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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帝注定了我們的命運嗎?
    守望台1995年 | 2月15日
    • 上帝注定了我們的命運嗎?

      「要是我們完全不使用『預定得救』這個常被人誤解的字辭,就不會有這麼多假想的難題出現了。」如果你以往曾使用「預定得救」這個字辭或聽人用過,這番話也許使你感到茫然不解。

      據最近出版的法國《新天主教百科全書》說,最好避免使用「預定得救」這個字辭。另一部書說:「今日,預定得救已不是神學辯論的中心課題,甚至對大部分基督新教徒來說,情形看來也是一樣。」

      然而,古往今來,預定得救的問題曾使許多人感到不安。這個問題是引發宗教改革運動的爭論核心。甚至在天主教會裡,多個世紀以來,它都是個觸發激烈爭論的題目。雖然今日教會較少為這個問題爭辯,它始終是個懸而未決的難題。試問誰不想知道,自己的命運是否早已預定下來?

      預定得救——這個字辭的意思

      教會怎樣解釋「預定得救」這個字辭?《天主教神學辭典》認為它的意思是「上主定意按名選定某些人承受永生」。一般人認為,這些「按名選定」的人就是使徒保羅在致羅馬基督徒的信中所提及的人;保羅說:「為了愛上帝的人,就是按他旨意蒙召的人的益處,萬事都一同效力。因為上帝預先知道的人,他就預先命定他們和他兒子的形象一模一樣,……他預先命定的人,又呼召他們,所召來的人,又稱他們為義;所稱為義的人,又使他們得榮耀。」——羅馬書8:28-30,《新譯》。

      相信這個主張的人認為,有些人甚至在出生之前,上帝已選定他們與基督在天上同享榮耀了。這引起了一個爭持不下的問題:上帝隨意揀選自己所要拯救的人嗎?抑或人具有自由的意志,因此能夠在贏得及保持上帝的喜悅方面有分參與呢?

      奧古斯丁,得救預定論的鼻祖

      雖然在奧古斯丁(公元354-430年)之前,其他教會元老的著作曾論及預定得救的問題,但一般人卻認為,這個見解得以在天主教會和基督新教各教會奠下基礎,全由於奧古斯丁的緣故。奧古斯丁主張,上帝從亙古已預定義人會獲得永遠的福樂;另一方面,雖然上帝沒有嚴格地預定,不義的人仍要為自己的罪受到應得的懲罰。奧古斯丁的解釋沒有給自由意志留下任何餘地,結果引發了許多爭論。

      奧古斯丁的繼承人

      在中世紀期間,預定得救與自由意志的主張經常發生爭論,到宗教改革運動期間,爭論更趨白熱化。馬丁·路德認為,上帝在尚未預知人將來的功勞或善行之前,已預先選定個別的人得救。加爾文的雙重預定論則提出更極端的主張,認為有些人注定永遠得救,其他的則注定永遠定罪。然而,加爾文也認為由上帝所作的選擇是武斷的,甚至不可思議的。

      一個與預定得救的爭論有密切關係的問題是「恩典」。教會用這個字辭去指上帝拯救人和把人稱義的行動。預定得救和恩典的爭論演變成如此嚴重,以致羅馬天主教教廷在公元1611年下令,若不經教廷同意,任何人都不准就預定得救的問題發表意見。在天主教會裡,奧古斯丁的主張獲得17及18世紀法國詹森派信徒大力支持。詹森派所提倡的基督教是一種十分嚴謹而孤芳自賞的宗教,甚至在貴族當中也有歸信的人。可是,爭論並沒有止息下來。後來法國皇帝路易十四世下令將波爾羅亞爾女隱修院摧毀,而這個修院便是詹森派主張的發祥地。

      在基督新教的改革派教會當中,問題仍舊懸而未決。抗議派附和阿明尼烏的見解,相信人在自己的得救方面能夠參與其事。基督新教的多德雷赫特會議(1618-19)採納了加爾文神學理論的一種嚴格的形式,從而使問題暫時獲得解決。據《改革的任務——約翰加爾文的世界》一書說,在德國,預定得救和自由意志的爭論導致「徒勞無功的調解,神學家遭凌辱、監禁和放逐」。這種情形延續了一段頗長的時間。

      預定得救還是自由意志?

      從起初,預定得救和自由意志這兩個大相逕庭的對立主張便引起了許多激烈的爭議。奧古斯丁本身無法解釋這種矛盾。加爾文則認為這是上帝那至高無上的旨意的表現,因此是無法解釋的。

      可是,聖經就上帝的特質和品格所作的透露可以幫助我們較清楚明白這些問題嗎?接著的文章會詳細查考各點。

      [第4頁的圖片]

      加爾文

      馬丁·路德

      詹森

      [鳴謝]

      Pictures: Bibliothèque Nationale, Paris

  • 得救預定論與上帝的愛心一致嗎?
    守望台1995年 | 2月15日
    • 得救預定論與上帝的愛心一致嗎?

