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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醒!1993年 | 10月8日
    • 在日常生活上尊重婦女

      假如婦女要比現在更受人所重視,改變應從何時及從哪裡開始呢?請想想,歧見和先入為主的觀念通常是在何時和在哪裡形成的?通常在人成長的階段,在家庭裡和學校裡。至頗大程度,我們在父母的影響下形成對各事的態度。因此,按理說來,誰有很大能力影響青年男子未來對女性的看法呢?顯然是父母。因此,解決問題的要訣之一是,施以適當的教育。這種教育能夠透入家庭裡,對父母產生影響。

      對女性的看法

      珍妮解釋何以家庭是偏見形成的地方。她是個已婚女子,任職祕書,家裡有四姊妹,她是長女。她說:「作為年輕女子,我們時常意識到在美國女性比男性多。因此,如果你想結婚,就得把自己打扮得動人一點。

      「此外,女性慣於也自覺較男子低一等。有時甚至你的父母也會令你感到自己比不上男子,當有男子闖進你的生活裡時,他也發出同樣的信息,表示你是次於男子的。

      「但是,為什麼女性的自尊一定要根據身材和才幹來衡量呢?男子是按照這些因素受人評估的嗎?」

      貝蒂結婚已32年,曾任百貨公司經理。她補充說:「為什麼要按照性別而非根據經驗、才幹和智慧去評價女性呢?我所要求的,不外是希望男子聽聽我的想法。不要僅因為我是女性就貶低我!

      「男人時常把女人視為不懂事、沒見識,沒有能力作正確的決定。你明白我的意思嗎?我希望男子對待我們,就像他們希望別人對待他們一樣。這樣,他們的觀點很快就會改變了!」貝蒂所要求的只是男子實踐聖經的金規:「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馬太福音7:12。

      上述幾位女士的評論的確頗有見地。女子的真正價值不應按浮面的外貌和魅力來衡量,也不應讓文化偏見去決定。正如一句西班牙諺語說得不錯:「美貌的女子悅人眼,賢淑的女子悅人心。前者若是珠璣,後者便是珍寶。」

      聖經也從不同的角度提出類似的評論:「你們不要過於注重外表的妝飾,例如髮型、金飾和漂亮的衣服等;要以經久不滅的溫柔嫻靜這等內在美為妝飾,這才是上帝看為最寶貴的。」我們不會憑封面去判斷一本書的優劣,照樣,我們也不應憑性別去衡量一個人的價值。——彼得前書3:3,4,《當代》。

      在家裡表現尊重

      許多婦女,尤其是出外工作的妻子和母親,都埋怨丈夫沒有把家務視為額外的工作,而且丈夫通常並不分擔家務。這樣的投訴看來不無理由。上文引述的蘇珊·法露迪說:「婦女在自己家裡仍要肩負七成的家務,但卻並不享有平等待遇。」有什麼方法可以解決這種不公平的現象呢?

      雖然在有些社會裡,許多丈夫都不喜歡做家務,但是在分擔家務方面訂出合理的安排是應當的,尤其當妻子也要出外工作的話。當然,分配責任時必須考慮到什麼工作通常是由男子擔任的——例如照顧汽車、打理院子和花園、鉛管或電氣工程等。可是這些工作很少能夠比得上妻子在料理家務方面所花的巨量時間。在有些國家,丈夫甚至期望妻子清洗汽車,彷彿汽車是家居的一部分似的!

      丈夫分擔家務的建議其實與使徒彼得的勸告一致;他囑咐丈夫要「按知識」與妻子同住。(彼得前書3:7,夾注譯文)除了其他事之外,這意味到丈夫不應是個冷漠無情、毫不體貼的室友或同屋住客。相反,他應當尊重妻子的智慧和經驗,也了解她作為一個女性、妻子和母親的各項需要。這牽涉到丈夫不僅是賺錢養家而已,其實許多妻子也負起養家的擔子。丈夫必須了解妻子在身體上、感情上、心理上和性方面的需要。而最重要的是,妻子在靈性上的需要。

      對那些自稱跟從基督教原則的丈夫來說,他們進一步負有一項更大的責任——就是要效法基督的榜樣。耶穌曾向所有「勞苦擔重擔的人」發出一項感人的邀請:「我就使你們得安息。我心裡柔和謙卑,……你們心裡就必得享安息。」(馬太福音11:28,29)對作丈夫和父親的基督徒來說,這的確是個挑戰!他們每個人都應當問問自己:『我令妻子得享安息舒暢嗎?抑或我對她作威作福?我是否宅心仁厚、平易近人?抑或我粗暴專橫、蠻不講理?我是否在基督徒會眾裡表現「弟兄友愛」,但回家後卻頤指氣使、不近人情?』在基督徒的會眾裡絕不應當有任何雙重性格的丈夫。——彼得前書3:8,9。

