翰福音3:2;《現譯》。
顯然,為上帝的王國作見證乃是耶穌所能從事的最重要的工作。耶和華定意要人人都知道他的王國是什麼,以及這個王國會怎樣達成他的目的。耶和華十分關心這件事,因為王國乃是他用來使自己的名成聖、將所有加於這名之上的非難一概清除的工具。耶穌深知這件事,因此他以王國為傳道的主題。(馬太福音4:17)藉著盡心竭力向人宣揚上帝的王國,耶穌全力擁護耶和華那合法的至高統治權。
忠心至死的見證人
沒有人比耶穌更愛戴耶和華和他的至高統治權。身為「一切創造物中的首生子」,耶穌在天上作靈體時與他的父耶和華親密交往,從而能夠真正「認識」父。(歌羅西書1:15,《新世》;馬太福音11:27,《新譯》)他在上帝未創造第一對男女之前的無窮歲月中,一直甘願順服上帝的至高統治權。(可參閱約翰福音8:29,58。)目擊亞當夏娃背棄上帝的至高統治權必然使耶穌大感痛心!可是,他卻耐心地在天上等候了大約4000年,然後時間終於來到,他得以成為耶和華在地上最偉大的見證人!
耶穌充分意識到,宇宙的爭論直接將他牽涉在內。事情看來耶和華彷彿圈上籬笆保護他。(可參閱約伯記1:9-11。)耶穌在天上充分表明了他對上帝的忠心和愛戴;但是,他若在地上成為一個人,他會在任何類型的試煉之下都緊守忠誠嗎?他若在敵人看來佔上風的環境裡,他能夠抵抗撒但嗎?
與蛇相若的大仇敵絕沒有浪費時間。耶穌受浸和受膏之後不久,撒但隨即引誘他表現自私的精神,勸他抬高自己,最後更慫恿他背棄天父的至高統治權。但耶穌斬釘截鐵地對撒但說,「當拜主——你的上帝,單要事奉他,」由此表明他在這些爭論上的立場如何。他與亞當簡直有天淵之別!——馬太福音4:1-10。
上帝為耶穌規劃的途徑意味到他必須受苦和死亡,這是耶穌深知的。(路加福音12:50;希伯來書5:7-9)可是,「他既見自己有人的樣子,就謙卑自抑,服從至死,甚至死在苦刑柱上。」(腓立比書2:7,8,《新世》)藉此耶穌證明撒但是個無恥的說謊者。當時一個懸而未決的問題是:上帝若容許撒但隨意考驗人,人能夠對上帝的至高統治權保持忠誠嗎?耶穌徹底解決了這個問題。但耶穌的死所成就的事並非至此為止。
由於耶穌死在苦刑柱上,他也「捨命作多人的贖價」。(馬太福音20:28;馬可福音10:45)他那完美屬人的生命具有作祭物的價值。耶穌犧牲了自己的生命,不但使我們的罪得蒙赦免,同時也向我們打開在地上樂園裡享永生的機會。這是與上帝原本的旨意完全一致的。——路加福音23:43;使徒行傳13:38,39;希伯來書9:13,14;啟示錄21:3,4。
耶和華證實了他對耶穌的愛,並且表示嘉許耶穌擔任「忠信的見證人」的角色。他在耶穌死後第三日使他從死裡復活過來。這證實耶穌為王國所作的見證是真確的。(使徒行傳2:31-36;4:10;10:36-43;17:31)耶穌復活後在地球附近逗留了40日,當其時他多次向使徒顯現,然後升返天上。——使徒行傳1:1-3,9。
耶穌曾表示,上帝的彌賽亞王國會在遙遠的未來才建立起來。(路加福音19:11-27)這件事會同時標明耶穌『臨在和事物制度末期』的開始。(馬太福音24:3,《新世》)但他在地上的跟從者怎樣才能看出這些事在什麼時候發生呢?耶穌給了他們一個「標記」——一個由許多證據共同組成的標記。標記的特色包括戰爭、地震、糧食短缺、瘟疫和不法事件大增等。標記的一個重要部分是:王國的好消息會傳遍有人居住的大地,作為對萬國的一個見證。在我們的日子,我們已見到這個令人驚訝的標記的所有特色均逐一出現,由此表明我們正生活在耶穌以屬天君王的身分臨在及事物制度的末期中。a——馬太福音24:3-14,《新世》。
可是,耶穌的跟從者又如何?耶穌臨在期間,隸屬於許多不同教會的人均自稱跟從耶穌。(馬太福音7:22)可是,聖經說只有『一個信仰』。(以弗所書4:5,《新譯》)既然如此,你怎樣才能辨明純真的基督徒會眾,看出哪個團體是蒙上帝嘉許及受他指引的組織呢?藉著查考一下聖經怎樣論及第一世紀的基督徒會眾,然後看看今日誰正跟從同一的模式,你便能夠看出哪一個團體才是真正的基督徒會眾了。
[腳注]
