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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桑比克1996耶和華見證人年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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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老們為了向持反對立場的弟兄證明他們其實並不畏懼人,也沒有妥協,就成立了一個委員會,由希勞萊擔任主席。他們謁見國警,詢問頒下禁令的理由。他們問:「耶和華見證人有什麼不是?」官員說:「我們對你們個人倒沒有什麼不滿,可是這個宗教在莫桑比克是非法的。就算你們自己不犯法,政府還是不認可這個宗教。」官員還指出,誰要奉行這個宗教的活動,就非到外國不可。
希勞萊弟兄和同行的弟兄提出了堅定的回應:「如果政府認為,教導人不可偷竊、不可殺人、不可做壞事是不對的,只管逮捕我們好了。我們一定繼續教導人認識真理。我們離開這裡之後正是要這樣做。」這幾句話又叫人想起耶穌的使徒對公議會的陳詞。——使徒行傳4:1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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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桑比克1996耶和華見證人年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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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警施以沉重打擊
那場叛變過後不及一年,國警逮捕了擔任要職的16位弟兄,其中包括希勞萊、鍾古扎和馬希安拿。國警人員就是在這個時候向希勞萊弟兄說出了本文起頭的幾句話。
事後,當局還逮捕了更多弟兄。國警怎麼知道受委任僕人的姓名住址呢?原來他們來搜查希勞萊弟兄家的時候,在桌上找到了一個檔案,裡面有社方的來信,印有受委任僕人的名字,同時找到《團結一致地傳道》這份手冊。國警有了這些資料,就特地訪尋組務僕人、助理組務僕人、《守望台》研究班主持人、書籍研究班主持人等。當局不先審訊,就把他們關進馬沙瓦監獄,服兩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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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桑比克1996耶和華見證人年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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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1頁的圖片]
國警告訴希勞萊弟兄:「你們休想在本國成為合法組織。……完全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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