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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有聯合各國嗎?警醒!1986年 | 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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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雖然屬下有這麼多人才,在以往40年間,聯合國曾否有效地阻遏戰爭發生呢?
能吠不能咬
最後一個問題的答案是非參半。1919年成立的國聯在20年之後由於第二次世界大戰爆發而壽終正寢。聯合國在成立40年之後仍然站得住腳。可是,第三次世界大戰雖未爆發,世上卻發生了多場可怖的戰爭,千百萬的人已飽嘗戰爭的苦果。韓戰(1950-53)、中東戰爭(1948-49,1967和1973)、印支半島/越南戰爭(1945-54和1959-75)在人們的腦中記憶猶新。適切合理的問題是,為什麼聯合國無法阻止這些戰爭發生呢?
聯合國官員所提出的答案是,該組織的效能只限於它的會員國所容許的範圍之內。波蘭外交部長奧斯佐斯基(Stefan Olszowski)在1985年5月9日的一封函件中聲稱:「除非各會員國在政治上予以響應和支持,否則這個組織即使有完善的決策也無法產生預期的實際效果。我相信人類會在走向毀滅的途中懸崖勒馬。」
因此,聯合國只能成為一股說服的力量而非具有制止權力的警察力量。它其實只是一個論壇,是各國伸訴冤情——倘若於己有利的話——的辯論之所。正如前任祕書長華爾翰(Kurt Waldheim)寫道:「各國若不向[安全]理事會投訴難題,聯合國就很難予以幫助。……蔑視或無視安全理事會會腐蝕這個機構的威望及削弱其地位。……我認為這乃是聯合國歷史上最危險的趨勢之一。」
可是,倘若各國真的把難題向聯合國伸訴,時常僅是為了要提出控告和反控告而已。聯合國於是變成了政治宣傳的論壇。這樣,你也許會問,『聯合國可以怎樣發揮它對和平的影響力呢?』
聯合國官員提出的答案是,聯合國會把爭論公之於世和試圖影響世界輿論,使各國政府作出響應。但它本身卻不能採取任何軍事行動去防止或阻遏戰爭發生。既然如此,聯合國本身的武裝部隊又如何?
聯合國的一本刊物答道:「這些部隊[若是獲得安全理事會或大會授權的話]通常協助防止戰爭再度發生,恢復及維持秩序,並促進回復正常情況。為了達成這目的,維持和平部隊獲得授權在必要時進行交涉、說服、觀察和發掘事實。……部隊雖配備武裝,但武器只許作自衛之用。」(楷書本刊自排。)因此,部隊的目的是要阻止別人發生衝突和避免自己捲入衝突的漩渦中。
那麼,在實際上,聯合國變成了什麼呢?它變成了許吠不許咬的看門狗。但會吠的狗至少也對禍事發揮警告作用。那麼何以聯合國看來全無效用呢?
實權究竟在哪裡
據博伊德所稱,聯合國的難題是與三巨頭所訂的憲章俱來的。他解釋說:「他們坦白地告訴小國說,他們已經決定聯合國的安全結構會完全受大國所控制。……羅斯福、邱吉爾和史太林一致同意,當時提議建立的聯合國組織要成為三巨頭共同決策的執行工具(中國和法國獲得權利作為助理)。」
博伊德繼續說:「顯然,由三巨頭自己所設計的制度絕不會讓自己的龐大軍事力量的任何部分臣服於全體小國的控制之下,或受聯合國祕書長所指揮……或聽命於國際法庭或任何人。」那麼三巨頭怎樣保護自己對權力和控制權的壟斷呢?
博伊德解釋說:「三巨頭並不彼此信任。否決權於是成為他們彼此對抗和抵抗以眾取勝的小國權力的盾牌。」否決權是什麼呢?它便是以否決票去阻止一項決定的權利。在由15個會員國組成的安全理事會中,5個永久會員國(中、法、蘇、英、美)持有這項否決權。因此,一項重大的決策若要在理事會中通過,就必須至少有9票贊成,包括5個永久會員國的同意在內。可是,不投票卻不能算作否決。
是故,既有否決權包括在內,聯合國憲章「反映出人們預期各大國會互相爭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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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有聯合各國嗎?警醒!1986年 | 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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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頁的附欄]
聯合國祕書長和他的若干難題
賴伊(1946-53)——韓戰;中東;柏林封鎖線
韓瑪紹(1953-61——剛果的戰爭;蘇聯進軍匈牙利;中東
宇丹(1961-71)——越戰;尼日利亞/比亞法拉內戰;羅德西亞危機;
印度/巴基斯坦之戰;蘇聯進軍捷克;
中東、塞浦路斯、古巴的危機
華爾翰(1972-81)——越戰;柬埔寨;阿富汗;中東
古拉爾(1982-)——黎巴嫩的戰事;阿富汗;伊朗和伊拉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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