      一位受虐待的基督徒女子描述自己的丈夫說:「這個大男人主義的基督徒家主在王國聚會所裡表現得溫文有禮、慷慨大方,但回到家裡卻把自己的妻子不當人般對待。」這樣的行為絕不可取。尊重妻子的丈夫絕不會欺壓或侮辱她們。當然,事情是雙方的;妻子也應當向丈夫表現適當的尊重。——以弗所書5:33;彼得前書3:1,2。

      蘇珊·福沃德博士在實際上證實了以上的勸告是正確的,她寫道:「良好的關係建於互相尊重的基礎上。」因此,夫妻雙方必須共同努力才能造成一宗成功美滿的婚姻。她繼續說:「事情牽涉到雙方都關心對方,敏於察覺對方的感覺和需要,並且賞識對方的長處。……恩愛的夫妻知道有什麼有效方法去處理彼此間的差異;他們不會把對方視為必須加以制服的敵手。」——《憎恨女人的男人與愛他們的女人》。

      聖經也在以弗所書5:28向丈夫提出優良的勸告:「丈夫也當照樣愛妻子,如同愛自己的身子;愛妻子便是愛自己了。」何以這句話十分真確呢?因為婚姻就像兩個人開了一個聯名戶口,夫妻各佔五成存款。假如丈夫誤用了若干存款,他便損害雙方的經濟狀況了。同樣,如果丈夫在任何方面傷害妻子,那麼,遲早他必定也會傷害到自己,為什麼呢?因為婚姻是一項合股投資。如果你損害這項投資,雙方都會遭受損失。

      關於尊重,有一件很重要的事值得我們緊記在心——我們不應當只是要求別人尊重我們。雖然夫婦雙方應當彼此尊重,但你必須證明自己配受配偶尊重才行。基督從沒有藉賴自己的超卓能力或地位,強迫別人向他表現尊重。a同樣,在婚姻中夫婦贏得尊重是由於互相以體貼的方式行事為人,而非藉著以聖經經文作為武器,強迫配偶對自己表現尊重。

      在工作地方表現尊重

      男子是否有必要認為女子會威脅他們的男性自尊心呢?伊利莎伯·福克斯-吉諾維斯在她所著的《不存有幻想的女權主義》一書中寫道:「的確,今天許多女子希望得到男人想得到的東西:過不愁溫飽的生活、享有豐盛的個人生活、在世上安然度日而不致招惹太多麻煩。」難道懷有這些願望便會對男人構成威脅嗎?她繼續說:「為什麼我們不能承認,無論世界在現今或將來經歷什麼改變,男女之間的差異是仍會存在的,而且我們甚至能夠學會去賞識這些差別呢?」

      作管工或監督的基督徒男子特別需要尊重他們的女性同工的尊嚴,並且要記得,在聖經的意義上,已婚婦人只有一個男子是她的「頭」,那便是她的丈夫。其他人也許由於持有監督的職位而受人尊重。但在嚴格的聖經意義上,除了女子的丈夫以外,其他任何男子都不是該名女子的「頭」。——以弗所書5:22-24。

      在工作地方的言談應當得體大方。男子的談話若語帶雙關,或含有色情意味,他們就不是尊重女性了,而且也沒有表現自重。保羅寫信勸戒基督徒說:「至於淫亂和任何污穢或貪心的事,在你們中間連提都不可提,才合聖徒的體統。更不要講淫穢和愚妄的話,或下流的笑話,這些都與你們不相稱;卻要說感謝的話。」——以弗所書5:3,4,《新譯》。

      另一種對女性缺乏尊重的方式是,更改工作委派前,沒有考慮到當事人的感覺。任職護士的琴恩說:「如果在我們調職之前,有人先跟我們商量一下,那就好得多了。這無疑是體貼的做法。女子需要同情和關懷;她們希望感到有價值和受人尊重。」

      在工作地方,阻止女性受到適當尊重的另一個障礙是有些女子所謂的「晉升上限」,意即「在私人機構裡阻止婦女晉升至高層管理職位的各種歧見」。(《紐約時報》,1992年1月3日)結果,美國近期一份研究指出,女子擔任較高層職位的百分率偏低;夏威夷只佔百分之14,猶他州有百分之18,路易斯安那州則有百分之39。假如女性真正受人尊重,在世俗工作地方的晉升機會就不應按性別來決定,而是應當按能力和經驗來決定。研究的主持人莎朗·哈倫說:「情況已漸有改善,但是……女子的晉升機會依然障礙重重。」

      [腳注]

      a 可參閱《守望台》1989年8月15日刊第10-20頁,「表現愛心和尊重——作為丈夫」及「……作為妻子」。

      [第14頁的附欄]

      尊重——女子可以做些什麼?

