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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應當准許離婚嗎?
    守望台1988年 | 8月15日
    • 1986年7月,愛爾蘭共和國舉行投票,目的是要決定是否繼續禁止離婚。結果,3比2的票數差額顯示人民仍然支持這條法例。這使愛爾蘭成為唯一仍把離婚視為非法的西歐國家。

  • 應當准許離婚嗎?
    守望台1988年 | 8月15日
    • 至於沒有宗教的人或無神論者,雖然他們對這個問題的看法大抵以當地的法律為依歸,爭論卻並不因此而變得較簡單。因為每個國家的離婚法都有所不同;甚至在同一國家裡,有時不同的地區在法律上亦有差異。美國各地所接納的合法離婚理由大概有50個之多。一位權威人士曾把它們逐一列舉出來,其中包括「嚴重的行為不檢和罪行」;「婚姻無法合理地維持下去」;「妻子拒絕跟丈夫一同遷居」。最近,甚至最後一點兒的是非感也被通常稱為「無錯」的離婚所抹煞。

      情況仍然使人困惑

      雖然許多浩繁而矛盾的離婚法令據說都基於聖經,但這些法令有成功地鞏固婚姻制度,使人更加快樂嗎?不斷上升的離婚率——在有些國家裡,每兩宗結婚就有一宗離婚——提出了清晰的回答。這些法律非但不能成功地鞏固婚姻關係,反而使千百萬人的生活更加痛苦憂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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