a 可參閱紐約守望台聖經書社出版的《聖經——上帝的話語抑或人的話語?》第10章,「一個你已目擊其應驗的聖經預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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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基督,忠信的見證人耶和華見證人——上帝王國的宣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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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世紀耶和華的基督徒見證人耶和華見證人——上帝王國的宣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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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第一世紀耶和華的基督徒見證人
「你們[要]……直到地極,作我的見證人。」(使徒行傳1:8,《新譯》)耶穌的這項臨別訓示將他的門徒立為見證人。但是作誰的見證人呢?耶穌說,「作我的見證人。」這段話意味到耶穌的門徒不會作耶和華的見證人嗎?絕不然!
其實,耶穌的門徒獲得一項前所未有的特權——一方面作耶和華的見證人,同時也作耶穌的見證人。耶穌的早期門徒是忠信的猶太人,他們已經是耶和華的見證人了。(以賽亞書43:10-12)但現在他們也要為耶穌作見證,向人指出在通過上帝的彌賽亞王國使耶和華的名成聖一事上,耶穌所擔任的重大角色。這樣,他們為耶穌作見證的目的其實是要榮耀耶和華。(羅馬書16:25-27;腓立比書2:9-11)他們作證耶和華絕沒有說謊,在過了4000多年之後,他終於興起了應許已久的彌賽亞(基督)!
第一世紀耶和華手下的基督徒見證人也負有一項獨特的責任——這項責任至今仍落在真正的基督徒肩上。
「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
耶穌從死裡復活之後,向聚集在加利利一個山上的門徒顯現。耶穌在那裡將門徒所負的責任向他們陳明:「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馬太福音28:19,20)請想想這項重大任務牽涉到一些什麼事。
耶穌說:「你們要去。」但是到誰那裡去呢?到「萬民」那裡去。這是個新命令,對猶太裔的信徒來說特別具有挑戰性。(可參閱使徒行傳10:9-16,28。)在耶穌的日子以前,有些外邦人對純真的崇拜發生興趣,他們便歸附以色列而受到歡迎。(列王紀上8:41-43)在耶穌執行服事職務的早期,他曾吩咐使徒『去傳道』,但只是到「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裡去。(馬太福音10:1,6,7)現在他們卻奉命要到萬國的人那裡去。為了什麼目的呢?
耶穌吩咐說,『要使人作我的門徒。』不錯,他的門徒奉命要使別人也成為門徒。但這件事牽涉到什麼呢?門徒是個學習者和受教的人——不僅是學生,同時也是擁護者。門徒接受耶穌的權威,不是僅藉著在內心相信他,同時也藉著服從他而在外表上顯明自己的立場。據《新約神學辭典》說,譯作「門徒」的希臘字詞(馬特特斯)「暗示有一種個人的感情存在,被描述為[門徒]的人的一生均受這種感情所模鑄」。
耶穌補充說:「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人若要對耶穌培養個人的感情,就必須受到教導去『遵守基督所吩咐的一切事』,包括他吩咐我們宣揚「王國的好消息」的命令在內。(馬太福音24:14,《新世》)惟獨這樣,人才能夠在真正的意義上成為耶穌的門徒。惟獨那些接受耶穌的教訓而成為真正門徒的人才應當受浸。
耶穌向門徒提出保證說:「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耶穌的教訓一向均與我們有切身關係,因此永不會過時。基於這個理由,直至今日基督徒仍有義務要使別人成為基督的門徒。
這樣,基督將一項責任重大的使命授予他的跟從者,那便是,在普天下致力於使人作基督門徒的工作。可是,為了使人成為基督的門徒,他們必須為耶和華的聖名和王國作見證,因為這便是作他們模範的耶穌畢生致力的工作。(路加福音4:43;約翰福音17:26)凡是接受基督的教訓而成為他門徒的人,都成為耶和華的基督徒見證人。成為耶和華的見證人不再由血統——生為猶太民族的成員——去決定了;反之,這會憑個人選擇去決定。人成為耶和華的見證人乃是由於他們深愛耶和華,並且衷誠渴望順服他的至高統治的緣故。——約翰一書5:3。
但是,第一世紀耶和華的基督徒見證人有執行他們的任務,作上帝和基督的見證人,並『使萬民成為基督的門徒』嗎?
