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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加拉瓜2003耶和華見證人年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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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青年面對徵兵的考驗
1983年,政府實行一個稱為「愛國軍事服務」的全民徵兵計劃。法律規定,17至26歲的男性必須在軍中服務兩年,然後做後備軍人兩年。人一旦被徵入伍,就直接送到軍營受訓。沒有人能以良心為理由不參軍。拒絕入伍的人會被監禁,等候受審,審訊後通常被判兩年徒刑。弟兄們懷著勇氣面對考驗,決心要忠於耶和華。
例如,1985年2月7日,馬那瓜一個20歲的年輕正規先驅龐塞,在前往主持聖經研究途中被警察逮捕了。由於沒有軍人身份證,他被押送到軍事訓練營去。可是,他非但不肯拿起武器,反而開始向其他被徵入伍的年輕人作見證。一個軍官看見了,向他怒喝道:「這裡是軍營,不是教堂。在這兒你得聽我們 的話!」龐塞弟兄引用使徒行傳5:29的話回答他,說:「我們必須接受上帝的統治,服從上帝而不是服從人。」那個古巴籍的教官頓時勃然大怒,一把奪去龐塞手中的聖經,惡狠狠地說:「我今晚要跟你好好談談!」言下之意,是要對龐塞弟兄進行心理折磨,削弱他的意志。
幸好軍官沒有那樣做。三天後,龐塞被送到監獄去,在十分惡劣的環境下拘留了九個月。即使這樣,他卻在獄中繼續做先驅,主持聖經研究,甚至舉行聚會。在後來的艱苦歲月裡,龐塞弟兄給督導委員會不可多得的幫助。
有些年輕弟兄雖然沒有入獄,卻被人強行帶進山區,被迫加入機動作戰部隊。每支部隊由五到六個連組成,每個連有80至90個士兵,受訓在山地叢林作戰。當時國內反對桑地諾派的游擊隊跟政府軍作戰,山區的戰事最為激烈。弟兄們飽受虐待和辱罵。他們雖然拒絕穿軍服,也不肯拿武器,卻仍被強行帶到戰場。
喬瓦尼·蓋坦弟兄就曾吃過這種苦。他當年只有18歲,本來打算在1984年12月的區域大會受浸,但大會之前不久,當局試圖強行召他入伍,把他送進軍訓營。士兵連續45天逼他學習使用來福槍和野戰技巧。但由於經常研讀聖經,所以蓋坦的良心不容許他「學習戰事」。(以賽亞書2:4)他不肯穿軍服,也不肯拿武器,但在接著的27個月裡,卻被迫跟著士兵行軍。
蓋坦說:「我不斷禱告,沉思以往學過的聖經知識,並且向每個有興趣的士兵傳道。這樣,我得以維持屬靈的健康。我不時想起詩篇執筆者的話:『我要舉目望山。我的幫助從哪裡來呢?我的幫助從造天地的耶和華而來。他絕不讓你的腳動搖,守護你的主絕不打盹。』」(詩篇121:1-3;帖撒羅尼迦前書5:17)
曾有約莫四十次,蓋坦被士兵帶到戰況激烈的戰場,但他始終安然無恙。他獲釋之後,在1987年3月27日受了浸,隨即投入先驅服務。許多忠心耿耿的年輕弟兄也有類似的經歷。(見105,106頁附欄「被迫陷身戰場」)
為基督徒的立場辯護
官方的報章和國防委員會都誣衊耶和華見證人,說他們之所以挨家逐戶傳道,是為了遊說人反對愛國軍事服務。他們說,耶和華見證人企圖說服尼加拉瓜的年輕人不參與軍事服務,藉此削弱國家的防衛力量。這些指控雖然毫無根據,卻此起彼落,令司法機關和法官不免對耶和華見證人懷有偏見。另一方面,福音派教會的領袖更落井下石,不但公開表示全力支持革命,還譴責為宗教信仰保持中立的人,聲稱這種人是「人民公敵」。
有25個年輕弟兄不願參與軍事服務,結果被判兩年徒刑。一位當律師的耶和華見證人為他們提出上訴。既然法律並不容許人以良心為理由申請免役,上訴的目的只是減刑。申辯的理據是,被告一向品行良好,而且沒有拒捕。結果有些人得以減刑6到18個月。
審訊期間也在庭上的本達尼亞弟兄說:「除了耶和華見證人之外,沒有任何青年人因宗教信仰拒絕參與軍事服務,這一點實在發人深省。看見這些十七八歲的小夥子,在敵視真理的旁觀者注視下,站在法官和軍方檢察官面前慷慨陳詞,為自己的立場辯護,我實在為他們驕傲。」(哥林多後書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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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加拉瓜2003耶和華見證人年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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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9-102頁的附欄或圖片]