      「我們給得救預定論 的界說是,上帝在亙古早已預定每個人的命運。他沒有把所有人造成一模一樣,但他卻預定有些人會獲得永生,其他的則遭受永刑。」

      基督新教改革家約翰·加爾文在他所著的《基督教基本原理》一書中為得救預定論提出以上的界說。這個觀念的根據是:上帝既是無所不知的,受造物的行動自不能推翻他的旨意,也不能迫使他作出任何改變。

      可是,聖經真的表示上帝是這樣的嗎?更重要的是,這樣的解釋與上帝的特質,尤其是他最傑出的特質——愛心——一致嗎?

      能預告未來的上帝

      上帝的確能夠預告未來。他這樣描述自己:「我從起初指明末後的事,從古時言明未成的事,說:我的籌算必立定;凡我所喜悅的,我必成就。」(以賽亞書46:10)自有人類歷史以來,上帝命人將他的預言記錄下來,藉此表明他能夠運用預知的能力,並在事件發生之前便向人發出預告。

      例如,在巴比倫王伯沙撒的日子,但以理先知在夢中看見兩隻互相推擠的野獸。耶和華把夢的含義告訴但以理:「你所看見雙角的公綿羊,就是米底亞和波斯王。那公山羊就是希臘王。」(但以理書8:20,21)顯然,上帝運用自己的預知能力,將世界霸權的起落興衰透露出來。當時如日方中的巴比倫帝國會被米底亞和波斯所取代,後者又會被希臘所取代。

      預言也可能與個別的人有關。例如,彌迦先知宣告彌賽亞會在伯利恆出生。(彌迦書5:2)在這件事上,上帝再次運用自己的預知能力。然而,上帝宣告這件事是有特別目的的——為了使人能夠認出彌賽亞來。因此,我們不能根據這個事例便認為上帝預定世上每個人的命運。

      與這個想法剛相反,聖經表明在某些情況下,上帝選擇不預先知道某些事情的結果。在所多瑪和蛾摩拉遭受毀滅之前不久,上帝宣告說:「我現在要下去,察看他們所行的,果然盡像那達到我耳中的聲音一樣嗎?若是不然,我也必知道。」(創世記18:21)這節經文向我們清楚表明,上帝在未查察事態之前並不預知這些城市腐敗到什麼程度。

      不錯,上帝能預知某些事件,但在許多事例上,他卻選擇不運用自己的預知能力。因為上帝是全能的,他可以隨意運用自己 的能力而毋須按照不完美的人的意思去行。

      能糾正事態的上帝

      有些人像加爾文一樣認為上帝在創造萬物之前早已預定人會墮落犯罪,而且在人墮落之前 即已預定了『蒙召得救的人』。如果這個說法是真的,上帝明知亞當夏娃不會享有永生的種種福樂,但卻仍向他們提出永生的希望,這豈不是虛偽嗎?再者,聖經從沒有否認第一對人類是有選擇餘地的:他們可以選擇跟從上帝的指引而永遠活下去,也可以選擇違抗上帝的命令而死亡。——創世記第2章。

      但亞當夏娃的罪真的使上帝無法實現他的旨意嗎?絕不然。因為亞當夏娃犯罪之後,上帝隨即宣布要興起一個「後裔」去毀滅撒但和他的黨羽,並將地上一切弊端糾正過來。正如幾隻昆蟲不可能阻止園丁獲得良好的收成,同樣,亞當夏娃的反叛並不能阻止上帝使地球成為一個樂園。——創世記第3章。

      稍後,上帝表明他會將一個王國政府託付給大衛王的一個後裔,並且會有其他人與這位王裔一起在王國裡施行統治。聖經將這些人稱為「至高者的聖民」。——但以理書7:18;撒母耳記下7:12;歷代志上17:11。a

      預告並不等於預定

      即使上帝選擇不預知人類會採取什麼途徑,他仍然能夠預告人行善或行惡會導致什麼後果。修理汽車的技師若警告司機汽車已不宜於行駛,司機若遇上交通意外,自不能怪責技師,說他預定這宗意外。同樣,個別的人若由於行事不智而招致惡果,他也不能怪責上帝預定這些事。

      第一對人類的後代也是這樣。該隱殺死亞伯之前,耶和華向他提出一個選擇:他會克制罪,還是被罪所克制?聖經的記載絕沒有表示耶和華預定要該隱作出錯誤的選擇,殺死自己的弟弟。——創世記4:3-7。