「直到地極」
耶穌將任務交託給門徒之後不久,便回到他父的天上居所那裡了。(使徒行傳1:9-11)十日之後,在公元33年五旬節的日子,使人作基督門徒的工作以盛大的規模展開。耶穌將他應許賜下的聖靈傾澆在他那些在地上熱切等待的門徒身上。(使徒行傳2:1-4;可參閱路加福音24:49及使徒行傳1:4,5。)這使他們充滿熱心,努力向人傳講基督已經復活,而且他將要帶著王權復臨。
正如耶穌所吩咐一般,他在第一世紀的門徒從耶路撒冷開始為上帝和基督作見證。(使徒行傳1:8)使徒彼得帶頭對數千個從許多國家來到耶路撒冷守五旬節的猶太人「作了徹底的見證」。(使徒行傳2:5-11,40,《新世》)不久,僅是歸信的男子已大約有5000人。(使徒行傳4:4;6:7)後來,腓利對撒馬利亞人「傳上帝國的福音和耶穌基督的名」。——使徒行傳8:12。
但當時還有很多工作要做。未受過割禮的外邦人哥尼流在公元36年歸信之後,好消息開始傳到萬國中許多非猶太人那裡。(使徒行傳第10章)事實上,好消息傳播得如此迅速,到公元60年左右,使徒保羅已能夠說好消息「傳給了天下萬民」。(歌羅西書1:23,《新譯》)這樣,到第一世紀的末了,基督的忠信跟從者已在羅馬帝國各地——在亞洲、歐洲和非洲——使許多人成為基督的門徒!
既然耶和華的基督徒見證人在第一世紀這麼短的時期內成就了這麼多的工作,問題是:他們有將自己組織起來嗎?若然,以什麼方式?
基督徒會眾的組織
從摩西的時候開始,猶太民族便居於一個獨特的地位——它乃是上帝的會眾。上帝使這群會眾具有高度的組織,在長老、首領、法官和長官的指揮下操作。(約書亞記23:1,2)但是,由於後來猶太民族悍然拒絕接受耶和華的愛子,它失去了所享的光榮地位。(馬太福音21:42,43;23:37,38;使徒行傳4:24-28)在公元33年的五旬節,上帝的基督徒會眾取代了以色列會眾。a基督徒會眾是怎樣組織起來的呢?
