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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人沒有兒子,就要讓女兒繼承產業。(民27:6-8;書17:3-6)不過,女兒若繼承產業,就得嫁給同部族的人,免得產業從這個部族轉到那個部族去。(民3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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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妻子不會承受丈夫的產業。如果丈夫沒有兒女,妻子會被視為土地的主人,直到有權購贖的人出現。到時候,妻子會跟產業一起被購贖。(得4:1-12)在娶兄弟遺孀的律法之下,遺孀所生的長子要繼承死者的名,為死者留名立後。(申2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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