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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爾多瓦2004耶和華見證人年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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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依從教會就是犯罪!
1942年12月,已婚青年瓦西里·蓋爾曼被法西斯黨人逮捕時,妻子剛剛生下一個女兒。瓦西里被控犯下兩宗「大罪」:不肯當兵,不肯讓女兒受洗加入東正教會。他敘述接著發生的事:「1943年2月,我和另外69個忠心的弟兄在切爾諾夫策的軍事法庭受審。判刑前,當局強迫我們觀看6名罪犯被處決。因此,我們都覺得肯定生還無望了。
「我們一起商討將要面對的情勢,決定不但要信心堅定,還要盡力在磨難中保持喜樂。憑著耶和華的幫助,我們做到了。不出所料,我們70個人全被判處死刑。大家都覺得自己真的是為義受苦,沒有人灰心沮喪,這種反應令仇敵大失所望。接著的事卻令我們大感意外,法庭竟然主動把死刑改判為到羅馬尼亞阿尤德的苦工營服刑25年。可是,連這項刑罰也沒有徹底執行,因為18個月之後,1944年8月,蘇聯軍隊就解放了苦工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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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爾多瓦2004耶和華見證人年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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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3頁的圖片]
瓦西里·蓋爾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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