遭祕密警察拘禁
烏貝爾·洛佩斯與妻子特爾瑪
簡介:有三個孩子,全都成年了。烏貝爾現在是會眾的長老。
在革命政府統治下,國安局不時逮捕長老和助理僕人,盤問他們整天以至幾個星期。耶和華見證人遵從聖經的原則,保持政治中立,於是經常被人指責,說他們煽動人民反叛政府。可是,他們從來沒有被正式起訴。盤問他們的人想知道,他們的「導師」和「領袖」叫什麼名字。
烏貝爾·洛佩斯就是其中一個被拘留的弟兄。今天, 他是會眾的長老, 三個孩子都長大了。1985年12月,洛佩斯弟兄住在馬那瓜東南面約40公里外的市郊拉雷福馬。有一天,他在家中被捕。他的妻子特爾瑪憶述這件事:
「當天下午4點鐘,兩輛吉普車停在我家門口。一輛車上是國安局的人,另一輛車上是士兵。他們包圍了我們的房子。我對國安局的人說,孩子的爸爸不在家。他們就叫我帶著幾個小孩站在屋外,他們要搜屋。不過,老大埃爾默仍舊留在屋裡。埃爾默當時約莫十歲。他看著那些人把書櫃裡的書拿下來。有的是上帝組織出版的書,有的卻不是,而我丈夫就把會眾的記錄藏在其中幾本書裡。那些人正要把書搬上吉普車,埃爾默忍不住大聲說:『叔叔,連我上學用的書都要帶走嗎?』一個士兵粗聲說:『算了,算了,全部拿回去!』就這樣,埃爾默不但保住了自己的課本,也保住了會眾的記錄。
「當天晚上,我們一家人在吃飯,士兵又來了。他們用槍指著我們,當著幾個大哭的孩子的面,把我丈夫帶走了。士兵始終不肯說要把他帶到哪裡去。」
洛佩斯弟兄憶述他當時的遭遇:「我被送進馬薩亞市的監獄,跟其他囚犯關在一起。我一踏進囚室,就對所有人說我是耶和華見證人,然後向他們作見證,一講就是幾個鐘頭。到了半夜,有人進來,用槍指著我,要我走出囚室,上一輛停在外面的吉普車。他們要我一直垂著頭,但我上車時仍隱約見到車上有四個人垂頭坐著。我認得他們是馬薩亞市的長老和助理僕人,都是在當天晚上被捕的。
「當晚他們兩次威脅要殺掉我們,一次是在咖啡田裡,另一次是在市內某處。兩次,他們都叫我們面向牆排成一行,卻遲遲不下手,好像在等我們說些什麼,我們卻半句話也不說。最後,他們把我們帶到希諾特佩的監獄,分別關在不同的囚室裡三天。
「囚室整天都是黑漆漆的,日夜難分。但我們每次只能睡兩三個鐘頭。他們一次又一次的盤問我們,要知道我們怎樣傳道和聚會,又要我們供出『首領』的名字。一個盤問我的人恐嚇說,他會把我的父母抓來,逼他們招供。在囚室裡,我有時會聽到爸爸媽媽、太太或其他家人的聲音。不過那都是錄音,目的是使我以為家人都給抓了進來。
「第四天,即星期四,他們說要釋放我,但我得簽署一份文件,聲明今後不再向人傳講我的宗教信仰。他們說,其他弟兄都簽了那份文件——那當然是胡說八道!盤問我的人說:『你不肯簽名的話,我們就把你關在這裡一輩子,憋死你。』
「『那就別讓我走,把我關在這裡吧!』
「『為什麼?』
「『我是耶和華見證人,自然要向人傳道。』
「想不到,我們五個人都在當天獲釋。耶和華的確垂聽了我們的禱告,而且強化我們,使我們能保持鎮定,沒有出賣弟兄。但自此之後,我們一直被監視。」
[第105,106頁的附欄或圖片]
被迫陷身戰場
喬瓦尼·蓋坦
受浸年份:1987年
簡介:受浸前幾個星期被政府的機動作戰部隊抓去,被迫跟隨部隊28個月。後來,他做了八年多正規先驅。
有些年輕的弟兄曾被迫與政府的機動作戰部隊為伍,陷身於山林戰場中。
其中一個年輕人是蓋坦。當年,他是個未受浸傳道員,被迫跟部隊在一起28個月。他回憶說:「打完第一仗,考驗就開始了。一個軍官命令我清洗陣亡隊員的軍服。我拒絕了他,因為我一答應這樣做,他們就會得寸進尺,要我做其他類似的事,使我最終違反基督徒的中立立場。那個軍官很惱火,朝我臉上就是一拳,又拔出手槍指著我的頭。他扣了手槍的扳機,但子彈發不出來。他隨即用手槍打我的臉,警告說,如果我下次再不照他的吩咐做,就會殺了我。
「接著一年半,這個軍官使我吃盡苦頭。有好幾次,他整天都綁著我的雙手,不讓我吃東西。部隊在森林推進時,他又常常把來福槍和手榴彈綁在我背上,逼我走在最前頭,做他們的擋箭牌!每次有士兵陣亡,我都不肯照他的吩咐撿起地上的來福槍。於是他就對我拳打腳踢,威脅要殺掉我。但我從沒恨他,也沒有畏縮,因為耶和華把勇氣賜給我。
「1985年3月的一個早上,他們把我和幾個弟兄從山區帶到一個地方, 並且允許我們跟家人見面。那裡稱為穆盧庫庫,在馬那瓜東北約300公里。我跟家人吃飯聊天的時候,見那個軍官獨自坐在一旁,就裝了一碟食物拿去給他。他吃完後,叫我到他那裡去。我想可能又要遭殃了,怎料他竟為自己過去一直虐待我而道歉。他又問及我的信仰。自那次以後,我再沒有見過他。 不久, 他因軍車失事而不幸喪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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