在五旬節的日子,門徒都「恆心遵守使徒的教訓」,由此表明他們自始就藉著所受的教導團結一致。在第一天,他們「同心合意」地聚集起來。(使徒行傳2:42,46)隨著使人作基督門徒的工作繼續擴展,信徒所組成的會眾開始成立,首先在耶路撒冷,然後伸展到耶路撒冷以外。(使徒行傳8:1;9:31;11:19-21;14:21-23)門徒習以為常地在公眾地方及在私人家裡聚集起來。——使徒行傳19:8,9;羅馬書16:3,5;歌羅西書4:15。
當時的基督徒會眾迅速擴張。究竟什麼使這個組織不致淪為一個散漫的群體,屬下的會眾在當地各自為政呢?原因是,他們都在一位領袖之下團結起來。耶穌基督自始便是上帝所任命的主和會眾的元首,各地的會眾均承認他的這個地位。(使徒行傳2:34-36;以弗所書1:22)基督從天上積極指揮他在地上的會眾的事務。以什麼方式呢?藉著耶和華交給他運用的聖靈和天使。——使徒行傳2:33;可參閱使徒行傳5:19,20;8:26;彼得前書3:22。
基督也持有另一項工具去維持基督徒會眾的團結——一個顯形的治理機構。起初,治理機構是由耶穌的忠信使徒所形成的。後來,這個機構也將耶路撒冷會眾的其他長老以及使徒保羅包括在內,即使後者並不住在耶路撒冷。所有會眾都承認這個中央長老團的權威,每逢在組織或教義方面有問題發生,便向這個機構尋求指引。(使徒行傳2:42;6:1-6;8:14-17;11:22;15:1-31)結果如何?「於是[各會眾]信心越發堅固,人數天天加增。」——使徒行傳16:4,5。
治理機構在聖靈指揮之下負責任命監督和助手(服事僕人)去照料每群會眾。這些男子都符合聖經所定的屬靈資格。這項劃一的標準並不是由當地會眾自行設立的,相反,它對所有會眾均適用。(提摩太前書3:1-13;提多書1:5-9;彼得前書5:1-3)監督們受到敦促要跟從聖經的教訓及服從聖靈的指引。(使徒行傳20:28;提多書1:9)會眾的所有分子均受到鼓勵要『服從帶頭的人』。(希伯來書13:17,《新世》)這樣,不但每群會眾得以保持團結,而且整個基督徒會眾的群體也能夠保持內在的合一。
在第一世紀耶和華的基督徒見證人當中,即使有些男子持有負責的職位,會眾裡卻沒有教士和平信徒的分別。他們都是弟兄;他們只有一位領袖,就是基督。——馬太福音23:8,10,《新世》。
聖潔的品行和愛心將他們標明出來
第一世紀耶和華的見證人所提出的證言並非僅限於「嘴唇的果子」而已。(希伯來書13:15)基督徒見證人的一生均受到作基督門徒一事所模鑄。因此,當時的基督徒不但宣告自己的信仰,他們的信仰也將他們的生活改變過來。他們撇下舊品格及其種種有罪的行為,努力披上按照上帝旨意而形成的新品格。(歌羅西書3:5-10,《新世》)他們為人忠實正直、勤奮可靠。(以弗所書4:25,28)他們道德清白——嚴禁任何形式的性不道德。醉酒和拜偶像也受到禁止。(加拉太書5:19-21)因此,基督教有充分理由以「這道」為人所知。這乃是一種以對耶穌的信仰為中心、緊緊跟從他腳蹤而行的生活方式。——使徒行傳9:1,2;彼得前書2:21,22。
可是,基督徒有一種格外顯著的特質——愛心。早期基督徒對信徒同工的需要表現仁愛的關注。(羅馬書15:26;加拉太書2:10)他們不但愛人如己,而且愛別人過於愛自己。(可參閱腓立比書2:25-30。)他們甚至甘願彼此捨命。但這並不令人感到意外。耶穌豈不是甘願為他們捨命嗎?(約翰福音15:13;可參閱路加福音6:40。)耶穌能夠告訴門徒說:「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你們若有彼此相愛的心,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約翰福音13:34,35)基督吩咐他的跟從者要表現這種自我犧牲的愛心;他在第一世紀的門徒切實遵守這個命令。——馬太福音28:20。
「不屬世界」
第一世紀的基督徒有責任要使人成為基督的門徒及作上帝和基督的見證人,因此他們無法容許自己被世俗事務所分心;他們必須將注意集中在執行他們的使命之上。耶穌無疑曾如此行。他對彼拉多說:「我的國不屬這世界。」(約翰福音18:36)他也毫不含糊地對門徒說:「你們不屬世界。」(約翰福音15:19)因此,早期的基督徒像耶穌一樣與世界保持分離;他們絕不參與政治或戰爭。(可參閱約翰福音6:15。)雖然一般世人均熱中於追求物質東西及縱情享樂,基督徒卻拒絕採納世人的行事方式。——路加福音12:29-31;羅馬書12:2;彼得前書4:3,4。
由於第一世紀的基督徒見證人與世界保持分離,他們的確與眾不同。歷史家E.G.哈迪在《基督教與羅馬政府》一書中評論說:「基督徒在周遭的世界裡是陌生人和客旅;他們是天上的公民;他們所仰望的王國並不來自這個世界。因此他們對公眾事務不感興趣,這種情形自始便是基督教的一個顯著特色。」
為義受逼迫
耶穌曾警告說:「『僕人不能大於主人。』他們若逼迫了我,也要逼迫你們。」(約翰福音15:20)耶穌未死於苦刑柱上之前曾受到猛烈的逼迫。(馬太福音26:67;27:26-31,38-44)正如他所警告一般,他的門徒不久便經歷到類似的待遇。(馬太福音10:22,23)但是為了什麼緣故呢?