      ● 建立和保持適當的自尊

      ● 清楚說明你期望別人在你面前保持什麼言行標準

      ● 對於什麼是可接受的行為和言談,定下適當的界限

      ● 在說粗言穢語和下流笑話方面,切勿試圖跟男人競爭;這只會令你不像個有教養的女子,而他們則不像有教養的男子

      ● 不論時下服裝的潮流如何,衣著不應令人想入非非;你的衣著品味反映出你有多少自尊心

      ● 舉止要端莊,這樣才能贏得別人尊重;你若想異性尊重你,就要先尊重他們

      ● 不要騷首弄姿,舉止輕佻

      尊重——男子可以做些什麼?

      ● 對所有女性都表現尊重;不要因為女子主觀強就感到受威脅

      ● 切勿與一個並非自己妻子的異性過度親熱

      ● 避免講下流的笑話,也不要以挑逗的眼光盯著異性

      ● 不要說太多恭維的話,也要避免不當地觸碰異性

      ● 不要蔑視或貶低女性的工作或人格

      ● 要以客觀的態度商討、聆聽和溝通

      ● 對女子所做的工作表示賞識

      ● 要分擔家務。如果你認為這樣行有失尊嚴,那麼妻子的尊嚴又如何?

      ● 如果你與父母同住,要敏於留意妻子所受到的各種壓力。現在你的首要責任是要照顧她,而她亦亟需你的支持(馬太福音19:5)

  • 在會眾裡尊重婦女
    警醒!1993年 | 10月8日
    • 在會眾裡尊重婦女

      聖經為基督徒定下了首領權的神治安排。按照這項安排,基督要順服上帝,男子要順服基督,女子則要順服丈夫。(哥林多前書11:3)可是,這樣的服從並不意味到獨裁統治。家庭的首領權絕不是憑著暴力——不論是身體上、心理上,抑或口頭上的暴力——建立起來的。此外,基督徒的首領權是相對的,丈夫決不可像暴君一樣惟我獨尊。a懂得如何及何時說聲「對不起,你是對的」能夠使許多宗婚姻更穩固持久、琴瑟和諧。可是,人們卻時常覺得這句謙讓的話難以啟齒!——歌羅西書3:12-14,18。

      基督的使徒保羅和彼得向人提出有關婚姻的忠告時常向我們指出基督的榜樣。既然「丈夫是妻子的頭,正如基督是教會——他的身體——的頭,也是教會的救主」,丈夫若努力效法基督的榜樣,以身作則,他便能夠贏得妻子的尊重。——以弗所書5:23,《現譯》。

      彼得向作丈夫的提出明確具體的勸告:「你們作丈夫的也要按[知識]和妻子同住。」(彼得前書3:7)一部現代的西班牙文譯本把這項勸告意譯為:「關於丈夫:要在你們共享的生活上表現機巧,要體貼妻子。」這項勸告言簡意賅,卻牽涉到許多因素,包括丈夫要在婚姻關係上敏於留意配偶的感受。丈夫不應把妻子只看作滿足性慾的工具。一位曾在童年時代受淫辱的妻子寫道:「但願你們能夠提出多點勸告,教作丈夫的怎樣給予那些曾有這種經歷的妻子所需的支持。我們大多數作妻子的都需要知道,我們真正受丈夫所疼愛和顧惜,而非僅被用來滿足身體上的慾望,或被視為管家而毫無愛意的表示。」b上帝設立婚姻的安排是要丈夫和妻子成為知己和伴侶,互相扶持。婚姻意味到夫婦雙方互助互愛,相敬如賓。——創世記2:18;箴言31:28,29。

      妻子怎樣是『較軟弱的器皿』?

