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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力量,能力,異能
    洞悉聖經(上冊)
    • 事實證明,耶穌就是人類期待已久的彌賽亞,是耶和華的受膏者;聖經預告他有「大能的靈」。(賽11:1-5)因此按理說,耶穌必能提出有力的證據,證明自己是彌賽亞。(彌5:2-5;另見約7:31)

  • 力量,能力,異能
    洞悉聖經(上冊)
    • 摩西「說話做事都大有能力」;既然耶穌是「比摩西更大的先知」,無疑他的能力從各方面來看都更大。(申34:10-12;徒7:22;路24:19;約6:14)聖經指出,耶穌教導群眾像個「有權威的人」。(太7:28,29)既然上帝能使人看出摩西、約書亞和其他忠僕的身份,他肯定會為自己的兒子作證,使人有充分理由信從耶穌。(太11:2-6;約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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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洞悉聖經(上冊)
    • 耶穌所行的奇跡預示什麼?

      耶穌所做的事顯明上帝深愛人類,預示上帝未來會怎樣造福愛好正義的人。耶穌行異能大都是為人解困,而人類的困境則主要跟罪和罪的後患有關。人因為有罪,所以會生病會死;耶穌有能力治好各種各樣的病(太8:14,15;路6:19;17:11-14;8:43-48),甚至起死回生(太9:23-25;路7:14,15;約11:39-44),充分證明他是上帝差來的救主,能救人脫離罪與罪的惡果。(參看可2:5-12)耶穌是「從天上來的真食物」「生命的食物」,比以色列人在曠野吃的嗎哪更可貴。(約6:31-35,48-51)他給人喝的水,不是從石頭裡流出來的,而是「活水」,是「生命的水」。(約7:37,38;啟22:17;另見約4:13,14)

      另外,耶穌所行的異能也預示他作王統治時,還會為人類帶來什麼福分。以利沙曾用二十個餅和一點穀物讓一百人吃飽,耶穌能用少得多的食物讓幾千人吃飽。(王下4:42-44;太14:19-21;15:32-38)摩西和以利沙曾使有毒的苦水變甜,耶穌能使清水變成美酒,為當時一個婚宴增添歡樂。(出15:22-25;王下2:21,22;約2:1-11)正如聖經預告,耶穌必為治下的萬民「設宴」,誰都不用再忍飢受餓了。(賽25:6)耶穌曾行奇跡讓門徒捕獲很多魚,這說明他能幫助人在工作上取得豐碩的成果,使人深信在他的王國統治下,誰都不用為了糊口終日勞碌。(路5:4-9;另見約21:3-7)

      更重要的是,耶穌所做的全都達到了屬靈的目的。耶穌使靈性上的盲人能看見、啞巴能說話、病人能康復,賜人源源不絕的靈糧,使門徒在傳道工作上取得成果。(參看路5:10,11;約6:35,36)耶穌在某些場合行奇跡,確實滿足了群眾的身體需要,但主要是想強化他們的信心;治病解困從來都不是他行奇跡的最終目的。(參看約6:25-27)人首先要追求的,不是吃飽喝足,而是上帝的王國和他的正義。(太6:31-33)耶穌在這方面樹立了典範,他斷然拒絕撒但,寧可捱餓,也不肯把石頭變成食物充飢。(太4:1-3)

      屬靈的自由 上帝也曾在以色列國興起不少英勇的戰士,但他通過他的愛子施展大能,要打擊的是比血肉之軀強大得多的敵人。耶穌是上帝差來的救主(路1:69-74),他為人類打開出路,讓他們最終能擺脫大仇敵撒但和邪靈的奴役,重獲自由。(來2:14,15)耶穌除了從一些人身上逐出污靈之外(路4:33-36),還傳講大有力量的真理,為人敞開通往自由的大門,讓他們擺脫壓迫,卸下錯誤宗教加在他們身上的重擔。(太23:4;路4:18;約8:31,32)耶穌一生緊守忠義,至死不渝,他不是攻取了一座城或一個帝國,而是戰勝了「世界」。(約14:30;16:33)

      異能有一定的價值 雖然耶穌主要促請人留意他所宣講的真理,但也指出神跡異能有一定的價值,可以印證他的使命和傳講的信息。異能之所以重要,主要是因為應驗了聖經的預言。(約5:36-39,46,47;10:24-27,31-38;14:11;20:27-29)誰看見異能神跡,誰就負有特殊的責任。(太11:20-24;約15:24)正如彼得在公元33年五旬節對他的聽眾說:「上帝已經讓你們清楚看見拿撒勒人耶穌了。你們自己也知道,上帝通過他在你們中間行了大能、異兆、神跡」。(徒2:22)耶穌所做的無疑體現了上帝的力量,表明上帝的王國已「臨到」他們了。(太12:28,31,32)

      另外,上帝重用他的兒子,也「使許多人心裡的意念顯露出來」。(路2:34,35)很多人明明看見「耶和華的臂膀」向他們顯露出來,卻偏偏不承認這個事實,或者因自私而不肯響應所見的神跡。(約12:37-43;11:45-48)許多人想看耶穌施展大能,是為了眼前的好處,不是真心渴求真理和正義。耶穌行神跡是出於憐憫和仁慈之心,可惜大多數人都沒有受耶穌這些美德所感動(可比較路1:78;太9:35,36;15:32-37;20:34;可1:40,41;路7:11-15和路14:1-6;可3:1-6);耶穌富於憐憫,是因為他效法天父(可5:18,19)。

      絕不濫用能力 耶穌絕不濫用自己的能力,也從不用異能神跡來炫耀自己。有一次,他詛咒一棵不結果實的無花果樹,顯然是有象徵意義的。(可11:12-14;另見太7:19,20;21:42,43;路13:6-9)耶穌拒絕聽從撒但的建議,不肯做嘩眾取寵的事。耶穌曾行奇跡在海上行走,到門徒那裡去,但這是因為當時天還很黑,沒有船可以划;這跟當眾從聖殿頂上跳下來(彷彿自殺的人那樣),絕對是兩回事。(太4:5-7;可6:4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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