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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莫桑比克
    1996耶和華見證人年鑑
    • 1959年,鍾古扎弟兄遷到貝拉市之後,希勞萊弟兄被國警傳召。原來國警一直截查拆看他的信件。國警盤問了他一個早上,下午更派人到他家裡,把所有書刊沒收了。弟兄和感興趣的人看見警車停在希勞萊弟兄家外,以為他們所有人都要被逮捕。不料,一個星期後,國警把書刊悉數奉還。小組正好需要這樣的鼓勵。

  • 莫桑比克
    1996耶和華見證人年鑑
    • 國警把希勞萊的書刊還給他以後,洛馬市的非裔小組越發壯膽,無所畏懼。

  • 莫桑比克
    1996耶和華見證人年鑑
    • 先有國警檔案,才有會眾檔案

      米卡·布魯安就是通過這些演講接觸真理的。他要了一本《「以上帝為真實」》,並且表示想研究聖經。他問:「要研究聖經,該給多少錢?」研究聖經當然是免費的,可是弟兄建議他在第二個星期天讓弟兄在他家舉行演講。他一口答應了。那一次,講者是希勞萊,有400多人參加。有人向國警通風報信。警察總長傳召布魯安到他的辦事處。布魯安擔心得很。他自己說:「我才參加一次聚會,就比不信的還倒霉了。到時我該怎麼樣辯白呢?」他馬上把同他研究聖經的弟兄請來,先操練幾分鐘才上陣。

      布魯安到了警察局,警員問他信哪個宗教。他脫口而出就說:「耶和華見證人。」接下來,警察總長馬里奧·菲蓋拉開始盤問他:「聽說你家裡舉行了很大的集會,有外國勢力參與,而且是閉門集會,不讓警察進去。看樣子一定跟莫桑比克解放陣線有關連。」莫桑比克解放陣線是當時為爭取獨立而作戰的組織。布魯安心裡盤算怎樣回應,因為他事前的「操練」倒沒有涉及這一層。於是他極力用得體的話解釋他當時才初次看見、初次參與的整個安排。

      警察總長打斷他的話,說:「夠了,布魯安,你別說了。」然後把手搭在布魯安肩上說:「你說的是真話。古往今來,上帝的僕人都因為像你剛才那樣說真話,就受人迫害。我只有一個請求:下一次舉行這麼大的集會,可要先給我們打個招呼,以免後患。沒事了,你走吧。不過,你明天帶兩張照片來,讓我們給你開個耶和華見證人檔案。」(當時會眾裡所有負責的分子都在國警那裡有檔案。)後來布魯安常常笑著說:「我比不信的還倒霉,在會眾裡還沒有檔案,就先在國警那裡有檔案呢!」可惜,警察當局這樣友善的對待太不常見了。

  • 莫桑比克
    1996耶和華見證人年鑑
    • 通知書引起爭議和分裂

      1968年,洛馬市的長老們收到國警發來的傳票。當局遞給他們一份「通知書」,上面聲明禁止耶和華見證人從事傳教活動,同時只許他們同自己家人聚會。長老們要簽字表示確實收到了這份「通知書」。

      長老們認為簽字並不表示放棄信仰,只表示收到通知罷了,於是簽了名。可是,他們決心繼續服從聖經的吩咐,舉行聚會和向人傳道,儘管要審慎一點,同時聚集人數不多,也不能停止。(馬太福音10:16;24:14;28:18-20;希伯來書10:24,25)長老本來的意思是這樣,不料在弟兄當中造成了分裂。有的弟兄認為長老們簽字就是在信仰上妥協。

      長老們為了向持反對立場的弟兄證明他們其實並不畏懼人,也沒有妥協,就成立了一個委員會,由希勞萊擔任主席。他們謁見國警,詢問頒下禁令的理由。他們問:「耶和華見證人有什麼不是?」官員說:「我們對你們個人倒沒有什麼不滿,可是這個宗教在莫桑比克是非法的。就算你們自己不犯法,政府還是不認可這個宗教。」官員還指出,誰要奉行這個宗教的活動,就非到外國不可。

      希勞萊弟兄和同行的弟兄提出了堅定的回應:「如果政府認為,教導人不可偷竊、不可殺人、不可做壞事是不對的,只管逮捕我們好了。我們一定繼續教導人認識真理。我們離開這裡之後正是要這樣做。」這幾句話又叫人想起耶穌的使徒對公議會的陳詞。——使徒行傳4:19,20。

      這次勇敢的行動有感動持反對立場的弟兄重修舊好嗎?可惜沒有。雖然長老們再三提出幫助,甚至有南非分社的特別代表幾次來訪,這些人還是要獨立行事,自稱為「耶和華自由見證人」。組織不得不把他們開除,因為他們叛道。後來守望台社寫信指出,在有可能受迫害的環境下行動審慎並不表示我們畏懼人,反而符合耶穌在馬太福音10:16的勸告。

      國警施以沉重打擊

      那場叛變過後不及一年,國警逮捕了擔任要職的16位弟兄,其中包括希勞萊、鍾古扎和馬希安拿。國警人員就是在這個時候向希勞萊弟兄說出了本文起頭的幾句話。

      事後,當局還逮捕了更多弟兄。國警怎麼知道受委任僕人的姓名住址呢?原來他們來搜查希勞萊弟兄家的時候,在桌上找到了一個檔案,裡面有社方的來信,印有受委任僕人的名字,同時找到《團結一致地傳道》這份手冊。國警有了這些資料,就特地訪尋組務僕人、助理組務僕人、《守望台》研究班主持人、書籍研究班主持人等。當局不先審訊,就把他們關進馬沙瓦監獄,服兩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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