      彼得也勸丈夫要敬重妻子,視之為『較軟弱的器皿』。(彼得前書3:7)彼得說女子是『較軟弱的器皿』,他的話是什麼意思呢?以一般而言,女子的確在體力上比男子弱。這是由於男女在骨骼和肌肉的結構上各有不同的緣故。但我們若談及內在的道德力量,女子就絕不比男子遜色了。許多女子長期忍受惡劣的環境,這樣的艱辛大部分男子也許片刻也捱不住——包括受酗酒或粗暴的配偶虐待。此外,請想想懷孕的女子要忍受多少艱難,包括數小時的產痛,才能誕下孩子!任何體貼的丈夫,若曾親眼目睹妻子生產的奇妙過程,就必然會對妻子和她的內在力量更加尊重。

      關於內在的道德力量,一位曾被囚於拉文斯布呂克納粹集中營的猶太女子漢娜·利維-哈斯於1944年在自己的日記裡寫道:「這裡有一件事令我感到異常震驚,就是看見男子在體力上,甚至在道德上,比女子軟弱得多,抵受艱辛的能力也低得多。他們無法控制自己,道德力量也十分微弱,我實在替他們難過。」——《祖國的母親們》,克勞迪亞·扎茨著。

      上述經驗表明,即使女子可能在體力上較男子軟弱,這並不足以構成歧視女性的理由。埃德溫·賴肖爾寫道:「近年來,一般人都同意,女子在意志力和心理力量方面勝於男子。」(《日本人》)基督徒會眾可以將這種道德力量善為運用,因為成熟的女子也許能夠向一些在感情上受到嚴重困擾的女性提出幫助。在某些環境之下,受虐待的女子如向一位成熟的女子尋求安慰,無疑比向一個男子求助容易得多。若有需要,受害人可以向基督徒長老尋求進一步的協助。——提摩太前書5:9,10;雅各書5:14,15。

      有些人認為女子受經期影響,所以易鬧情緒。許多女性對於這種見解大感不悅。比蒂是個基督徒,她說:「我們知道,正如使徒彼得寫道,在某些方面我們女性是『較軟弱的器皿』,在生理上比較柔弱。但這並不是說我們的工頭或上司就一定要事事都帶著優越感而對我們表示關心,彷彿是我們的父親似的,並且把女性的每一項反應都歸咎於經期。我們也有思想;我們希望別人懷著尊重的態度聆聽我們的意見。」

      並非所有女子都容易鬧情緒,正如並非所有男子都性格冷靜果敢。每個人都各有自己的特色。上文提及的比蒂向《儆醒!》表示:「我不喜歡被人按性別來分類。我曾見過男子哭泣和鬧情緒。有些女子卻冷酷無情、心硬如鐵。因此,男子最好客觀地聽聽我們的意見,不要只著眼於我們的性別。」

      需要什麼才能作出改變?

      有些人說,若要改善情況,女子僅是爭取分內權利和公平待遇是不夠的;男子向女子表現若干程度的尊重也不足夠。無論在什麼文化和社會中,男子都必須檢討一下自己所擔任的角色,然後問問自己可以做些什麼,使女子生活得更愉快舒暢。——馬太福音11:28,29。

      作家兼詩人凱瑟·波利特在《時代》雜誌寫道:「當然,大部分男子並沒有強姦、毆打或殺害女性。但這並不是說——看來許多男子都這樣想——他們跟女性受殘暴對待一事毫無關係。對於決定什麼是可接受的標準,我們每個人的日常生活都有分模鑄形成這種標準的文化模式和觀念。……我的意思是,男子最好嚴肅地作一番自我檢討,對自己所懷的偏見和所享的特權提出挑戰,並且對我們現在所處的混亂局面負起應有的責任。」

      不過,即使全世界的男子都毅然改變自己對女性的看法,這也不足以徹底解決為害人類的一切不平。為什麼呢?因為世上的種種不幸和殘暴行為並非僅使女性受害,而是使所有同胞都受害。戰爭、仇恨、謀殺、殺手小隊和恐怖活動在許多國家仍然大行其道。現在人類所需要的乃是全球一個嶄新的統治制度。此外,全人類也必須接受一項新的教育。上帝應許他會透過他的王國,從天上向地球施行統治。惟獨這樣,男子、女子和孩童才能享受真正公平的待遇。惟獨這樣,男女之間才會真正存有互相尊重的關係。聖經在以賽亞書54:13說:「你的兒女都要受耶和華的教訓;你的兒女必大享平安。」不錯,人受到適當的教育,得以認識和實行耶和華公義的原則,這必然會幫助新世界裡的人彼此表現尊重。

      [腳注]

      a 可參閱《守望台》(英文)1991年12月15日刊,19-21頁,「在婚姻裡表現順服是什麼意思?」一文。

      b 可參閱《儆醒!》(英文)1991年10月8日刊,3-11頁;1992年4月8日刊(英文),24-7頁。

      [第16頁的圖片]

      成熟的女子時常能向人提出有益的勸告

      [第17頁的圖片]

      分擔家務是丈夫向妻子表現尊重的方式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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