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陰間是個受苦之地嗎?守望台1987年 | 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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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也許有人會問:『為什麼啟示錄20章10節說「魔鬼會在火湖裡受苦[或受刑]呢?」』正如我們所知,火湖既是象徵性的,按理說來受苦也是象徵性的。
在聖經時代,獄卒往往以嚴刑折磨囚犯,因此他們稱為「掌刑者」。耶穌在他的一個比喻中說到『交給掌刑的』(希臘文「巴沙尼特斯」[ba·sa·ni·stesʹ],原意是「掌刑者」,此詞為若干譯本所採用)。(馬太福音18:34)有鑒於此,啟示錄說魔鬼和其他東西在火湖裡「受苦[或受刑]……直到永遠」,意思其實是他們會永遠被「監禁」在第二次的死所代表的完全毀滅的情況中。聖經談及魔鬼、亞當遺傳下來的罪和不肯悔改的惡人都要遭受永遠毀滅——「監禁」在火湖裡。——可參看希伯來書2:14;哥林多前書15:26;詩篇37:38。
了解聖經所使用的象徵說法可以幫助我們明白耶穌談及罪人會被「丟在地獄裡,在那裡,蟲是不死的,火是不滅的」是什麼意思。(馬可福音9:47,48)在這裡譯作「地獄」的希臘原文是磯漢拿(geʹen·na)。以此為名的山谷位於耶路撒冷城外,被人用作垃圾傾倒處。山谷裡晝夜有火燒毀城裡人傾倒的垃圾。人們有時也拋下被視為不配受埋葬或不配得復活的罪犯的屍體。山谷裡也有蛆蟲;牠們被視為毀滅的工具,但蟲本身當然並非不死的!耶穌僅是以猶太人所熟知的事物去作生動的比喻,表示不肯悔改的惡人會遭受永遠毀滅而已。因此,磯漢拿與「火湖」都含有同一的意思——代表永遠毀滅的第二次的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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