早期的基督徒很快便引起了別人的注意。他們緊守崇高的道德原則和忠誠。他們坦率、熱心地執行使人作基督門徒的工作;結果實際有數以千計的人捨棄偽宗教制度,毅然成為基督徒。這些人拒絕參與世俗的事務。他們不願附和大眾去崇拜皇帝。因此難怪他們很快便成為惡毒的逼迫的攻擊對象,而這些逼迫是由偽宗教領袖和不明真相的政治領袖所挑起的。(使徒行傳12:1-5;13:45,50;14:1-7;16:19-24)可是,這些人只是那促成逼迫的真正罪魁——「古蛇」撒但——手中的工具而已。(啟示錄12:9;可參閱啟示錄12:12,17。)在這件事上撒但懷有什麼目的呢?目的便是要遏止基督教及其勇敢的見證活動。
但是,沒有任何逼迫能夠使第一世紀耶和華的基督徒見證人噤口不言!他們既通過基督從上帝接獲任務要向人傳道,就決心要服從上帝過於服從人。(使徒行傳4:19,20,29;5:27-32)他們全心倚賴耶和華的力量,深信他會獎賞手下忠貞的見證人所表現的堅忍。——馬太福音5:10;羅馬書8:35-39;15:5。
歷史證實羅馬帝國當局所發動的逼迫並未能消滅耶和華的早期基督徒見證人。第一世紀的猶太歷史家約瑟夫斯說:「基督徒從[耶穌]得名,這個派別的人直至今日[約公元93年]還未銷聲匿跡。」——《猶太古史》,第18冊,64(iii,3)。
第一世紀耶和華的基督徒見證人所留下的記錄顯示,他們具有幾項清晰可見的特色:他們勇敢、熱心地執行為上帝和基督作見證的使命,並且致力於使人作基督門徒的工作;他們具有獨特的組織結構,其中人人都是弟兄而絕沒有教士與平信徒之分;他們緊守崇高的道德原則,並且彼此相愛;他們與世俗的行事方式和事務保持分離;他們為義飽受逼迫。
可是,到第一世紀末了,團結一致的基督徒會眾卻受到一項伺隙乘虛的嚴重危險所威脅。
[腳注]
a 在基督教希臘文聖經裡,「會眾」一詞有時用在集體的意義上,意指基督徒會眾的總體(哥林多前書12:28,《新世》);這個名詞也可以指在某個城市或某個人家裡聚集的當地群體。——使徒行傳8:1;羅馬書16:5;《新世》。
[第26頁的精選語句]
新門徒不是僅僅消極、被動地相信耶穌,而是要順服地跟從他
[第27頁的精選語句]
成為耶和華的見證人不再由血統決定而是出於個人選擇
[第28頁的精選語句]
到第一世紀末了,耶和華的基督徒見證人已在亞洲、歐洲、非洲等地努力使人成為基督的門徒!
[第29頁的精選語句]
在第一世紀的基督徒當中絕沒有教士和平信徒的分別
[第27頁的附欄]
基督教藉著熱心傳道而散播
耶和華的早期基督徒見證人受到無可撲滅的熱心所激勵,孜孜不倦地將好消息傳播到最廣泛的地步。愛德華·吉本在《羅馬帝國衰亡史》一書中指出,「基督徒的熱心……使他們散布到[羅馬]帝國的每一個行省和差不多每個城市。」J.W.湯普森教授在《中世紀史》一書中說:「基督教以令人驚訝的速度傳遍羅馬世界。到公元100年,很可能地中海沿岸的每個行省都已有基督徒的社區存在。」
[第30頁的附欄]
『基督教的勝利』
聖經以外的資料來源證實了早期基督徒的優良品行和愛心。歷史家約翰·洛德寫道:「基督教的真正勝利在於使服膺基督教訓的人成為好人。……有充分證據表明他們生活清白、道德高尚,也證明他們是良好的公民及具有基督徒的種種美德。」——《古羅馬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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