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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舉行主的晚餐?守望台2004年 | 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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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有資格吃餅喝酒?
要確定誰有資格在主的晚餐中吃餅喝酒,我們就必須明白新約指的是什麼,立約的雙方是誰。聖經記載:「耶和華說:『日子快到了,我必跟以色列家和猶大家訂立新約……我必把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裡面,寫在他們心上。我必做他們的上帝,他們必做我的子民。……我要寬恕他們的罪過,不再追想他們的罪惡。』」(耶利米書31:31-34)
上帝跟一群人立了新約。憑著新約,他們能夠跟耶和華上帝建立一種特別的關係:他們會做耶和華的子民,耶和華會做他們的上帝。耶和華把他的律法放在他們裡面,寫在他們心上。連沒有受割禮的非猶太人也能憑著新約,跟上帝建立關係。(羅馬書2:29)聖經執筆者路加說,上帝的旨意是要「眷顧外邦人,從他們當中選出一群歸他名下的子民」。(使徒行傳15:14)彼得前書2:10指出,外邦人「以往不是子民,現在卻是上帝的子民」。聖經把新約裡的人稱為「上帝的以色列」,即屬靈的以色列人。(加拉太書6:16;哥林多後書1:21)因此,新約是耶和華上帝跟屬靈的以色列人訂立的契約。
耶穌在人間的最後一個晚上,他本人也跟門徒訂立了一個約,有別於新約。他告訴門徒:「父親跟我立約,把王國賜給了我,現在我也跟你們立約,讓你們也同得王國」。(路加福音22:29)這個約就是王國之約。不完美的人類當中,只有14萬4000人是王國之約的成員。他們死後會復活到天上去,跟基督一起做君王和祭司,統治地球。(啟示錄5:9,10;14:1-4)因此,跟耶和華上帝締結新約的人,同時也跟耶穌基督締結了王國之約。惟獨他們才有資格在主的晚餐中吃餅喝酒。
有資格吃餅喝酒的人,怎麼知道自己跟上帝有獨特的關係,會跟基督一同承受產業呢?保羅說:「聖靈本身和我們的心一同作證,表明我們是上帝的孩子。我們既然是上帝的孩子,也就是承受產業的,所承受的是上帝的產業,和基督一同承受產業。不過,我們要和基督一同受苦,才能同得榮耀。」(羅馬書8:16,17)
上帝用聖靈(即他發出的動力)膏立那些跟基督一同承受產業的人。由於聖靈作證,他們確知自己會承受王國,心裡渴望到天上去。受膏基督徒也確知,聖經對蒙召到天上去的人所說的話,正是對他們說的。為了承受天上的產業,他們甘願捨棄自己在地上的生命,捨棄親情友情,把人世間的一切置之度外。受膏基督徒當然知道,在地上樂園裡的生活非常美好,但他們的希望不在於此。(路加福音23:43)他們有希望到天上去,不是基於錯誤的宗教思想,而是由於上帝的聖靈向他們作證,表明這個希望是確鑿不移的。因此,他們有資格在主的晚餐中吃餅喝酒。
如果一個人未能完全肯定自己是新約和王國之約的成員,又沒有上帝的聖靈作證,表明他會跟基督一同承受產業,那又怎麼樣呢?在這種情況下,這個人就不該在耶穌受難紀念聚會中吃餅喝酒了。如果一個人根本沒有蒙召到天上做君王和祭司,卻聲稱自己得著呼召,就必然會令上帝不悅。(羅馬書9:16;啟示錄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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