      後來,摩西律法警告以色列人,他們離棄耶和華便會招致什麼後果。例如,娶異教民族的女子為妻會導致什麼惡果。上帝所預告的事果然發生。我們從所羅門王的事例便可以看出這點。在他的晚年,外族妃嬪引誘他從事偶像崇拜。(列王紀上11:7,8)不錯,上帝向他的子民發出警告,可是他並沒有預定他們會個別採取什麼行動。

      聖經鼓勵蒙召的基督徒,他們如果不想失去與基督一同在天上統治的獎賞,就要鍥而不舍。(彼得後書1:10;啟示錄2:5,10,16;3:11)正如以往有些神學家問道,如果被選者的得救已成定局,又何需向他們提出這樣的提醒呢?

      預定得救與上帝的愛

      上帝按著「自己的形像」造人,並賦予人自由的意志。(創世記1:27)如果人要懷著愛心去尊榮事奉上帝,而非像機械人似的,一舉一動都已預先決定,自由意志就是不可或缺的了。聰慧、自由的受造物對上帝所表現的愛心使他能夠反駁不公平的指控。上帝說:「我兒,你要作智慧人,好叫我的心歡喜,使我可以回答那譏誚我的人。」——箴言27:11。

      如果上帝僕人的際遇是預定的,彷彿預先制定的程式一般,他們對造物主的愛有多真摯豈不會受人質疑嗎?上帝若不考慮到人本身的功過,就預先選定一些人去享榮耀和快樂,這豈不與他的大公無私背道而馳嗎?再者,如果有些人受到這樣優待,其他人則注定要受永刑,這就很難從「蒙選召的人」引發感恩之心了。——創世記1:27;約伯記1:8;使徒行傳10:34,35。

      最後,基督吩咐門徒要向全人類傳揚好消息。如果上帝早已選定哪些人會得救,這豈不會大大減低基督徒在傳道工作上所表現的熱心嗎?這豈不會使傳道工作變成毫無意義嗎?

      上帝對人表現大公無私的愛心,這種愛乃是促使人愛上帝的最大動力。上帝犧牲了自己的兒子,使他成為不完美、有罪的世人的贖價,這乃是上帝愛心的最大表現。上帝預知許多發生在他兒子身上的事,這其實是個特別的事例。但這件事向我們提出保證,上帝通過耶穌所提出的復興應許必然會獲得實現。因此,願我們對他兒子表現信心,同時親近上帝。願我們接受上帝的邀請,跟創造主養成良好的關係,藉此將我們的體會表現出來。今日,上帝正向所有想運用自由意志對他表現愛心的人發出這項邀請。

      [腳注]

      a 耶穌曾提及「從世界定基以來」所預備的國(馬太福音25:34,《新世》),他所指的必然是人類始祖犯罪之後 的某個時候。路加福音11:50,51(《新世》)則將「世界定基」,意即一個可以藉贖價救贖的人類世界的產生,與亞伯的日子相提並論。

      [第7頁的附欄]

      預先選定一群人

      「因為上帝預先知道的人,他就預先命定他們和他兒子的形象一模一樣,使他的兒子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他預先命定的人,又呼召他們,所召來的人,又稱他們為義;所稱為義的人,又使他們得榮耀。」(羅馬書8:29,30,《新譯》)我們應當怎樣解釋保羅在這幾節經文所用的「預先命定」這句話呢?

      保羅在這幾節經文所說的話並不是支持個別預定得救的肯確論據。在本世紀初,《天主教神學辭典》這樣解釋保羅的話(羅馬書第9-11章):「在天主教學者當中,越來越普遍的見解是,聖經並沒有實際提出預定得永生的主張。」同一部參考著作接著引錄M.拉格朗日的評論:「保羅的話主要論及的問題並不是人會預定得救還是預定受永刑,而是在於外邦人蒙召獲得基督教的恩典,將猶太人的不信跟他們形成一個對照,……問題所涉及的是群體、外邦人、猶太人,而並非直接指個別的人。」——斜體自排。

      較近期,《耶路撒冷聖經》就這幾章(9-11章)提出類似的結論:「因此,這幾章的主題並非個別的人預定得榮耀,甚或保持忠信,而是以色列在人類得救歷史中所擔任的角色。這是舊約記載所引起的惟一難題。」

      羅馬書第8章的最後幾節屬於同一範圍。因此,這幾節經文有理由提醒我們,上帝預見到一個階級,或群體,從人類當中被選召出來,與基督一同作王統治;他也預先定下他們必須符合的條件。但他卻沒有預定哪些個別的人會蒙選召,因為這樣行是與他的愛心和公平背道而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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